【文库精选】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的相关资料及问答

每年的汇算清缴季,会计人员都会面临业务招待费及广告宣传费的问题,如何税前扣除?如何调整?到底哪些属于业务招待费?等等涉税问题,在此将招待费及广告宣传费问题整理如下,供大家分享!

广告宣传费及业务招待费的区别

(一)广告宣传费

广告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二)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纳税人为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而发生的招待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随着现在社会的物质、精神生活的日趋丰富,招待也了出现多种多样的形式,如请客、送礼、娱乐、安排客户旅游等。

两项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比例

(一)广告宣传费

1、化妆品制造与销售行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

2、医药制造行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

3、饮料制造行业(不含酒类制造):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30%

4、其他行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

(二)业务招待费

所有行业: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0.5%,发生额的60%

如何划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

◆ 1、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两个费用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财税48号通知”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均规定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10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的餐费: 

1、员工因公出差,在外就餐,符合条件的餐费列入差旅费,是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在标准内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差旅费”;

2、公司请来专家召开市场会议,会议过程中发生的餐费可以列入会议费,是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会议费扣除要提供跟会议内容相关的通知、会议纪要等佐证会议真实的材料。会计核算上列“会议费”;

3、企业管理人员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会议费”;

4、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过程中发生的餐费也是可以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会计核算上列“董事会费”;

5、公司外派员工做岗位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发生的餐费属于职教费,这部分费用允许按照工资总额的2.5%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工资总额2.5%的那部分也允许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会计核算上列“职工教育经费”;

6、逢年过节,公司组织员工聚餐团建,这个过程发生的餐费属于福利费范畴,允许按照工资总额的14%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会计核算上列“职工福利费”;

7、企业在筹办期间也会发生一些用餐,这个过程发生的餐费属于开办费,费用的60%计入开办费,在所得税前扣除,且没有额度限制。会计核算上列“开办费”;

8、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员工餐费补贴,会计核算上列“工资薪金”;

9、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活动期间发生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工会经费”;

10、影视企业拍摄过程中“影视剧中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入影视成本。

上述列举的都是餐费,但会计处理起来都不是按照业务招待费核算。并不是所有的餐费都计入业务招待费,然后为这个额度而发愁哦!

业务招待费与误餐费、会议费、差旅费的区分

企业日常经营中计算业务招待费时税务处理上几种应注意的事项:

1、业务招待费要与误餐费区别:误餐费是企业职工因工作无法回企业食堂或者家中进餐而得到的补偿;而招待费是对外拓展业务时发生的吃、喝、用、玩费用,它的消费人主体主要是企业以外的个人,而不是本企业的员工。

2、业务招待费要与会议费相区分:发生的会议费与业务招待费要据实做账,不得混淆。如属于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3、业务招待费要与差旅费相区分:计入差旅费的支出,属于正常的经营支出,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但如果税务机关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如出差期间发生的宴请餐费、请客户旅游支出等则计入业务招待费。

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5)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用;

(6)一些设立内部食堂的企业,在为其内部职工提供工作餐的同时,负责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费用也属于业务招待费;

区分业务招待费和正常支出

企业外聘专家为职工进行培训,如培训费合同中包含培训费用中包含“往来机票住宿费用”,且该劳务发票中包含“往来机票住宿费用”,应当取得劳务发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按照劳务发票在税前扣除;如培训合同中包含培训费用中不包含“往来机票住宿费用”,由企业负担,则“往来机票住宿费用”可以作为企业与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其专家培训费支出按照劳务发票在税前扣除。

其中劳务发票由专家个人或企业去税务机关代开。

准确核算销售(营业)收入

1、准确把握税法中的销售(营业)收入与会计中确认的营业收入存在的差异;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如: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3、第2点所列的这些项目在会计核算中更多地体现在费用支付项目中。比如,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的资产,一般计入销售费用;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的资产,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等。

4、企业应足额、正确的将这些项目按视同销售收入,在汇算清缴申报时加入销售(营业)收入,可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因企业瞒报或漏报的收入被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

因此,企业应如实申报视同销售收入,避免瞒报漏报带来的纳税风险,准确核定业务招待费的扣除基数。

九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11个问答

问题1

疑问:

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醒:

60%和5‰,遵循孰低的原则。

问题2

疑问:

某企业2017年度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业务招待费如何纳税调增?

答复:

可以分为四步来计算

1、30万元×60% = 18万元

2、1000万元×5‰ = 5万元

3、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5万元

4、年度所得税清算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5万元。计算公式:(30万元-5万元)= 25万元。

提醒:

业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问题3

疑问:

我公司一直处于筹办期,2017年一点营业收入也没有,请问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万元如何账务处理?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复:

企业在筹建期间,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账务处理可以有两种

方式一: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6万元

贷:库存现金 6万元

方式二: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6万元

贷:库存现金 6万元

提醒:

(1)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仅受发生额比例限制。筹办期,一般认为是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2)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3)筹建期税前扣除招待费和广宣费,因不需要考虑收入情况,较经营期税前扣除的金额一般来讲要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真实业务的基础上,尽量争取在筹建期内税前扣除。

问题4

疑问:

业务招待费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里的营业收入是否包括公司的营业外收入?

答复:

一般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为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特别提醒:营业外收入不包括在内。

提醒: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问题5

疑问:

员工出差时的餐费属于属于业务招待费?

答复:

员工因公出差,在外自己就餐,符合条件的餐费列入差旅费,是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提醒:

出差宴请客户的餐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问题6

疑问:

业务招待费中的礼品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但如果是向本公司的员工发放庆典礼金、礼品,则应当与发放当月的工资一起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7

疑问:

礼品支出一定属于业务招待费吗?

答复:

不一定,招待礼品属于业务招待费,但是宣传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

提醒: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问题8

疑问:

业务招待费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答复:

不得抵扣增值税。它属于个人消费,所以业务招待费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中,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易应酬属于个人消费。

问题9

疑问:

当年度超过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能否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税前扣除?

答复:

不可以。

提醒:

广告宣传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及公益性捐赠支出等超过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税前扣除。

问题10

疑问:

住宿费发票一定计入差旅费吗?

答复:

不一定,招待客户的住宿费属于业务招待费,员工因公出差的住宿费属于差旅费,职工旅游的住宿费属于职工福利费。

提醒:

同样取得一张费用单据,用途不同,会计处理就不同,税务处理也不一样,产生的涉税风险也不同。

问题11

疑问:

公司购买酒水用于接待客户取得专票能否抵扣?

答复:

公司购买酒水用于接待客户属于业务招待费,属于个人消费,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

若是酒店购买酒水用于顾客消费的,可以抵扣,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属于正常的经营成本;

若是经营酒水销售的商贸公司购买酒水用于销售,可以抵扣,不属于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及广告宣传费的税收筹划防范风险的具体方法: 

1)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

(1)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对业务招待费、会务费等费用的支出应制定完善的内控制度。

(2)完善报销制度,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做到证明材料的充分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企业对所申报扣除费用额的真实性负有自我举证的责任,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应能够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否则,不得扣除。

2)严格区分各类费用,规避涉税风险

企业财务人员在账务处理时,应全面了解相关费用发生的事实情况,并根据事实严格区分各类费用,并做出合理的财务处理,在每年汇算清缴时可以再次配合审计单位进行复审和复查,如发现问题应在税前全部纳税调整,以防止税务机关实施检查后进行处罚和加收滞纳金。

 3)设置支出明细科目

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置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明细科目,用于核算平时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以防年终申报或在税务机关检查时对近似项目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志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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