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书法字体有什么独特性
书法尚自然思想发展到宋朝,已经渐趋成熟和完善,和前代相比,宋朝的书法尚自然思想表现出了独特的内容和特点。
独特内容:自娱与放笔一戏通过总结宋以前的书法尚自然思想,我们可以发现,书法尚自然思想经历了一个由书法外在形态体式之自然到书家内在自然精神之自然的转变,进而发展成对一种“天然去雕饰”风格的追求。和之前的书法尚自然思想相比,宋朝的书法尚自然思想内容更加丰富,特点更加突出。内容上,以往的书法尚自然思想主要表现为书法创作过程中要求精神的自然流露,创作出来的书法作品要求风格自然天成,而延及宋朝,经过书家的不断扩充发展,宋朝的尚自然思想又出现了在创作活动中的无功利的自然审美态度,这种观点宋朝的众多书法家都有所论及。欧阳修最早提出了书以自娱的观点,在《学书为乐》中有言:
欧阳修虽然暗恨自己的字体不工,但觉得仅以书法为乐也未尝不可,这种释怀和思想正好符合书法尚自然的要求,因而其在《学书工拙》中表达出了这种观点,说到:“然此初欲寓其心以消日,何用较其工拙”这种不计工拙,学书消日为乐的态度正是一种无功利的审美态度,符合书法尚自然的思想。继欧阳修之后,苏轼进一步阐发了这种思想,其在《评草书》中云:“书无意于佳乃佳尔……吾书虽不甚佳,然自出新意,不践古人,是一快也。”这种“无意于佳乃佳尔”的思想意在说明抛开一切古人、法则的束缚,纯任书家状态的自然表现。
米芾也曾经发出了“意足我自足,放笔一戏空”的言语,将作书视为游戏,不计较工拙,求自娱。这种放空一切、超越功利的娱乐精神正符合无功利审美态度的要求。宋朝的书法尚自然思想和前代相比,除了提倡作书时持无功利的审美态度以外,在对书法尚自然的审美理想上,也表现出了和前代不同的特点。我们总结前代书法尚自然的审美理想,可以看出,魏晋时期书法尚自然思想追求的是一种潇洒脱俗的自然风格,而到了隋唐时期,这种自然审美理想则成了一种狂放任情,怀素和张旭的狂草书中我们能清晰地感觉到这种特点。
到了宋朝,尚自然思想的审美理想则转而成为对平淡质朴风格的追求。宋人对平淡质朴的自然风格崇尚,我们可以从当时文人对谢灵运和陶渊明的态度上一窥究竟。六朝时,谢灵运诗文中的绚烂的自然风格受到了世人的追捧,而陶渊明的质朴平淡的自然风格完全不能与之相比。这种情况到了宋朝则发生了彻底的转变,陶渊明的平淡质朴风格成为宋人竞相学习的典范。严羽《沧浪诗话·诗评》也曾经就谢陶的风格做过评论,并将谢灵运的诗歌之所以不及陶诗的原因归咎于“康乐之诗精工,渊明之诗质而自然耳”。明确地表明了对陶诗的赞赏。苏轼更是陶渊明的忠实追随者,其诗文评论中有大量关于陶渊明的诗句,可谓对陶渊明喜爱至极。这种对陶诗风格的崇尚可以让我们清楚地领略到宋朝对自然思想的推崇。
同时,对平淡质朴风格的追求在宋朝许多书论和文论中均有体现。最早表现出对平淡风格追求的是梅尧臣,他的“作诗无古今,唯造平淡难”道出了他对平淡风格的追求。之后,欧阳修在《六一诗话》中进一步阐释了梅尧臣的这种思想,说:“圣俞平生苦于吟咏,以闲远古淡为意,故其构思极难。”可以看出,这种平淡是一种绚烂之极后的平淡,而不是无味的平淡。苏轼对这种平淡风格也表现出了极其浓厚的兴趣,宋朝的周紫芝在《竹坡诗话》有记载:“东坡尝有书与其侄云:'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苏轼继而在《书唐氏六家书后》中表达了对书法平淡风格的崇尚,曰:“永禅师书骨气深稳,体兼众妙,精能之至,反造疏淡,如观陶鼓泽诗,初若散缓不收,反复不己,乃识其奇趣。”在这里,苏轼用陶诗的质朴无华来形容智永书法的平淡风格。由此可见,不管是文风还是书风,苏轼都崇尚一种平淡质朴的风格。
突出特点:新意和平淡自然宋之前的书法尚自然思想虽然各具特色,已初步涉及了书法创作过程的自然而发、创作风格的自然天成,但往往只偏重于自然思想的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一种系统化、丰富性的理论,到了宋朝,书法尚自然思想得到了充分地发展,集前代之所长,形成了独具特点的书法尚自然思想。
与前代相比,宋朝的书法尚自然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其一,理论更加系统化。宋朝的书法尚自然思想除了强调书法创作过程中情感要自然而发、创作风格要呈现自然之态以外,又提出来尚自然思想的一个新的方面,即进行书法创作时要持一种无功利的审美态度,反对有目的、有倾向性地对待书法创作。这一点前面已有介绍就不再赘述。这种系统性还表现在,书法尚自然思想的各个方面不再像前代那样分散在不同的书法家那里,不再各家各持自然思想的一隅,在宋朝,尚自然的思想开始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个人便是苏轼。苏轼作为书法尚自然思想的集大成者和创新者,其理论体系内涵丰富,涵盖广泛。苏轼一生虽不像其他书法家那样有着专门的书法理论,但其小品化的书法言论自成体系,主旨明确,其系统化的书法尚自然思想在第四章中有所详述。其二,思想更具辩证性。魏晋时期的书论家已经开始意识到“天然”与“工夫”之间的辩证关系,唐朝也有了入法也要出法的思想。魏晋时期只是用“天然”与“工夫”来评价书家,要么无侧重点,如庾肩吾在《书品》中说到:“张工夫第一,天然次之。……钟天然第一,工夫次之。”要么明显在强调“工夫”胜于“自然”,如王僧虔在《论书》中有言:“孔琳之书,放纵快利,笔道流便,二王后略无其比。但工夫少自任,故未得尽其妙,故当劣于羊欣。”而到了隋唐时期,孙过庭的“规矩谙于胸襟,自然容与徘徊”的说法,我们可以看出唐朝的书法自然思想还没有达到一种忘法于笔墨之间的境界。
到了宋朝,众多书法家虽然蔑视成法,但苏轼的“出新意于法度之内,寄妙理于豪放之外”道出了“新意”和“法”的辩证关系,而且就“平淡”这一书法自然的审美风格来看,苏轼也用“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表达了自己的辩证看法。此外,苏轼也深知学问和书法密不可分,想要创作出自然韵胜的作品,非是下一番功夫不可的。如苏轼的“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以及黄庭坚在提及苏轼书法时评价其“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苏轼作为尚自然思想的集大成者处处透露着辩证思想。
其三,观点更为人文化。前代书法尚自然思想不管是强调书法的外在形态之自然,还是强调书法的内在神韵之自然,都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创作主体之自然。虽然前代的有些书家也提出要求创作主体在创作之时达到“忘情”的境界,但都没对书家的为人提出过要求。到了宋朝,开始注重将文风、书风和为人结合起来,因为宋朝的书家已经意识到要想创作出真正合乎自然的作品,在个人性情、理想追求上也应该做到自然真率。陶渊明作为人格和文风高度统一的代表,在宋朝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宋人对陶渊明的推崇不仅表现在对他的诗歌的喜爱上,更多的是对他自然直率、高洁超脱的人格的追求。苏轼曾在《评韩柳诗》中评价陶诗“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除此之外,注意将书风和为人结合起来的观点还体现在米芾的言论中,米芾在《海岳名言》中曰:“历观前贤论书,征引迂远,比况奇巧,……或遣词求工,去法逾远,无益学者。故吾所论要在入人,不为溢辞。”这里米芾认为论书不能只求旁征博引,辞藻华丽,也不必用奇巧的自然物象来比拟书法,更重要的是深入书家的为人和性情,挖掘其书法的特点,这种观点体现了当时的书法家们已经意识到了书家的性情、个性对书法创作的影响,所以说,宋朝的书法尚自然思想更加注重对人的主观精神和精神状态的陶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