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身价几十亿的老板开几家新公司却用公司员工当法人?

自己开公司,确用员工的名字做法人或股东的,现实中大把,很有意思,各有各的无奈,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精彩,我分享我接触到的真实的一些情况

1,虚增销售

很多上市公司为了稳定股价,每年年初时就开始规划上市公司利润,当实际利润达不到规划的目标值时,就开始想办法虚增销售,上市公司销售给自己控制的B公司,而这个价格与销售又是自己决定,为了规避监管,这个B公司不能是关联公司(即与A公司的股东,法人或高管有关联的公司),所以,一般就会有几个非关联的公司在外围,随时配合。

2,转移资产

有的上市公司,一开始上市的时候,确实是想好好做生意,但后来发展不顺,就不想好好发展了,想把上市公司的资产掏空,把上市公司的资产销售给自己控制的B公司(非关联的公司),有些资产需要评估时,还可以成立一家自己控制的评估C公司,让C公司评估,整套流程看上去是完全的市场行为,实际上全部是自己操控的

3,避税

这种情况就更多了,也很多种情况了,我就随便举2个例子了

1)很多零售型的上市公司,把自己的门店不装入上市公司主体,又没有完全真正意义上的卖给第三方,还是装入了一家自己控制的B公司(非关联的公司),这样能少很多税,因为这些门店如果在上市主体,就那社保,公积金及增值税,就能把门店搞死

2)很多零售型的公司,全国有很多自己的连锁零售门店,按理说,应该以公司的名义在各国各个城市成立子公司,然后在以子公司名义成立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字运营门店,但这样的税务成本太高,所以99.999%都是以个体户的名义注册,就找一堆员工或朋友的名字注册个体户

4,风险转嫁

很多企业家从事的生意不那么合规,可能是在税务上或者在其他的规则上不合规,当心风险,就拿员工的名字当法人,这就有点坏了

现实中,拿员工的名字当法人或股东的非常的多,暂时就说到这里,不全的请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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