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课徒讲学以终,致死不仕清廷

黄宗羲是明末清初的重要思想家,是我国古代研究赋税制度最深入、最系统的学者之一。他比照了历代税赋改革,发现每改革一次,税就加重一次,而且一次比一次重;黄宗羲将此称为“积累莫返之害”,被后人总结为“黄宗羲定律”。这个定律在2016年随着我国取消农业税而失去了现实意义。

黄宗羲字太冲,一字德冰,号南雷,别号梨洲老人,后学尊称梨洲先生。生于明万历三十八年,殁于清康熙三十四年(1610—1695年)。浙江余姚人。黄宗羲的父亲黄尊素为人正直,是主张改革朝政的东林名士,官至监察御史,因揭露魏忠贤罪恶,被阉党诬陷迫害致死,年仅43岁。

当时黄宗羲才17岁,他受父亲遗命就学于名儒刘宗周。黄宗羲自小受家庭影响,逐渐养成重气节、轻生死、辨是非、严操守的品质。父亲死后他决心效法越王勾践,立志卧薪尝胆以报父仇。崇祯元年黄宗羲写好奏疏,怀藏铁椎赴京向新皇帝申冤。

到北京正逢崇祯帝拿下魏忠贤,平反了前朝冤案。但当时阉党的余孽还很多,黄宗羲上书请求追究参与陷害父亲的余党,崇祯帝准奏。在刑部会审中黄宗羲严词驳斥魏党的狡辩,慷慨陈词,使主谋二高官被判死刑。

黄宗羲还联合一众被害官员子弟,用铁椎砸死直接杀害被诬陷官员的恶霸牢头,并在狱中公祭忠魂,一时哭声震天,轰动京城。连崇祯帝听后也叹息:“忠臣孤子,甚侧朕怀!”

毕竟黄宗羲深受传统教育,有抱负、有气节。当清朝的政权已巩固,复明无望时,他便隐于民间,专研学问,著书立说,课徒讲学以终,致死不仕清廷。

黄宗羲讲学,一是讲究实学,反对空谈,主张经世致用;二是集中经史,各种自然科学,还包括学习西方近代科学知识。在他的思想和学风的熏陶下,逐渐形成了清初的浙东学派。这个学派研究范围较广,以史学为主,兼及经学、文学和自然科学。学生中有成就的不少,如万斯同、全祖望、章学诚、李邺嗣、陈言杨等,使黄宗羲的学术思想开枝散叶。

七十岁后黄宗羲停止讲学,全力从事著书立说。清史记载:“宗羲之学,出於蕺山,闻诚意慎独之说,缜密平实。……故上下古今,穿穴群言,自天官、地志、九流百家之教,无不精研。”他一生著作有六十余种,一千三百余卷,

内容涉及史学、哲学、经学、数学、政治、天文、地理、历法、音乐、诗文等,其中最負盛名的是《明夷待访录》和《明儒学案》。前者將批判的矛頭指向秦汉以來的封建专制制度,指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还展现了对理想世界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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