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 | 文明秩序论(上)文明的秩序
前几天,张是之老师的一篇文章《强大是文明的副产品》引发争议,乌里单刀老师跟了一篇《“蛮夷”战胜“文明”?不存在的》来进一步廓清这个问题。一时间引发了一些争论,朋友们出了不少文章。我对此问题也早就有一些看法,但是我的《国民经济学原理》教程拖稿太久,不好意放下做到一半的工作,更新了价格理论内容后,抽时间说一说,算是炒冷饭。
关于这个问题的议论已经太多,尤其是文学化的叙事,已经太多太多。如果我也重复这些滥调,那么就没有必要写下面的问题。我要首先按照奥地利学派的习惯,探求文明、野蛮、战胜、强大之类的定义,在考虑到更多人可接受的前提下,寻求一个清晰的定义,来探讨这个问题。冗长干巴在所难免,所以,没有耐心的可以不看。
文明:发端于人类个体的秩序
文明不是一个很好定义的词。保守派、自由派的定义不同,前者说文明就是基督教文明,后者则拥抱多元文明,在两大派内又有无数不同的派别不同的定义。还有工业党认为只有城市化才算文明,工业化才算文明等等。在维基百科上,文明被这样解释:文明,英文中的文明(英语:civilization)一词源于拉丁文“civilis”,有“城市化”和“公民化”的含义,引申为“分工”“合作”,即人们和睦地生活于“社会集团”中的状态,也就是一种先进的社会和文化发展状态,以及到达这一状态的过程。
文明的核心关键词是分工、合作、和睦……你可能不同意,我也觉得这样的归纳过于啰嗦。因为和睦是一个理想。我想如果我说,文明的核心是一种秩序,我觉得没有人会反对。那么,新的问题是,秩序又是什么呢?
客观的秩序:例如因果律
在人类以外的世界,是没有秩序可言的。早期人类面对的自然界是混乱的,人们按照自己的心智结构,来建立一个个概念,切割自然界的同时,让这些概念符合秩序。人们或细心或粗心大意的,在各种概念之间建立因果关系,这种联系有时显得非常任意,比如星象与王朝的兴衰。原始的宗教把混乱归于神灵,就像奥林匹斯山上的醉汉,任意胡为。然而人们最终不能满足于这种解释,神学、哲学、科学的诞生,人们用理论为武器,把混乱逼到了墙角。但我并不能自信地说,这个世界是有秩序的,最多只能说,这个是人容许人将其秩序化。没错,我说的是因果律,因果律也是一种秩序——世界应该是这样的,有秩序的。只有有秩序,人才能在对后果的预期基础上行动。
简明扼要地说,并不是世界是有秩序的,而是世界应该是可以被科学解释的,而科学必须是合逻辑的,也即是科学必须是合乎人类心中的秩序的。但科学的秩序更加严格,它仅仅涉及人秩序共通的那一部分,就是人同此心的心智结构。我们说,这一部分是客观的,因为这一部分对于每个可以称作人的个体都是有效的。人作为一个有效的概念,就建立在这样的结构之上。
强调秩序是来自人而非客观世界,并不是否认这个世界是有秩序的,并不是怀疑这个世界是混乱的。人可以在世界上行动,可以探究正确的因果律——而不是任何一种有秩序的解释,至少表明,这个世界有一定的秩序性。这个世界符合人的心智结构,这是一种幸运,也是人类可以历经天择的进化论必然。
主观的秩序:例如价值
人的认识是由秩序索引的,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人对因果律的认知是客观的秩序,人们通过把经验纳入因果范畴中去而认识世界,产生知识。人运用知识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些目的则是纯然主观的秩序。
在人类共享的、客观的心智结构基础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秩序,在经济学领域,这种秩序体现为价值判断,其实这一现象体现于人的行动领域的方方面面。我们精心选购二手房,或者上手一台新电脑,或者来到公司分配的新工位,无论设施多么完备,我们都要调整一番,让这些东西符合我们的习惯,调整其结构。或者说,人有目的的行动本身就是实践自己内心的秩序的形式。
当我觉得乱七八糟的桌面,比井井有条但嵌套很多文件夹的桌面更符合的秩序,我就会删除电脑预装的桌面优化程序;当我入住新剧,我发现某个家具换个方式。摆放更符合我的审美,我就会采取行动;当我来的新的工位,我会按照自己的习惯,整理摆放自己的物品……同样,当我认为十元钱一斤的苹果对我来说,比保留兜里的20块钱重要,我就会买二斤。
最后一个例子是经济行动,但所有的例子都是人有目的的行动,这个目的就是在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或大或小的范畴内,尽力实现内心的秩序,这个秩序就是他的目的,反应到行动(手段)的取舍上,就是价值。正因为价值是主观的,人类社会才有实现的可能。就像买卖苹果的双方对一斤苹果与十元对价的评价有有恰好相反的评价,和平的交换才有可能发生。
每个人都在内心秩序的指导下行动,这种秩序是被囊括在人类理性这个大概念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理性的秩序在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塑造了人。
面对客观世界,人们必须将驳杂的经验感知纳入到因果律的秩序中,才能形成可理解的理论,当这种理论与客观世界契合,这种理论就能帮助我们正确的行动,以满足我们主观的秩序,这是人的先验禀赋。
而人不得不按照主观的秩序——那些价值判断——来行动,以满足自己的需要。身为心役,劳碌一生,以满足自己对自己的生命赋予的意义,实现人生的圆满。企业家曹德旺说,人活着就要干活。米塞斯说,你干活是有目的的。我说,这个目的就是你内心的主观的秩序。
客观的秩序使人能够在这个世界有目的的行动,不能正确的探求客观的秩序,我们就缺乏从达成目的的手段。主观的秩序同样是行动所不可或缺的,没有主观的意图,人要么成为缺乏目的的行尸走肉,要么缺乏分工协作的基础无法实现社会。总之,不把我们的认识论建立在二元论的基础上,就无法建立符合实际的关于人的行动的学说。
但是,这种秩序的实践(干活)未必是和平的。人类不是生活在一个一个孤岛上的鲁宾逊,我们的行动涉及到人际交互,对一个人符合秩序的事物,对另一个人来说可能是混乱。那种对个体来说恒成立的秩序必然性或者理性必然性,到了人际交互的社会场景中,就不再是必然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