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付费】医保结算清单填报该由哪个科室负责?(笔者更倾向于由编码员、合规人员、财务人员等组成billing department那种集中管理模式,由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
上一回笔者详细讲解了医保结算清单的填写规范。不过从留言来看,大家好像并不怎么关心清单如何填写,反倒是更关心该由哪个科室负责。好吧,笔者虽然有些伤心,但还是试着分析一下。
DRG付费推行至今,虽然支付制度改革已经势不可挡,但仿佛主管部门并不着急,医疗机构也不主动,反倒是软件公司一直冲在最前沿,承担着政策宣讲、编码员培训、数据分析等工作。
就好像一桩婚事,男方不情愿,女方也很扭捏,反倒是媒婆整天热情地撮合,一会问问男方的标准,一会问问女方的要求,只要帮你们做好接口牵手成功,我就功成身退,拿钱走人。当然,如果小两口将来吵架拌嘴的,我也会义不容辞前来调和,只要付点维护费就行啦。
关于医保结算清单填报工作由哪个科室负责的问题,在传统的医疗机构部门设置条件下,很难有统一的答案。医保、医务、质控、病案等部门都因各自专业所限难以完全胜任此项工作。
笔者从公众号留言中发现,很多医院正在被这个问题所困扰。而目前的处理方式基本可总结为两种,一种是要求医生懂编码,一种是要求编码员懂诊断。
无疑,这两种方法都存在很多弊端。中国的医生本来就处于高负荷工作状态,如果还要在编码学习、医保政策培训、结算清单填报上花费太多精力势必会影响临床工作,并且ICD-10不学不知道,一学吓一跳,看病又编码,除非不睡觉。
再来说说编码员,在我认识的编码员里,很多之前并不是编码员。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其实病案室本没有编码员,DRG来了,也便成了编码员”。另外,更是有留言非常坦诚地说,好不容易从护理岗调到病案室,以为从此可以摸鱼为生了,没想到现在领导要求必须考下编码证,这也实在难为这些小伙伴了。可见,目前编码员连自身专业素养都难以保证的情况下,再去学习诊断知识也是不太现实。
国外的一些成熟经验或许值得我们关注。在美国30余年的DRG推行历程中,大多数医院设置了由编码员、合规人员、财务人员等组成的billing department,其中合规人员负责保证医生填报的诊断确实对本次住院存在影响或是导致医疗资源消耗。
相比于美国的集中管理模式,我国在当前的探索阶段多采取成立DRG工作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在其领导下多部门协作的模式。
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如果国外的成熟经验同样适用于我国,也就是说美国已经搭好了桥,我们是否还有必要摸着石头过河呢?因为这不仅可能会走很多弯路,还会打扰到那些在河里摸鱼的小伙伴呀。
所以,在DRG改革进程中,笔者更倾向于billing department那种集中管理模式,由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不仅职责明晰,效率也会更高,毕竟医保结算清单3个工作日内就要上传的。
以上仅为个人看法,如有不同意见,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