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内容:

一、施工准备

 (一)作业条件

1、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2、预留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图纸和设计验收规范。并办完验槽记录。

3、 设备间、交接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二)材质要求

1、角钢:无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2、钢管:管身光滑无伤痕,管孔无变形,孔径、壁厚应符合设计要求。

3、线槽:符合设计文件规定,表面镀层均匀、完整,无变形损坏。

4、膨胀螺栓:根据图纸要求采用GB产品,表面光滑无缺陷,弹垫、平垫配备齐全。

5、管卡:GB

6、螺栓:GB产品,表面光滑、无锈迹、毛刺。

7、 设备机柜:型号规格符合图纸要求,油漆完好无脱落现象,标志齐全。

8、接插件:配线模块和信息插座及其他接插件的部件完整,塑料材质满足设计要求。

9、电缆:外护套完整无损,标志内容齐全、清晰。

10、光缆:外表无损伤,端头封装良好,标志内容齐全、清晰。

11、光纤插接软线(光跳线):外护套完整无损,两端活动连接器(活接头)有合适的保护盖帽。每根光纤插接软线的类型有明显标记。

(三)工器具

电锤、钢丝钳、手锤、电工工具、人字梯、切割机、白铁皮剪刀、活动扳手等。

二、质量标准

 (一)各类配线部件安装:

1、各部件必须完整,安装就位;

2、安装螺丝必须拧紧,面板必须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二)机柜、机架安装:

1、安装完毕后,垂直偏差度应不大于3mm。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必须完整、清晰。

3、安装牢固。

(三)插座安装:

1、安装在地板或地面上,必须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采用直立和水平等形式;接线盒盖面必须与地面平齐;

2、安装位置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3、插座底座盒的固定方法按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预置扩张螺钉固定等方式;

4、螺丝必须拧紧,不允许产生松动现象;

5、各种插座面板必须有标识,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四)安装机柜、机架、配线设备屏蔽层及金属线管、线槽使用的接地体应符合设计要求,就近接地,并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机柜底座采用70mm³ 70mm³5mm的等边角钢制作。

(五)电缆桥架及线槽安装:

1  桥架及线槽安装位置应符合施工图的规定,左右偏差不超过50mm;水平度每米不超过2mm;

2、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超过3mm;

3、线槽和桥架顶部距楼板不小于300mm;在过梁或其他障碍物处,不小于50mm.;

4、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为1~1.5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

5、线槽截断处及两线槽拼接处应平滑、无毛刺;拼接方式为对接。

6、支架安装必须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7、金属桥架及线槽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线槽连接处做好跨接地线,安装牢固;

8、在下列情况下设置支架或吊架;—线槽接头处;—每间距3m 处;—离开线槽两端出口

0.5m处;—转弯处。

9、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有防火措施;

10、线槽必须用螺栓固定在支架上;

(六)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

1、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应设置过线盒。

2、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信号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别、数量、缆径、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3、暗管的转弯角度必须大于90º,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不得多于2个,并不准出现S弯。

4、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

5、暗管管口光滑,并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为25~50mm。

(七)缆线敷设:

1、缆线两端约300mm处要贴有标签,标明编号,标签书写清晰、正确。标签不易损坏。

2、缆线形式、规格必须与设计规定相符。对每根电缆进行通断测试,补穿,修改标号错误。

3、布放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准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4、缆线终接后,必须留有余量。交接间、设备间预留长度为0.5~1.0m;工作区为10~30mm

;光缆布放应盘留,预留长度为3~5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5、缆线穿管时应由一根轴线引导,端头必须用胶带绑扎牢固可靠,防止破坏。

6、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非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

b、屏蔽4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c、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d、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倍。

7、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缆线必须分隔布放。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8、在暗管或线槽中缆线敷设完毕后,应在通道两端出口处用填充材料进行封堵。

9、 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汽、供暖管道竖井中,亦不能布放在强电竖井中。

(八)缆线终接:

1、缆线终接的一般要求:

a、符合设计和施工操作规程;

b、终接前核对缆线标识内容是否正确;缆线中间不准有接头;终接处必须牢固,接触良好;

c、对绞电缆与插接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2、对绞电缆芯线终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每对对绞线应保持扭扭绞状态,扭绞松开长度对于超5类线不应大于13mm。

b、对绞线在与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下图规定。

c、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接处屏蔽罩必须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

蔽罩360度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3、光缆芯线终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连接盒中光纤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安装工艺要求;光纤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b、光纤溶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4、超五类跳线的终接:

a、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b、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跳线不应超过5m,光缆跳线不应超过

10m。

5、接UTP电缆至110语音配线模块时,只卡接UTP电缆中蓝色的一对线,其它线对不卡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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