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换校长法人要不要变更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学校成立的时候一般是有校长主持的,但是很多时候校长发生了变化,进行更换校长,这样的话法人就发生了变更,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公立学校换校长法人要不要变更呢?佛山律师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公立学校换校长法人要不要变更
公立学校换校长,不能履行法人职权的,法人组织决定变更法人代表的,可以变更法人代表,作出变更决议后,要在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正在服刑或者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人。
4、因贪污、贿赂、侵占、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长、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6、担任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人。
8、因逾期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人。
9、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
10、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公立学校换校长,不能履行法人职权的,法人组织决定变更法人代表的,可以变更法人代表,作出变更决议后,要在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希望大家可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