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问答第14期』出口报关单号重复申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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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慧”作舟!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退税问答栏目,本栏目由慧税学院独家赞助。我是龙小慧,一只懂退税乐答疑的小龙人!退税问答由出口退税领域资深专家编辑整理,为广大出口企业工作者解答相关领域的系统操作和退税实务问题。每周二、周四龙小慧将会准时与大家见面!
题目:出口报关单号重复申报
问:生产企业数据自检时提示出口报关单号(XXX)发生重复申报。疑点代码是:S315,是什么原因导致,该如何处理呢?
答:出现这个疑点,主要是由于企业在申报时,报关单号填写错误。
企业手工录入报关单号时由于马虎填写错误,导致出现此类疑点。其中最常见的是报关单的项号录入有误。比如一张报关单有两条数据,正确的录入方式为:报关单号+0+01,报关单号+0+02。因为对报关单号录入规则的不熟悉,将两条数据均填写为:报关单号+0+01,这样,在做数据自检时,即会提示出口报关单号重复申报。
具体操作方法:
在申报系统中点击“退税向导”—选择“六审核反馈信息处理”—“撤销免抵退申报数据”,选择本次申报的所属期,先撤销免抵退汇总数据,后撤销确认明细数据
然后点击“退税向导”—“二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点击“修改”按钮,修改“出口报关单号”字段内容。
之后按照免抵退流程重新生成数据进行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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