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渠报1462|喜讯:购置特定农机可享累加和示范补助
购置特定农机可享累加和示范补助
林州傅氏红旗渠2016年10月27日电(记者 马金喜)“今年我市除争取到中央财政650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外,10月20日,又争取到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万元。”10月26日,市农机局管理科科长秦志峰告诉笔者。
据悉,这40万元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我市今年购机对象购置的秸秆捡拾压捆机(含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第三阶段标准的100马力以上(含100马力)拖拉机累加补贴和农用航空器示范补助。
累加补贴补对象为我市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累加补贴范围为购机对象购买的且列入我省补贴范围的秸秆捡拾压捆机、粮食烘干机、水稻插秧机、深松机和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累加补贴额度以《河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规定的定额补贴标准为基础,秸秆捡拾压捆机累加2/3、粮食烘干机械累加1倍、水稻插秧机累加2/3,深松机累加2/3、大马力国三标准拖拉机累加1/3。
据了解,累加补贴政策将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紧密结合,必须在按规定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基础上,办理累加补贴登记核实手续。累加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支付。农机部门根据登记核实汇总表,提出累加补贴资金支付意见,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农机部门提供的支付意见和登记核实表,将累加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机者账户。
■本期编辑:林州傅氏|傅老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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