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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学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整体观念,二是辨证论治。
2.证,也叫证候,是机体在疾病过程中的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
3.辨证,就是将四诊所收集的症状和体征等资料,通过分析、综合,辨清疾病的原因、性质、部位,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概括、判断为某种性质的证候的过程。
4.论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
5.“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疾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区以及患者机体的反应性不同,或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以表现的证不同,因而治法就各异。
6.“异病同治”,是指不同的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相同的证,因而就采取同一方法治疗。
7.人体是有机的整体。以五脏为中心,配合六腑,联系五体、五官九窍等,并通过经络纵横广泛地分布,以贯通内外上下,运行气血津液,滋养并调节各组织器官的活动。
8.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并含有对立统一的内涵。阴和阳,既可以代表两种相互对立的事物和势力,又可以代表和用以分析同一事物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
9.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
①阴阳的对立制约;
②阴阳的互根互用;
③阴阳的消长平衡;
④阴阳的相互转化。
10.阴阳的对立制约:正常者如“动极者镇之以静,阴亢者胜之以阳”、“阴平阳秘,精神乃治”。反常者,则如“阳虚则阴盛”、“阴虚则阳亢”等。
11.阴阳的互根互用:“阳根于阴,阴根于阳”、“阳生于阴,阴生于阳”、“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者,藏精而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无阴则阳无以生,无阳则阴无以化”,“阳生阴长,阳杀阴藏”等。
12.阴阳的消长平衡:“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
13.阴阳的相互转化:“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寒甚则热,热甚则寒”。
14.“背为阳,阳中之阳,心也;背为阳,阳中之阴,肺也;腹为阴,阴中之阴,肾也;腹为阴,阴中之阳,肝也;腹为阴,阴中之至阴,脾也。”
15.凡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阴消阳长)的虚热证,宜用补阴治之。这种治疗原则,称之为“阳病治阴”;又称作“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16.凡阳虚不能制阴而致阴盛(阳消阴长)的虚寒证,宜用补阳治之。这种治疗原则,称之为“阴病治阳”;又称作“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17.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
18.“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是五行特性的经典性概括。
19.五行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表20.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难经》比喻为“母”与“子”的关系,即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如以火行为例,生我者为木,我生者为土,这样就称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
21.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内经》称作“所不胜”和“所胜”的关系,即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如以火行为例,克我者为水,我克者为金,这样就称水为火之所不胜,金为火之所胜。
22.五行制化,是一种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故说:“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23.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胜之行的过度制约和克制。即相克太过。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
24.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不胜之行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
25.从本脏所主的色、味、脉来诊断本脏病。如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现弦象,可以诊断为肝病;面色赤,口味苦,脉象洪,可以诊断为心火亢盛。
26.依据五行相生规律确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滋水涵木、益火补土、培土生金和金水相生等法。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抑木扶土、培土制水、佐金平木和泻南补北等法。
27.风邪的性质及致病特点:
①风为阳邪,其性开泄,易袭阳位;
②风性善行而数变;③风性主动;④风为百病之长。
28.寒邪的性质及致病特点:
①寒为阴邪,易伤阳气;
②寒性凝滞;③寒性收引。
29.暑邪的性质及致病特点:
①暑为阳邪,其性炎热;
②暑多升散,耗气伤津扰神;
③暑多挟湿。
30.湿邪的性质及致病特点:
①湿性重浊;
②湿为阴邪,易阻遏气机,损伤阳气;
③湿性黏滞;
④湿性趋下,易袭阴位。
31.燥邪的性质及致病特点:
①燥性干涩,易伤津液;
②燥易伤肺。
32.火(热)邪的性质及致病特点:
①火为阳邪,其性炎上;
②火易耗气伤津;
③火易生风动血;
④火易致肿疡。
33.疠气的致病特点:发病急骤,病情危笃;传染性强,易于流行;一气一病,症状相似。
34.情志所伤,以心、肝、脾三脏和气血失调为多见。
35.七情内伤致病特点:
①直接伤及内脏;
②影响脏腑气机;
③多发为情志病证;
④七情变化影响病情。
36.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
37.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因素;邪气是发病的重要条件。
38.发病的类型:
①感邪即发:又称为卒发、顿发。即感邪后立即发病。
②徐发:又称为缓发,即指感邪后缓慢发病。
③伏而后发:即指感受邪气后,并不立即发病,病邪在机体内潜伏一段时间,或在诱因的作用下,过时而发病。
④继发:是指在原发疾病的基础上,继发新的疾病。
⑤合病:合病之说,首见于《伤寒论》。指外感病初起时两经同时受邪而发病。
⑥复发:指疾病初愈或慢性疾病的缓解阶段,在某些诱因的作用下,引起疾病再度发作或反复发作的一种发病形式。
39.正治:指采用与疾病的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以治疗的一种原则。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相一致的病证。由于采用的方药与疾病证候性质相逆,如热证用寒药,故又称“逆治”。包括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
40.反治:指顺从病证的外在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其本质不相符的病证,即病有假象者。由于采用的方药性质与病证假象性质相同,故又称为“从治”。究其实质,仍然是针对疾病本质而进行的治疗。包括
①热因热用,即以热治热,是指用热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热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
②寒因寒用,即以寒治寒,是指用寒性药物来治疗具有假寒征象的病证。适用于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
③塞因塞用,即以补开塞,是指用补益药物来治疗具有闭塞不通症状的虚证。适用于“至虚有盛候”的真虚假实。
④通因通用,即以通治通,是指用通利的药物来治疗其有通泻症状的实证。适用于“大实有羸状”的真实假虚。
41.调整阴阳:
①损其有余,即“实则泻之”。适用于疾病过程中人体阴阳偏盛有余的实性病变。“阳胜则热”的实热则“热者寒之”:“阴胜则寒”的实寒则“寒者热之”。
②补其不足,即“虚则补之”,适用于疾病过程中人体阴阳中一方虚损不足的病变。“阴虚则热”的虚热,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也可“阳中求阴”,即在补阴时适当佐以补阳药,如肾阴虚衰而相火上僭的虚热证,可用滋阴降火的知柏地黄丸少佐温热药性的肉桂以阳中求阴。“阳虚则寒”的虚寒则“益火之源,以消阴翳”,也可“阴中求阳”,即补阳时适当佐以补阴药,如真武汤中大量补阳药中配以芍药,以阴中求阳。
42.三因制宜:
因时制宜:是根据时令气候特点,考虑用药的治则。如《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所说:“用寒远寒,用凉远凉,用温远温,用热远热,食宜同法。”
43.养生原则:
①顺应自然;
②形神兼养;
③调养脾肾;
④因人而异。
44.养生方法:
①适应自然,避其邪气。
②调摄精神,内养真气。
③饮食有节,谨和五味。
④劳逸结合,不可过劳。
⑤和于术数,适当调补。
45.《素问上古天真论》以女子七七、男子八八之数论述人体生长发育到衰老的过程:“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丈夫八岁,发长齿更……八八,则齿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