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产品仓储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燃气灶、抽油烟机等产品需租用甲方仓库存放。为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库场:乙方租用甲方仓库乙库2楼90平方米存放本公司产品,按消防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堆垛。
二、租用时间:从x年3月10日至x年3月10日止。
三、仓储费:按每平方米/月7.5元计算,90×7.5=675元/月,租金按每月支付。
四、乙方委托甲方仓管员负责管理和验收公司产品,乙方给予每月x元/月工资,x元电话补助 (乙方每月6号按甲方指定账户汇进) 。
五、仓管员的职责:
1、严格按照进出管理条例,做到账目清楚,无误发、乱发货物;
2、乙方将每月与仓管员核对货物的进出库数量和库存;
3、每月仓管员必须向乙方上交进销存报表。
六、进出仓管理:乙方产品进仓时由甲方仓管员负责验收与核对,并开具进仓单作为进仓数量依据,出仓时凭乙方《发货通知单》传真件(附件),并与经销商《提货单》第二联(附件二)原件和《发货通知单》传真件(附件一)三者并用核对产品数量和形式无误后,电话通知乙方(公司核对电话:)经乙方认可办理出仓手续,并开具出门条,门卫方准放行。
七、几点要求:
1、产品进仓后的安全保卫、防盗等工作由甲方负责,因被盗、差错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入库前货物差错等损失由乙方自负;货物被盗经警方确认后甲方负责赔偿;货物质量的检查、检测、防变质处理由乙方负责。
2、产品进仓后因地震、台风、洪涝、火灾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甲方库区内的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消防安全工作等有关规定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如因乙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房屋、设施等损坏者,应负责赔偿。
4、甲方应为乙方进出仓提供方便,随时进出仓。货物进出仓乙方应尽量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进出仓的准备。
5、租用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仍按此协议条款执行,不另订协议,顺延至甲乙一方提出终止租用为止。双方如有异议,另订补充协议。
6、在本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在协议期满时结清所有账务、手续后本协议终止。
7、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守法经营,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
八、本协议在有效期内不得违约,如违约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