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律师双重视角解读:民法典担保部分司法解释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的首部法典,一直是2020年全社会关注的“重头戏”。民法典的施在即,相关配套的司法解释将随之接踵而来。

2020年11月9日,最高法院发就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1月1日,该解释将与民法典一并实施。作为第一批民法典司法解释,备受社会瞩目。相比“旧担保法司法解释”,新解释在适用范围、担保物权的受托持有,以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及责任承担等诸多方面都发生了重要变化。

|新司法解释涉及的前沿疑难问题

新的司法解释涉及到了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共同担保人能否相互追偿、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借新还旧中的担保责任、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如何计算、差额补足函等的性质认定、最高债权额如何认定、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破产程序与担保责任的衔接、保证金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让与担保等实践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与信贷业务有着密切联系,是信贷业务核心的法律问题。相关法律人、法务部门、各信贷、担保、金融机构的高管等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及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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