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艺录丨论词中宫调、乐律
前言
词学即唐五代而生于乐,复元明又斯绝于乐。故自两宋后,所谓倚声之学,仅止于吟咏所得或求诸于前人片语,断无可真付之管弦者。王国维云「今其声虽亡,读其词者,犹觉拗怒之中,自饶和婉,曼声促节,繁会相宣,清浊抑扬,辘轳交往,两宋之间,一人而已。」(《清真先生遗事》)
后清康熙帝命王奕清、陈廷敬诸公编纂词谱,以集校词牌中平仄音韵、句法异同,成《钦定词谱》一书。其凡曰「词者,古乐府之遗也。前人按律以制调,后人按调以填词。宋元以来,调名日多,旧谱未备。今广搜博采,次第编辑,俾倚声者知所考焉」,又宋人集中间或有宫调一说,如「《宋史·乐志》入黄钟宫」云云,初学恐不明所以,故约一文略叙宫调之辨。
古乐律浅谈
- 所谓五音者
我国古乐以五音为度,曰「宫商角徵羽」,《周礼·春官》云「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又《孟子·离娄上》云「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以西方乐理论之,即所谓「五声音阶」。西乐谱则共七音级,数字简谱谓之「1234567」,字母简谱谓之「DO RAI MI FA SO LA XI」,其中五音相合处,即「宫」对「DO」,「商」对「RAI」,「角」对「MI」,「徵」对「 SO」「羽」对「la」。
然古文献中,实无有所谓音阶者,皆是以「五声」、「五音」托出,音阶一说,自现代声乐理论概之,然其中音差者,实又略异,概中国五音出于「三分损益法」,西乐音阶则在于「十二平均律」,中或有交错丛生,略为繁复。
- 五音相生
古论音律,嫌近玄虚。说音律不单说音律,又兼以五行,四级,六腑者共论,譬如张炎《词源》中有类总云:
「宫属土,君之象,为信,徵所生......商属金,臣之象,为义......角属木,民之象,为仁.......徵属火,事之象,为礼,角所生.......羽属水,物之象,为智,商所生。其声最清,生数一,成数六」
又《乐律》中云:
「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
类此似是而非之论,古文献中不胜枚举,间存一二能合理处,然引名教,附神玄,则又云山雾罩,牵强惘亟。故玄而非处,犹是可放下,只须记「宫生于徵,商生于宫,角生于羽,徵生于角,羽生于商」即可,概类五行相生相克者,后泛言之「移宫犯羽」者,皆由此圭臬而出。
再又,五音为「音级」之属,故无绝对值,是相对值,即音级之音高可变,只需要拟定基音。上《词源》定五音者无以参照者,故只云「宫声浊,商声次浊,角声半清半浊,徵声次清,羽声最清」,此声乐之基论,不可不知。
- 五音之由来
「三分损益法」
宫商角徵羽今虽以七音阶之五而定其音者,然其中音色实又有所参差,概取法各异,中国五音先出于「三分损益法」
《管子·地员》云:
「凡听徵,如负猪豕觉而骇。凡听羽,如鸣马在野。凡听宫,如牛鸣窌中。凡听商,如离群羊。凡听角,如雉登木以鸣,音疾以清。凡将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钟小素之首,以成宫。三分而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不无有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是生商。有三分,而复于其所,以是成羽。有三分,去其乘,适足,以是成角」
此「三分损益法」之法门,「三分损益」有二,即「三分损一」、「三分益一」。先以一发生管得「宫」音,后均分三份,去其一,留其二,得「徵」音,此三分损一也;又将此均三份,再增一份,即得「商」,此三分益一也。如此两两反复,即得宫商角徵羽五音者。
「十二平均律」
三分损益法之外,又有「十二平均律」,即以一纯八度音作十二分,每等相同,故曰「等音」,今之钢琴即如此所来,而十二均分,与三分损益取法不同,其音差者所以有各异者也。
我国乐器历代增减,有笙、瑟、琵琶等,其中近人考证曰「笙所用三分损益」,「琴用纯律」、「琵琶用平均律」,然个中无却论,仅引为「应当为」三字,不可不知。
- 十二律
三分损益法损二益二得宫商角徵羽,此管仲所得,故又称「管仲五音」,后《吕氏春秋》中再生11次,得十二律,云:
「黄钟(C),林钟(G),太簇(D),南吕(A),姑冼(E),应钟(B),蕤宾(#F),大吕(#C),夷则(#G),夹钟(#D),无射(#A),仲吕(#E)。」
然自三分损益法自末宫又不能周而复始,此弊悬绝两千余年未果,待明太祖九世孙朱载堉定十二平均律时方得迎刃而解。
附:朱载堉者,恐是世界能考据之第一任「绝对音感」者,《河内县志》云「儿时即悟先天法,稍长,学无师授、辄能累黍辨黄钟」,早莫扎特(生1756年),贝多芬(1770年)近数百年。
词学中音律略辨
- 所谓宫调者
似今之词谱如《白香词谱》、《钦定词谱》、《唐宋词格律》者,其记词牌皆有小序。如《唐宋词格律》中《朝中措》小序如下云:
《宋史·乐志》入“黄钟宫”。四十八字,前片三平韵,后片两平韵。
又《临江仙》小序如下云:
双调小令,唐教坊曲。《乐章集》入“仙吕调”,《张子野词》入“高平调”。五十八字,上下片各三平韵。约有三格,第三格增二字。柳永演为慢曲,九十三字,前片五平韵,后片六平韵。
其中有记「黄钟宫」、「羽调」者,即以此调为主音所属也,其类亦如诗词之「押韵」者也。概以羽音为主音,便称之为羽调式,宫调主音便称为宫调式云云。
宫调者,又并以调高和以调式,即十二律为定调高,五音为定调式,故《朝中措》之「黄钟宫」即十二律中宫音为黄钟之宫调式云云,如宫声七调为「正宫、高宫、中吕宫、道宫、南吕宫、仙吕宫、黄钟宫」;商声七调为「大石调、高大石调、双调、小石调、歇指调、商调、越调」云云
古音虽以十二律和七音成八十四宫调,然南宋乐只用七宫十二调,其中角声七调则不预设。张炎《词源》谓:
「十二律吕,各有五音,演而为宫为调。律吕之名共八十四,分月律而属之。今雅俗只行七宫十二调,而角不预焉」
- 宫调与声情
今人所论词中宫调声情关系,皆从曲中而来。或出《曲律》,或出《词律》,皆明以后作者所为之。虽言之词曲可能通处,然自又有不可通处。如词中辨四声,曲中又入派三声,又曲调所有者,词中不曾见者云云。
元人燕南芝庵有《唱论》谈及宫调声情如下者:
「仙吕调唱,清新绵邈。 南吕宫唱,感叹伤悲。 中吕宫唱,高下闪赚。 黄钟宫唱,富贵缠绵。正宫唱,惆怅雄壮。 道宫唱,飘逸清幽。 大石唱,风流酝藉。小石唱,旖旎妩媚。高平唱,条物滉漾。般涉唱,拾掇坑堑。歇指唱,急并虚歇。商角唱,悲伤宛转。双调唱,健捷激袅。商调唱,凄怆怨慕。角调唱,呜咽悠扬。 宫调唱,典雅沉重。越调唱,陶写冷笑。」
如大石调、小石调等,属于角声七调中,然南宋词乐中角声七调业已不预焉,故飘逸清幽、风流酝藉则不知所指。更高下闪赚、条物滉漾、拾掇坑堑则又过于模糊,此皆今人所不知者。
- 移宫犯调
移宫犯调者,移宫者,即此宫音用别宫音者,犯调亦是如此,然其中各有相生相克者,又有能犯与不能犯者。故移宫犯调皆声家之炫技而已。
杨无咎《点绛唇》云
「换羽移宫,绝唱谁能和」
又词牌有《六丑》一调,入中吕,周密《浩然斋雅谈》记有邦彦曾对宋徽宗云:
“此犯六调,皆声之美者,然绝难歌。昔高阳氏有子六人,才而丑,故以比之。”
据此,故知犯调声情特美,而绝难歌者。记周邦彦《六丑》词上阙:
正单衣试酒,恨客里、光阴虚掷。愿春暂留,春归如过翼,一去无迹。为问花何在?夜来风雨,葬楚宫倾国。钗钿堕处遗香泽。乱点桃蹊,轻翻柳陌。多情更谁追惜?但蜂媒蝶使,时叩窗隔。
此犯六调如何,今难知者,但其中仄尾连绝,入入声部又兼以阴入,阳入、去入,足可见其摇筋转骨,极诸变态。
唐人乐书云犯者有四,即正犯、旁犯、偏犯、侧犯。张炎则斥其论,谓之十二宫只可商角羽三犯之(见《词源》卷上)。然北宋时于唐五代之江南乐接坐汰不用,故白石、玉田者虽声乐大家,尤不可知,进而今日更难知之。
结言
中国古乐,浩渺繁复,其中有八音,五音,七音,又属乐不同,属器不同。宋词以燕乐而出之,故多琵琶曲调,而词中又能见琴操,如苏轼之《醉翁操》者,余不通琴曲,故此类又难提矣。
余尝谓词学博士者,问曰:「考词律须知音乐否」,对曰「不必,然知之更好」。故今人学词,宫调音律在可知与不可知间。概今之词学已为纯文学,又今之填词者达意已称绝难,枉论使就不知之声律乎?此题旨为科普,不必言学词必知音律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