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席

青春是个三岔口,拥有了选择的权利,即刻面临选择,为难的不是青春本身,而在选择。每项选择,其实都有内心所向,然选择什么,便须承受什么,得到什么,便会失去什么。

热衷社交,喜欢热闹,美酒佳朋,推杯换盏,熟人的陌生世界里,充满好奇。初入社会者,大抵都愿做沙龙的殷勤主人,为自己的存在,努力赋予意义,过分夸大的幸福,其实不属于自己。酒醒夜色阑珊时,莫名其妙孤独,若有所失,无以排解怅惘,遂起退念,翘首以待的人生,怎会如此。却是越无聊,越不能停下忙碌,何苦陷入进退两难的泥淖,无以自拔,开始厌烦其中的尘嚣。浮华岂我事,日月徒蹉跎,中年之后,吴念真才道出了其中的真切感受:“以前常在热闹非凡的场合里因为觉得无能、无趣而提前默默离席。现在想想好像这样也还不坏,至少总比在人群散尽、灯光黯淡、杯盘狼藉的时刻,发现现场只剩一个疲惫、孤单、空虚的自己好多了。”忌讳做人群的中心,也避免被边缘,人群中的孤独,大抵如此。读书越多,越对自己不满足,自知之明,归咎内因,而非怨天尤人。心里有坎过不去,而自律源于自省,虽说面对世俗人间,处处碰壁,身在井隅而门前客稀者,远俗。

英雄也有末路时,眼神呆滞,行动迟缓,曾经围绕周遭者,早已不知所踪。倒是提前离席者,望之俨然,即之也温。

人生一世,草木一春,来如风雨,去似微尘。人生尽头是张单程票,独生独故,独去独来。希望自有希望的无能,一息尚存;绝望也有绝望的力量,此心不竭。昼眠听雨,怒时睡觉,夜坐听风,独处思考,季羡林《清华园日记》描述其惬意的单色调生活:“每天在这时候读几页所喜欢的书,将一天的压迫全驱净了,然后再躺下大睡,也是生平快事罢。”矫正过的成长历程,先钱后酒,吃了就走,再不愿花无谓的时间、耗无谓的精力。独处的乐趣,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谈些什么》里有所描述:“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或说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跑步也罢,写文章也罢,我都不感到无聊。和与人一起做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来。”

男怕入错行,却是入哪行都后悔;女怕嫁错郎,不过嫁给谁也嫌弃。墟里炊烟,柴米油盐,满面尘灰烟火色,无处不在的厌倦,已然成为弥漫开来的现代病,钱钟书《围城》云:“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朝来晚归,周而复始,多数人将职业当作养家糊口工具,只有少数人以此为信仰。

叶芝《乡村鬼魂》云:“在大城市,我们活在自己的小团体里,对世界的了解少之又少。小镇或是村庄人口稀少,没有这些小团体。因此,你必然可以看到整个世界。”尤其现代社会,年轻人局限于学校,中年人受困于职场,老年人拘囿于医院,无形隔离,似已制度化。所谓生活在别处,人在现场,心思旁骛,想法迁移,或书本,或手机,反正不在所处圈子。

待稳定的价值观形成后,社交行为,方有变为文化行为的可能。月色成为一杯清酒,隔着简枝疏影,对影成三人,对视即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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