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分裂者隋文帝 杨坚:前期明君到后期昏君的转变

开皇十七年,隋文帝 杨坚 决定罢免自己儿子杨俊的一切官职,只给他保留一个“秦王”的虚衔。左武卫将军刘升、越国公杨素等人纷纷给杨俊求情。《隋书 卷四十五》记载,刘升说:“秦王非有他过,但费官物营舍而已,臣谓可容”—— 杨俊没有什么大恶,只不过是给自己修建的宫室太豪华,太浪费钱了,不该处罚得这么重。对于大臣们的求情,隋文帝的回答是:“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隋文帝这番话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他要让“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变成现实,于是坚决地驳回了大臣们的求情。

后来,杨俊没过多久就病死了,隋文帝又下令焚毁了杨俊遗物中的所有奢侈之物,要求杨俊的后事从俭办理。

隋文帝不但要求自己的儿子节俭、廉洁,而且以身作则。他每顿饭的荤菜绝不超过一个,通常只穿布衣,极少穿绸缎制成的衣服,对于地方官员向他进贡的绫文细布,他居然在上朝时当众烧掉。与自身节俭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很关心百姓,希望百姓生活富裕。《资治通鉴 隋纪二》记载某一年:

关中大旱,民饥,上遣左右视民食,得豆屑杂糠以献。上流涕以示群臣,深自咎责,为之不御酒肉者,殆将一期。

关中发生了旱灾,隋文帝看到灾民的饮食很粗陋,于是难过得掉下了眼泪。回去以后,他连续一个多月都吃不下肉,喝不下酒,表现得非常痛心。

正因为关心百姓,所以,他曾多次下诏减免百姓的赋税,他继承了均田制度,由朝廷向农民授田,一夫一妻可以受田 140 亩,同时打击土地兼并,还修建了黎阳仓、河阳仓、回洛仓、常平仓、广通仓等国家粮仓,这些粮仓平时储备粮食,一旦民间发生自然灾害,就用储备的粮食来赈济灾民,保证民生。根据《贞观政要》的相关记载,直到唐太宗李世民执政时,隋朝粮仓中的粮食仍未用尽 —— 此时隋文帝已经去世三十年了。

经过隋文帝这一番治理,隋朝出现了天下大治的局面,百姓生活富足。《通典》记载:“隋氏资储遍于天下,人俗康阜。”隋文帝执政前中期的年号为“开皇”,于是,史家称这一时期为“开皇之治”。

除此之外,隋文帝在自己执政前期,还推出了另外一项对后世影响极深的德政:“科举制”。从隋文帝创立科举制,到1905年,清朝废除科举制,科举制伴随中国1300年,在这漫长的一千多年里,科举制就是中国选拔官员的基本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选拔官员,采用的是“九品中正制”,实际上就是以家世门第高低为标准,来选拔官员,于是出身贫寒的人们永远也没有机会改变命运。而科举制则是通过考试来评判读书人的文化才能高低,进而选拔官员。如此一来,出身贫寒的读书人也有了做官、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不仅对于民间的读书人来讲是德政,而且对于国家来说,也可以获得更多的人才,使国家得到更好的治理。

在执政的前中期,隋文帝不但个人生活节俭,不贪财货,而且关心百姓,缔造出了一个人民安居乐业的太平盛世,除此之外,他还有政治遗产(科举制)留给后世。这一切几乎可以用“完美”来形容了。然而,在隋文帝执政后期,这一切大多被颠覆了。

自从开皇中期以后,隋文帝便逐渐满足于自己取得的政绩,因此放松了自我约束,越来越不如之前那样节俭了。《资治通鉴 隋纪二》记载,隋文帝想要修建一座仁寿宫,命令杨素负责这项工程。杨素 追求进度,造成很多民工活活累死,到了“役夫死者相次于道”的程度 —— 道路上随处可见民工的尸体。隋文帝知道了以后,起初勃然大怒,但他发现自己的皇后很喜欢这座宫殿,于是立刻就转怒为喜,大大地奖赏了杨素。他之前“节俭”和“爱百姓”的形象此刻全然不见了。

《历史教学问题》杂志曾于1991年刊登《简评隋文帝》一文,文中还提到仁寿宫建成之后,隋文帝经常到这座宫殿欣赏山川秀色,流连而不知返。此时他显然忘记这座宫殿是用多少百姓的生命换来的了。

而在自己执政的最后三年多,他表现得更加昏聩了。《北史》和《续世说》都记载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续世说》中是这样说的:

隋太史令李充言:“隋兴以后,日景渐长,太平曰:‘行上道’。”文帝曰:“景长之庆,天之佑也。”改元仁寿。百工役作,并加程课,以日长也。丁匠苦之。

这段文字的大意是,某个官员对隋文帝说,本朝建立以后,白昼的时间一年比一年多,因为本朝目前蒸蒸日上,今后会越来越强大 —— 这分明是官僚在吹捧、谄媚皇帝。生活常识告诉我们,每一年白昼的时间都是一样多的,绝对不会一年比一年多。可是隋文帝此时完全沉醉于自己的政绩中,居然相信了这个官员说的话,并且心想,既然白天越来越长了,那么百姓的工作时间也应该是越来越多了,创造出的财富当然也是越来越多了。所以他下令,增加工匠的工作量,增加民间的赋税。工匠和农民的生活就随之困苦了起来。

《北史》记载,一直到隋文帝去世前的最后一年,仍然在大兴徭役,让百姓为皇家修缮宫殿,“征役繁重”。

隋文帝执政之初,怀着“慎刑罚”的理念,制定了《开皇律》。隋文帝规定,地方上的死刑判决必须呈报给朝廷,由朝廷复核之后,方可执行。这条规定被后来的历朝历代所沿用,可以说是沿用至今。靠着这条规定,历朝历代的冤案数量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减少。此外,隋文帝还废除了南北朝时代的很多酷刑。如此这般,隋朝社会的治安反而更好了,《隋书》记载隋文帝时代:“君子咸乐其生,小人各安业,强无凌弱,众不暴寡。”

然而,到了统治后期,隋文帝越来越喜怒无常,并且开始滥施刑罚,逐渐把自己“慎刑罚”的理念抛到了脑后。《隋书 卷二十五》记载:

高祖性猜忌......每于殿廷打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尝怒问事挥楚不甚,即命斩之。

统治后期的隋文帝把廷杖制度发扬光大了,经常在朝堂上对大臣执行杖刑,殴打大臣,有个士兵打大臣的时候不够用力,隋文帝把这个士兵也杀了。除此之外,《隋书》还有很多类似的记载:一个名叫 李君才 的大臣建议隋文帝不要过度宠信 高颎(jiǒng),隋文帝闻言大怒,在朝堂上用马鞭把 李君才 活活打死了;朝堂之上有个武官“衣剑不齐”,隋文帝又大发雷霆,责怪御史不弹劾这个武官,把御史给杀了,谏议大夫 毛思祖 认为御史罪不至死,站出来劝阻隋文帝,隋文帝居然把 毛思祖 也杀了。隋文帝统治后期,这样的事实在太多了。

此时的隋文帝不仅在朝堂之上对着官员们大杀大砍,而且把严刑峻法用到了民间。他规定民间“盗一钱以上皆弃市”—— 在这种法律的支配下,民间一度出现了“三人同窃一瓜,事发即时行决”之类的事。估计“三人同窃一瓜”就像鲁迅笔下的闰土所说的那样,只是走路口渴了,随便摘个西瓜解解渴,结果这三个人就因此被杀了。

必须指出的是,即使在统治后期,隋文帝也做了一些好事,比如开皇十七年,他取消了民间一整年的正赋,这样就使得百姓的负担得以暂时减轻。他还要求自己的葬礼一切从俭,避免劳民伤财。这样一来,隋文帝统治后期,社会还算是安定,没有出太大的问题。但也必须看到:像隋炀帝时代的那些暴政:大兴徭役,大兴宫室,严刑峻法,草菅人命,其实早在隋文帝统治后期,就已经见到端倪了。隋文帝统治后期,就已经为隋朝的“二世而亡”种下了祸根。

我们如果想要有所作为,不但要有美德,有善行,而且要把这些美德、善行坚持到底。隋文帝最令人惋惜的,就是他没有把自己前期近乎完美的善行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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