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只打电话报警不救人:到底是谁之过
看到一篇文章和一段视频,说是北京南四环发生追尾事故,前车司机只是打电话报警却不救人,导致最后起火,后车两人死亡。文章的作者说他无比淡定,冷漠,还有人说他不是冷漠,是不懂法,做出了个结论:不懂法害死人。文章的后面,评论里一片喊打喊杀的,似乎不杀这个司机就不足以平民愤,或者得让他坐穿牢底,至少也得让他蹲个十年八年的。一个个义愤填膺,仿佛一身凛然正气。
到底真是如此吗,我觉得怕恐怕还是得两说。他先打电话,没完没了地打电话却不救人,是不懂法吗?我更觉得是因为懂法。人是有恻隐之心的,自己的车被追尾,后车上的人生命危急,前车司机第一意识一定是救人,可是他为什么不救。大概就是因为不敢救。
这次事故里,很可能这个前车是无责的。可是交警没来,车挪开了,没证据,事故的责任算谁的,后车上的人的医药费谁出。再者,救人了,人救出来了,重伤了,或者抢救无效了,万一家属来了,发现救治方式方法不科学,导致了伤亡,又该怎么说?
当然他可以先报警,然后拍照保留好证据,之后立即救人。但是我们没有理由要求他做出教科书一样的行为。因为不可能。比如拍得照片角度光线不好,不能足够证明事故性质怎么办。毕竟没有人会想到后来后车里的人会死亡。生死面前,钱财是小事,但如果没有涉及生死,保护财物就是大事。
法律,应该是弱势群体和无辜者保护自己免受伤害的挡箭牌,然而听说这句话也被批驳了。而事实上,很多的时候,我们的生活里,法律并没有保护弱者和无辜者。扶老人被讹、碰瓷者屡屡得逞而形成产业、劫匪逃跑摔死受害人赔偿、交通事故里许多司机都希望撞死而不是重伤,凡此等等,都是因为法律适用不当惹的祸,或者法律本身的不完善而惹的祸,说得再极端一点,就是法律让人性扭曲,就是法律惹的祸,虽然不是法律或者立法者的本意,但客观上就是它造成的,自然是要背锅的。
而且,那篇文章内外,一片喊打喊杀的人,以键盘来给那个司机判刑,凭什么?凭的是哪条法律?说得极端一点,你的车被人追尾,追尾的人自己受伤了,被追的人还得救他,不救或者救治不及还得偿命,这是哪门子道理。做个不恰当的比喻,这和劫匪劫人时伤了自己,受害人还得救他,不然就要负责任,难道不是一个逻辑吗?
还有那个拍视频的,专心致志地拍,甚至于还无休止地批评打电话者,这么危急的情况下,路人都已投入救援之中时,还能安下心来拍视频,心安理得的指责别人,到底是为了什么?须知你只是旁观者,而那位司机还是受害者。因拍摄秃鹫面前的饥饿女孩获得大奖后来自杀的摄影记者的故事,大概很多人都了解,此时的拍摄者,是否也该有些同理心。我以小人之心度之:他此时想的更多的可能就是视频发出后的点击量吧。
中国人大约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然而这份聪明,有一多半却是用在了投机取巧钻空子打擦边球上了,于是造就了许多奇葩的证明,比如证明我还活着,我爸是我爸,我妈是我妈等等。因为曾经有人以死去的人名头照样领取退休工资或者养老金,旁人以亲属名义侵犯了无辜者的正当利益等等,结果是整个社会受害,无奈的执法者更是被诟病。
依法治国喊了多少年了,普法教育搞了多少年了,可是法律的权威到底有没有树起来,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的状况是否得到了有效改善,似乎没有几个人敢理直气壮的回答吧。而我们的普法,还在停留在写学法笔记和攒网络积分上,殊不知有多少人已经学会了许多种骗积分的方法,这些事听说也曾养活了一批人,形成了一个产业,想想也是挺扯的。
当年杀了刘青山张子善,管住了二十年,因为人们知道,法律是要动真格的,立了大功的高官要员一样不能幸免。显然我们是懂得怎么搞依法治国的,有了这份懂得,有了日积月累的改善,我想,还是可以大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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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虽多一地鸡毛
我们却可以扎成七彩掸子
扫出清朗世界
找见梦里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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