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回丨跪王府请愿磕头为伸冤 赴州城举证说理以救民

第二十三回

跪王府请愿磕头为伸冤

赴州城举证说理以救民

西宁县城远眺

话说康熙九年夏的一天。王钺出现在省城的平南王府里。他正在候见的外厅等候平南王尚可喜的召见。

平南王府在越秀山下(即如今的广州越秀区解放北路603号广东迎宾馆),古木参天,绿草如茵,山岗流泉,楼台掩映,风景十分优美。但王钺无心欣赏,心老想着西宁辛老汉被省里来的商人活活打死的情景。

西宁山高林密,山区百姓大多烧炭出售,以此换点使用钱。但这项买卖一向被省里派来的商人牢牢控制,规定山民进山伐薪烧炭,必须全部按他们的价格卖给他们,不得擅自拿到市场出售。一天辛老汉听说连滩墟卖的木炭是省里商人收购价格的几倍,便把烧到的木炭挑到连滩墟卖了。省里来的商人知道后,说辛老汉违反王爷之令,把辛老汉结结实实地捆起来,在连滩集市上示众,时候正是农历六月天时,烈日之下,口干腹空的辛老伯如何受得了?一个多时辰后,口泛白沫,倒了下来。

姗姗来迟的商人看看辛老汉已经断气,便让附近的商号拿了张蓑衣,把尸体盖上,然后让人通知辛老汉的家人来收尸。家人告到县里,王钺气愤不已,说一定要把他们绳之于法。正要派差役到连滩拘捕商人,幕僚附耳低言,说这些商人从省里来,能够控制这里的木炭生意,应该很有来头,而且这些商人指死者违法王爷命令,想必与平南王有非同一般的关系,贸然去拘捕他们,容易招祸。不如先公文报省,看看情况如何。王钺虽然颇有侠气,但善于屈伸。于是向省里呈文,要求撤走这些商人,却不获批准。王钺于是决定亲自到省城谒见平南王。

王钺在平南王的的外厅等候了一个半时辰,才听到王爷府的人员传西宁知县王钺入见。

王钺在王爷府人员的引领下,来到王府公堂。王钺跪拜平南王,平南王请坐。王钺于是把省里来的商人对本县百姓的侵夺和活活打死人的情况给平南王说了,并说,西宁山区,百姓无以为生,仅有烧炭一途,却被省里来的商人卡死,这些商人无法无天,草菅人命,因此希望平南王撤去这些商人,给西宁百姓一条活路。平南王被王钺的真诚感动,答应撤除这些商人。

因为这事,平南王对王钺印象极好,以致于后来王钺调任京官,在赴任路上,平南王也说服朝廷,要把王钺留了下来。这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

王钺来到西宁一年多,让他最痛心的是几宗冤案。为了让罗定州改判这几宗案件,康熙九年(1652年)的深秋,王钺决定走一趟罗定州。

早上卯时刚过,王钺就起床漱口洗脸,吃过早饭,仆人已从马槽牵出马来,在县署大门等候。王钺上马,仆人也上马,辰时末,二人走上了西山大路,向着州城方向而行。午时中,来到了车滘,这里有公馆,公馆里的人知道知县来到,即烹茶招待,吃过午饭,又稍事休息,未时中再赶路。此去的西山大路越来越不好走,爬岭下坡,弯弯曲曲,道路两旁的茅草,竟然高过马头。仆人说,这里离封门不远了。王钺仰看,山很高,才申时初,看到的竟然是快下山的太阳。俯瞰,涧水轰隆。这时候,突然好像要下雨,两个山峰之间,竟然出现了一道彩虹。王钺看着,一时诗兴涌上心头,于是把马勒住下马,让仆人取出笔墨纸砚,倚马写下《罗定道中》一诗:

无风先晕日,未雨欲垂虹,

涧水寒尤毒,山花暖更红。

似人原怪石,化鬼是丹枫。

不有薄游者,何缘度此中?

诗歌的大意是:

还没有吹起风已看到日晕,

还没有下雨已垂下了彩虹。

路上冰冷的山涧水特别毒,

天气暖和山中花卉更鲜红。

路旁的怪石头好像人一样,

红了的枫树像鬼令人惊恐。

不为微薄的俸禄宦游在外,

怎么会在这路上脚步匆匆?

约莫到了酉时,二人来到了大封门公馆。仆人拿出西宁县的关防,让公馆准备晚饭,然后沐浴。公馆里的人开好蚊帐,拿来了一张干净的被子来给王钺。王钺当晚就在大封门公馆夜宿。

秋夜的封门,猿猴悲鸣,王钺难以入睡,干脆起来在公馆前面的院子了走走。是夜是农历十七,月亮还比较圆,但一会被这个山峰遮住了,一会又从两个山峰之间出现。当月亮在两个山峰之间出现的时候,公馆后山的小鸟被惊醒,飞到山下的秋涧,鸣叫声划破了公馆夜晚的宁静……

次日上午,王钺来到州城,在州署里拜见了知州李丹。王钺此行的目的,是为本县三宗冤案伸冤。他对知州李丹说:“本县康熙八年(1669年)百姓杨仕壮因窝匿逃兵罪被讹诈一案、康熙九年(1670)百姓赖雪茂因服毒而被人制造虚假人命案一案、杨懋修因为盗贼在招供时凭空牵扯被陷害一案,都是冤案。杨仕壮并没有窝匿逃兵,这个逃兵是他的亲舅子,他当时是到县里告发了他这个小舅子的。有人借此讹诈他,讹诈不成,就编织罪名告他。赖雪茂是因为家庭问题服毒而死,与另外一宗被害案无关,赖雪茂最后被抢救过来,没有死去,却被人诬告,说他是因为杀了人,然后才畏罪自杀,是冤案。杨懋修一向都是良民,绝对不会谋财害命,是盗贼被抓后,在审讯中乱咬的。这三宗案件,本县当时的没有判决,还警告原告诬告是要治罪的。不想三案的原告跑到州里立案上诉,而州里都判了他们的死刑。

李丹知州听王钺这样一说,肺都气炸了。这三宗案件就是他判的,王钺这样说,不就等于说他判错了吗?于是把惊堂木一拍,说:“王知县,你有是什么证据证明本官判错案了?”王钺跪下,说:“不是知州判决错误,而是你手下的官员用卑劣的手段欺骗了知州。希望知州充分考虑到生命的宝贵,一个无辜的人被判处死刑,这对大清法律是一种侮辱,对死者家庭是重大打击,对罗定州的法治基础是一种严重的破坏。现有本县数千人签名画押的证词在这里,知州完全可以以发现新证据为由,对原判决进行改正,这在大清司法实践上是有先例的。”王钺把证词举起:“请知州明察。”然后不停地磕头,直到血流如注。李丹知州被王钺的行为震惊了,而李丹也是一位爱民如子的父母官,于是对上述三案进行了改判。

修复公共设施,仍然是王钺任上的一项重要工作。平政桥在南城门外1里的地方,康熙五年(1666年),知县赵震阳捐薪俸20两砌起石桥墩,用大木架成桥梁。不久坍塌。康熙十二年(1673年),知县王钺捐出薪俸,倡议像文昌桥那样砌成石桥墩,但工匠认为难以施工,又听堪舆家说,天关应该让它开着,因此停止施工。转而研究购买渡船,购买水田,用水田田租维持渡船运作,给老百姓往来提供长久的方便。

当然,修复不过是守成,要造福一方,必须进行大力建设。王钺心里是非常清楚的。

如今看官可能不明白,都城为什么常常被人以“都城墟”称之?那是因为康熙十二年(1673年),王钺在这里创建了集市——墟。

都城历来是西宁县的重要交通要地。早在1700多年前的晋初太康元年(280年),这里就设置了都城县(前身为都罗县),建立县治。北宋开宝五年(972年),都城县并入端溪县,其县治即随年代的播迁而废置。明洪武九年(1376年),都城成为德庆州直辖的4个乡(金林乡、悦城乡、晋康乡、都城乡)之一。明成化六年(1470年),朝廷为了加强警备,在这里设都城巡检司署,重建官衙,但没有筑城。直到成化十九年(1483)才筑城,城墙周长330丈。

巡检司是明、清县级衙门底下的基层组织,也是管辖人烟稀少地方的非常设组织。明代的巡检司尽管品秩不高,在地方事务中却占有重要地位,是明太祖朱元璋加强基层社会控制的制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基层社会的控制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但巡检司毕竟是军事机构,巡检司城也是属于军事设施,对地方经济发展没有什么直接的促进作用。王钺认为,都城离西宁县城50里,与封川县隔江相望,属于交通要冲,将这里建设为墟,吸引外地移民前来谋生定居,对促进都城乃至西宁的经济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王钺在这里创立建隆墟。墟必须又足够的人口,王钺于是从外地招来老百姓,鼓励他们在都城定居做生意。由于都城地理位置优越,商机很大,各地有生意头脑的人纷纷移民到这里,做起各种各样的买卖。后来逐渐以地名称墟,建隆墟改称都城墟。当时的建隆墟在象山脚一带,如今这里还保存有一块上书“建隆社”的石碑。

王钺创建了建隆墟后,先后对它进行了多次扩建,商业越来越发达,逐渐成为西江上游的重镇,西宁县最大的集市。如果说西宁县城是西宁县政治、文化中心,那么,都城墟则是西宁县的经济中心。如果说西宁县城像北京,那么,都城墟则像上海。山人是在都城出生、长大的西宁人,对都城墟的创始人王钺充满感激之情。

王钺担任西宁县知县,为西宁百姓可以说是倒了呕心沥血的地步。但好人不一定有好报。康熙十年的春天,王钺最喜欢的小女儿因病去世,客死他乡。王钺十分悲痛,把女儿安葬在西宁县城外5里的地方,购置田地,以田租作为每年祭扫的费用,以便自己离任后,每年清明也有人祭扫女儿。人们一直说县城外5里的地方有一座王姑坟,以为是某某王爷甚至是某某皇帝姑姑的坟墓,殊不知这是王钺知县姑娘的坟墓。

爱女去世后,王钺强忍悲痛,很快又投入到西宁县的治理工作中。未知王钺在西宁县又开展了什么工作且听下回分解。

敬告读者

《西宁旧事》以章回体小说形式叙述郁南县从明朝万历五年(1577)到清朝宣统三年(1911)的一段历史。书中以今存的明万历二十年,清康熙六年、二十六年、五十七年,道光十年5本《西宁县志》和民国二十六年《旧西宁县志》所载事实为依据,坚持“七分史实,三分演义”的原则,力图为读者展现这334年波澜壮阔的郁南历史画卷。限于作者水平,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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