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许可申请材料
1. 《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打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2. 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书一份;3. 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权属证明、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各一份;5. 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专业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各一份);
6.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打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
第一步:申请人持上述申请材料1-6向窗口提出申请。(1)审查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条件的,现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允许申请人当场补全或更正;当场无法补全或更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第三步:业务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和审查,并对场地、设施等进行现场审验和评定。
1. 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 有与其经营模式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3. 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5.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政府产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