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人生最好的老师就是阅读

我童年最大的痛苦就是没有书读,而现在最大的痛苦就是书太多读不过来。我总结出一条经验:当书越多的时候,实际上人读书的热情就越淡薄;当书越少或者找不到书读的时候,人渴望读书的热情就会越高。

现在回忆起来,我提到的经典小说,它们的主要情节、主要人物甚至主要人物讲过的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至今记忆犹新。这说明童年确实是一个读书的黄金时期,这个时期记忆力特别强,读书的热情特别高,读过了也能够记得住。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得来一本书确实不易,因此对得来的机会格外珍惜。

对于一个学生而言,如果确实有创作的才能,不妨让他写写诗歌、小说,鼓励他成为一个作家;但是如果没有这方面的兴趣,也没有必要强制所有的学生都写小说。

一个人是可以既写出很好的小说,又能够成为屈指可数的优秀学者的,比如钱钟书先生。他一方面写出了《围城》这样优秀的小说,一方面他又是博通古今的大学者。像我这样的作家,没有上过中学、大学,最终还是成为一个被人认可的作家。假如让我重新走一遍我的人生道路,如果能有一个像大多数孩子一样进入中学、大学学习的过程,我宁愿不要作家这个头衔,因为通过自学成为作家的过程太艰苦,而且这种作家的知识结构是不完整、不系统的,尤其在外语方面,几乎等于空白。假如我们能够打开另一种语言的窗口,用外文去阅读,我相信我们的写作会有很大的改观。语言也需要比较,只有几种语言在参照比较之中,你才能真正体会到母语的奥妙。

很多人都认为我的创作受了拉丁美洲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的影响,对此我也坦然承认。不过直到最近几年,我才把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读完。当时读不完是因为刚翻开书看了几行,就有了创作的冲动。小说里的人拿着磁铁在大街上行走,把每家每户的铁盘、铁钉子都吸出来跟磁铁走。这么夸张的细节,我们生活中太多了。这种魔幻主义创作把我在农村这些年的积累给激活了,因此没等把这本书读完就放下来写小说。

对于年轻人而言,最好的老师就是阅读。年轻人的阅读应该分为几种类型。一是精读;一是泛读。人类的阅读物浩如烟海,就算从刚具备阅读能力开始一直到白发苍苍,也读不到其中的万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把阅读分为精读和泛读就非常重要。对那些已经被确认为经典的读物,我们应该认真读;对于现在的网络作品,一目十行地浏览一下,大概知道在讲什么就可以了。有了精读和泛读的基础,要想进行小说创作的话就从模仿开始。当然模仿对一个成熟作家来讲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但对初学写作的人来说,模仿不是耻辱,而是捷径。鲁迅早期的作品也都有模仿的痕迹,他的《狂人日记》就是模仿果戈里,但这并不妨碍鲁迅成为伟大的文学家,慢慢他就超越了模仿阶段,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风。模仿是培养我们语感的最重要的方法。一个人的语言风格是跟个人对语言的感受相关的。初中阶段对培养一个人的语感至关重要。如果在初中阶段没有培养起一个人对语言的感受,那么后来的努力可能会事倍功半。掌握了一种很好的语感,就好像一个从事音乐的人很好地掌握了一种乐感一样。当时在农村有一些二胡演奏者,他们并不懂乐谱,但他们照样可以拉起琴来演奏一曲委婉动听的乐曲。这种感觉我是亲身经历过的。

一个成熟作家最重要的标志就是形成自己的文风,只有他的风格在丰富语言上作出了巨大贡献的时候,我们可以说他已经超出了一个小说家或小说匠的阶段,可以说得上是一个文学家。文学家与小说家是有区别的,小说家成群结队,文学家寥寥无几。在艰苦的岁月里面,尽管前途渺茫,我们还是要努力奋斗。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市东北乡文化发展区大栏平安村。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也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1984年,因《透明的红萝卜》而一举成名。1986年,在《人民文学》杂志发表中篇小说《红高粱家族》引起文坛极大轰动。2011年凭借小说《蛙》获得茅盾文学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因一系列乡土作品充满“怀乡”“怨乡”的复杂情感,也被称为“寻根文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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