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VS制衡,哪个重要?—“秦汉史与项目管理”之九十七
教育VS制衡,哪个重要?
武帝晚年曾连下两道罪己诏,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轮台罪己诏》。其中武帝否决了搜粟都尉桑弘羊在西域轮台地区屯田的提案,并对派遣李广利出征匈奴之事表示悔恨。汉王朝从“尚功”走向“守文”,重启休战养民的政策路线。
事实证明,武帝罪己诏后面的政策很得民心。领导者进行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能够一定程度地避免好大喜功,不切实际的举措。为什么历史上这么多皇帝,只有为数不多的人会下罪己诏?如何才能将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常态化?
罪己诏本质上是自我否定,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人性都是倾向于自我认可,不会自我否定。所以中国历史上那么多皇帝,能“罪己”的不多。
但领导者需要有自我否定的因素,就如同自然界要有天敌一样,有制衡的生态才是长远的生态,有竞争的环境才是健康的环境。
那么如何才能让领导者自我批评、自我否定呢?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
一个是从领导者内心出发,需要领导者有很高的自我修养。个人认为做到这一点不容易,往往只有圣人才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像佛陀、孔子、老子这样的人,对人生和世间万物有通达的洞察。这就需要领导者本身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有较强的敬畏之心。
另一个则是从外部入手,对领导者做到有效的权力制衡。从管理角度来说,那就是要建立治理体制,治理有两个作用。其中之一就是进行决策支持,有效制衡领导者的独裁统治。如同唐朝的三省六部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美国的参众两院等。
所以,要真正实现领导者的自我批评,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个是教育和信仰,一个是治理的法治结构。
请思考:你认为要实现最高领导者的制衡,教育重要?还是权力制衡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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