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读|老子《道德经》第十四章
《道德经》
第十四章
-1-
[原文]
视而不见,名曰夷;
听之不闻,名曰希;
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译文]
看它看不见,把它叫做“夷”;听它听不到,把它叫做“希”;摸它摸不到,把它叫做“微”。这三者的形状无从追究,它们原本就浑然而为一。它的上面既不显得光明亮堂;它的下面也不显得阴暗晦涩,无头无绪、延绵不绝却又不可称名,一切运动都又回复到无形无象的状态。这就是没有形状的形状,不见物体的形象,这就是“惚恍”。迎着它,看不见它的前头,跟着它,也看不见它的后头。把握着早已存在的“道”,来驾驭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能认识、了解宇宙的初始,这就叫做认识“道”的规律。
马王堆版《道德经》
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
听之而弗,闻名之曰希。
搏之而弗得,名之曰夷。
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一者,其上不谬,其下不惚,
寻寻呵,不可名也,
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
无物之象,是谓沕望。
随而不见其后,迎而不见其首。
执今之道,以御今之有,
以知古始,是谓道纪。
-2-
王弼《道德经注》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无状无象,无声无响,故能无所不通,无所不往。不得而知,更以我耳目体不知为名,故不可致诘,混而为一也。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於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
欲言无邪,而物由以成;欲言有邪,而不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也。
是谓惚恍。
不可得而定也。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有,有其事。
吾有何患?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
无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此,乃可以托天下也。
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虽今古不同,时移俗易,故莫不由乎此,以成其治者也。故可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上古虽远,其道存焉,故虽在今,可以知古始也。
苏辙《老子解》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請,故復混而為一。
視之而見者,色也,所以見色者,不可見也。聽之而聞者,聲也。所以聞聲者,不可聞也。搏之而得者,觸也,所以得觸者,不可得也。此三者,雖有智者莫能詰也,要必混而歸於一,而後可爾。所謂一者,性也。三者,性之用也。人始有性而已,及其與物構,然後分裂四出,為視為聽為觸,日用而不知反其本,非復混而為一,則日遠矣。若推而廣之,則佛氏所謂六入皆然矣。《首楞嚴》有云:反流全一,六用不行。此之謂也。
其上不繳,其下不昧。
物之有形者,皆麗於陰陽,故上皦下昧,不可逃也。道雖在上而不皦,雖在下而不昧,不可以形數推也。
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
繩繩,運而不絕也。人見其運而不絕,則以為有物矣,不知其卒歸於無也。
是謂無狀之狀,無象之象,是謂惚恍。
狀,其著也。象,其微也。無狀之狀,無象之象,皆非無也。有無不可名,故謂之惚恍。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
道無所不在,故無前後可見。
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古者,物之所從生也。有者物之今,則無者物之古也。執其所從生,則進退疾徐在我矣。
夷者,平且广;希者,大度形;微者,道炁清:此三事欲叹道之德美耳。
此三者淳说道之美。道者天下万事之本,诘之者所况多,竹素不能胜载也,故还归一。多者何伤,朴散淳薄更入耶!故不可诘也。
道炁常上下,经营天地内外,所以不见,清微故也。上则不皦,下则不忽,忽有声也。
道如是不可见名,如无所有也。
“是无状之状,无物之像。”
道至尊,微而隐,无状貌形像也。但可从其诫,不可见知也。今世间伪伎,指形名道,令有服色名字状貌长短,非也。悉耶伪耳。
“是谓惚慌,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後。”
道明不可见知,无形像也。
何以知此道今端有,观古得仙寿者悉行之,以得知今俗有不绝也。
能以古仙寿若喻,今自勉厉守道真,即得道纲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