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给予者,他们天生快乐 | 谈判者的取舍

这是桔梗在“谈判思维”的第549篇推文。

全文共2039字,阅读大约需要3分钟。

1 引言

“北风和太阳”,是一个伊索寓言。

北风和太阳是天上的两个神。

有一天,他们为了“谁的影响力更大”而争论不休。

无果,他们决定做一场比赛;

两个神俯视大地,正好看到有一个牧羊少年缓步走过;

于是,他们俩约定,谁能把牧羊少年身上的披风摘掉,就说明谁更强大。

北风先来,他开始鼓起腮帮子使劲儿吹;

大地上瞬间寒风凛冽,牧羊少年的披风猎猎作响,而少年则瑟瑟发抖;

可是披风不仅没有被吹掉,反而被少年用双手裹得更紧。

轮到太阳了,他什么都没做,就是默默地注视着牧羊少年;

阳光温柔地照在大地上,让一切都变得暖洋洋的。

牧羊少年抬头望着天空,伸了一个懒腰,脸上露出惬意的笑容,

好舒服啊,让我在这草地上躺一会儿吧。

于是,牧羊少年把披风脱下来铺在草地上,躺在上面小憩。

太阳赢了。

这个寓言的寓意在于,

内在影响力要远大于外在影响力。

北风试图从少年身上“索取”,适得其反;

太阳只是默默向少年“给予”,潜移默化。

在谈判中,你要做一个“索取者”还是“给予者”?

2 为了快乐

我们依然在“谈判者的取舍”这个系列推文中,它的思维方式启发自哈佛大学的“哈佛谈判工程”。

谈判似乎可以看成是一种取舍。

你打算从面前的这块饼中拿到多少份额?

这或许算一种取舍吧。

只关注“索取”的谈判风格,不妨称它为“索取者”;

更愿意“给予”的谈判风格,不妨称它为“给予者”;

这个系列已经聊了好多,相信读者们都能看到做一个“给予者”对谈判思维的意义。

有人把谈判理解为固定份额中“取”走尽可能多的利益;

有人却只是在默默地“给”。

哪一个才是赢家?

当我们可以纵观整个人生的“谈判思维”,你就能发现“给予者”的智慧。

“索取者”急功近利,锱铢必较;

“给予者”大智若愚,不计得失;

很显然,我们都很讨厌碰到“索取者”,很希望遇到“给予者”;

可问题是,“索取者”经常会假扮“给予者”,他们希望通过“给”来换得你的利益。

这种市侩与虚伪,我们早就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习以为常。

甚至于很多时候,你能从对方的第一句话就猜到他“套近乎”的真实目的。

反过来,我们应该明白,伪装的“给予者”比坦诚的“索取者”更讨厌。

“给予”,如果包裹着“索取”的初衷,不仅会失去“给予者”的意义,还会让你的谈判之路误入歧途。

“给予”,是为了你内心的快乐。

3 盖比和哈莉

哈佛谈判工程的威廉教授,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威廉教授的女儿叫盖比(Gabi),因为先天性的脊椎缺损,盖比从小就经常住院。

有一次,盖比住进了一个新病房,临床是一个叫哈莉的小姑娘;

哈莉患有严重的白血病,她的头发已经掉光了,脸部浮肿,面色苍白;

她就那么虚弱无力的躺在床上,旁人仿佛能看到生命之光正在从她身上慢慢暗去。

当哈莉发现病房里来了一个新朋友,她的脸突然浮现出了笑容;

哈莉没有力气打招呼,只是让妈妈凑到她身边,小声跟妈妈说了些什么。

哈莉的妈妈随即起身走出病房。

过了一会儿,哈莉的妈妈回来了,手中拿着一个从楼下小店里买来的字母气球,形状是大写的字母“G”。(Gabi的首字母)

哈莉接过气球,伸手送给盖比;

盖比瞪大了眼睛,开心地笑了,住院的烦恼瞬间一扫而空。

哈莉笑得更开心。

哈莉有着一颗“给予者”的心,它清澈而透明;

“给予者”的“给予”毫无动机,它纯粹而真诚。

“给予者”之所以能打动别人,并不是因为他们的本意是想“打动别人”;

而是他们的内心认为“给予”会让自己快乐。

4 天生快乐

这不仅又让我想起了那个著名的“最后通牒”游戏。

我每次讲谈判课都会让学员们做这个游戏。

参与者两两匹配,一个被称为“提案方”,一个被称为“接受方”;

我交给每个“提案方”10块钱,“提案方”必须想一个提案,就是打算分给“接受方”多少钱;

方案只能选择1到10的整数,比如7-3(自己7块,对方3块),当然也可以10-0,9-1,4-6;

如果“接受方”同意,则两人按照提案分享这10块钱;

如果“接受方”不同意,那么两个人一分也拿不到,10块钱交还给我。

这是一个著名的谈判游戏,它蕴含着很多谈判思维的道理;

比如,理性和感性,博弈论,公平的意义等等。

当然,这个游戏也被全世界大量的谈判课程所采用,提案的种类千差万别;

有的“提案方”认为5-5才算公平;

有的“接受方”认为只要有1块就能接受;

这个游戏并没有“正确答案”,它只是在体现人们内心的思考方式。

最让我吃惊的一次,是看到一个小姑娘给出的提案;

她的小纸条上写的是,

0-10

她把所有10块钱都给了对方。

我很好奇地问她为什么,她微笑着说,

我觉得她都拿到后应该很开心。

一个让我无话可说的理由。

更让我吃惊的是,她的“接受方”,另一个小姑娘在纸条上写上了她的意见,

不同意。

我也问她为什么,这个小姑娘也笑着说,

因为她不想要,我愿陪她一起。

这个结果让我手中其它的提案瞬间相形失色。

当人们还在争论四六分还是五五分更公平的时候,这两个小姑娘显然得到了比10元钱更有价值的东西。

因为她们都是“给予者”。

因为她们天生快乐。

5 小结

很多谈判者并不喜欢我的这个系列。

“给予”显然和大多数的谈判思维背道而驰。

可我并不是写给这些人看的。

因为这是在“和自己谈判”。

在我的“谈判思维”里,我要说服自己成为一个“给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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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谈判思维”!

“谈判者的取舍 第四篇” 待续

--- 桔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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