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碎语 | 得失在人心(20.11.09)
昨天,抖音看了个视频,一个很英俊的小伙儿和一个很漂亮的姑娘的故事。
半路看的,因为误会,很英俊的小伙儿拉了很漂亮的姑娘一把,姑娘的手镯掉在了地上。
翡翠很脆,碎成了三块。
姑娘要求小伙赔。
小伙子满口答应,要姑娘说出赔偿方案。
姑娘说,这只镯子买的时候24万,这几年翡翠行情看涨,肯定不能按原价赔。
况且,黄金有价玉无价,这只镯子她很喜欢。
如此一说,还真不好赔。
小伙子提了个建议,说到当地最大的珠宝玉器商店,让姑娘选一只她满意的,赔给她。
姑娘同意了这一方案。
小伙子就是那家珠宝玉器店的老板。
后面的故事,大家应该也能猜出。
俩人应该是成了夫妻。
姑娘失去了手镯,得到了更值钱的手镯,还得到了如意郎君。
小伙子碰碎了人家手镯,娶到了漂亮娇妻,宝贝手镯带在自家媳妇手上,还在自己家里,更没什么损失。
皆大欢喜。
只是,碎了的那只手镯,算是谁的损失。
想起了另外一个卖房的故事。
一个大龄姑娘因为爱情伤心事儿要把父母留给她的婚房卖掉,换个地方工作。
一个小伙儿为了能找到心仪的媳妇,准备买套房子。
机缘巧合,小伙儿看中了姑娘的房子。
最后,经过拉锯,小伙儿100万买下了姑娘的房子。
在拉锯过程中,小伙儿和姑娘都觉得对方不错。
一来二去,你来我往,买完房子之后,俩人最后做成了夫妻。
小伙儿的说法,花100万买了套房子,搭了个媳妇,又把100万的房钱带回来了。
姑娘的说法,卖房子得了100万,解决了自己的爱情婚姻问题,房子还是自己的。
更是皆大欢喜。
世界上,很多事,其实无所谓得,无所谓失。
关键是怎么想。
当然,故事是故事。
现实生活,往往不那么正好凑巧。
还是要看淡得失。
尤其是失。
既然已经失去,不看淡又能咋地。
需要提醒的是中老年男同志,尽量别碰女同志。
二十四万的镯子,你赔不起。
记于2020年11月9日
END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