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商帮:最早的西部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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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商帮是中国历史上西部大开发的先驱者。明清时期,龙游商帮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才能、胆略以及先进理念,进军中国西部,对边陲地区进行开发。 他们采用较为先进的雇佣制来经营生产。 同时,他们在开发西部的过程中,把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方式注人边疆地区,这就从根本上促进了西部地区的发展。
但是,由于龙游商帮在清朝末期逐渐衰落,并且没有演化成现代商帮,他们西部大开发的功绩很容易被历史所掩盖。 龙游商帮在西部开发中创造出来的业绩、积累的经验很值得当代人学习。
龙游商人十分富有开拓精神。 他们不怕艰难困苦,只要是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就会离家出走、不远万里走到那些地方去经商。明朝时,“龙游之民,多向天涯海角,远行商贾”,“贾挟资以出,守为恒业,即秦晋滇蜀,万里视若比邻”。嘉靖时,明朝的大商人童巨川在大同等地边庭做边界贸易,获大利。他的生意做得非常出色,所得利益是投人的几倍,在陕西贸易了一年就赚了1万两银子。于是,童巨川更加注重西部地区的生意。 他在那里做了足足20年的商品贸易活动,成了远近闻名的大商人。
在闯荡市场中,由于环境所限和生意的需要,龙游商人逐渐淡化了“安土重迁”、“骨肉相附”的情结。 明朝时期,龙游商帮开始大规模向西部地区迁移,是最早走向西部开发的商业界劲旅。 在这些人中,不光有经商世家,还有许多农民。 他们抓住了西部商业发展的机会,在开发的过程中迅速成长为巨商大贾。 在西部开发的队伍中,还有许多文人,碍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舍儒从商。 这些人大都有着较为优越的生存环境,于是就变卖家产“挟资以出”。
与当时社会很多商人的发展趋势不同,龙游商帮并不是首先向那些经济条件好、商品贸易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一带发展,反而舍本逐末,向那些当时经济条件极为落后、自然环境相对较差的秦、晋、滇、蜀西部地区发展。 这种发展方式是龙游商帮区别于其他商帮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他们能够迅速崛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西部地区生活艰苦,路途遥远,行程险阻。 龙游商人冲破了这些世俗的观念,以特有的精神气质成为天涯贾客。 童巨川与他的弟弟童盛川在“宣府大同贸易边庭·····厥后子若侄嗣其业,资利益饶”。 在童巨川的影响下,童世的几代后人都在西部地区做生意,成为赫赫有名的经商世家。
龙游商帮对西部地区的开发以西南地区最为显著。 明代成化年间,大批的龙游商人携家带眷到云南边陲姚安等府经商。 姚安也就是现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一带。 那时,当地居民说的都是少数民族语言。但是龙游商人到达那些地区之后,克服了语言不通、水土不服等不利条件,求得了长期的生存与发展。 他们虽然走向西部的原因各异,有的也是迫于环境的压力。但是,这些人是有着远大的志向与既定目标的。据官方史籍记载:“有浙江江西等布政司安福龙游等县客商人等不下三五万人在卫府坐(生)理,偏处城市乡村屯堡安歇,生放钱债,利上生利,收债米谷,贱买贵卖,娶妻生子,置买奴仆,游食无度,二三十年不回原籍。”
上则材料充分反映了龙游商帮结成了庞大的数万人组成的经商队伍来到黔滇边陲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情况。 为了商业的发展,他们首先发展那里的基础产业。 因为只有基础产业发展了,有了商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即商品和资金,才能够发展商业。 他们到达边陲地区后,从事于屯垦事业,大力发展农业。 在垦殖的过程中,他们把中原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融人在里面。同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龙游商人不放过每一个可以经商的机会。 他们“生放钱债,利上生利,收债米谷,贱买贵卖”。
他们用传统的放青苗的经商方法,利用高利贷收钱收谷,利用手头的雄厚资金进行粮食买卖。“置买奴仆,游食无度”,龙游商人流动性地屯垦,不利于形成稳定的农业人口。 为了扩大农产品的收益,他们开始用雇佣制吸收当地闲散的劳动力,以“奴仆”形式招募劳工进行大规模的农业屯垦。他们所雇用的“奴仆”,并不是具有很强人身隶属关系的奴仆,而是自由的雇用劳动者。 龙游商人出钱雇用他们,从事于农业的垦荒、耕种等劳务。这种新型的雇佣关系无疑是一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在对西南的开发中,龙游商人对于开发边境地区的经济、融合民族关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西南地区是众多少数民族杂居的地方,民族之间的隔阂以及自然条件的限制使那里的各个民族之间的往来十分有限,经济状况十分落后。 龙游商人到这里后,发展了经济。同时,由于贸易活动的频繁,各民族之间的联系也日益加深,加快了民族融合的进程。那么,是什么原因驱使着龙游商帮克服艰难险阻到边陲地区去经商呢?在当时落后的交通条件下,从龙游到云南等地最少也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纵观他们的开发活动,经商所得的利益是他们的最终原因、原动力。由于江南、华南、中原等地商业竞争已经十分激烈,龙游商帮作为一个较为后起的商帮并没有占据什么先天的优势,经商的范围也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获利不是很丰厚。 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们把目光投到了物产丰富、贸易活动还没有发展起来的西南地区。
但是,龙游商帮的西部开发受到了明政府的限制。 当地政府为了社会的稳定,担心庞大的经商队伍会影响到边陲地区的治安,就对这些龙游商人实行了限制发展的政策。 他们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强制回迁这些在边陲安家落户、“二三十年不回原籍”的商人。 由于没有看到龙游商人带动了那里经济的发展,政府的这种做法无疑是一种目光短浅的行为。
龙游商帮在西南地区的商业活动虽然由于官府的打击而受到限制,但是还是有许多商人面对着政府的高压坚定地留了下来。 无论是他们还是他们的后裔都对西部开发做出了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