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医保待遇问答(一),44种慢性疾病在门诊治疗和药店购药可以报销!
省直医保7月1日出台了新政策,参保人员患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等44种慢性疾病在门诊治疗和药店购药也可以报销了!为方便参保人员了解省直门诊慢性疾病保障范围、标准和办理流程,“小保”针对常见10个问题做出了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问:患有哪些慢性疾病在门诊治疗(药店购药)时可以报销?
答:省直医保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冠心病(冠状动脉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及冠脉旁路移植术后抗血小板治疗除外)、慢性支气管炎等44种慢性疾病可以申请门诊慢性疾病待遇,详细疾病名称请识别本问题下方二维码查询。
问:到哪些医院(药店)治疗(购药)可以报销?
答:截止2020年10月末,参保人员到长春市第二医院等33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和241家零售药店购药可以报销。具体名单请识别本问题下发二维码查询。
问: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答:在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且属于本人申报病种治疗范畴的治疗和用药可以报销,不在申报病种治疗范围内治疗和用药不予报销。
问:门诊慢性疾病待遇报销比例是多少?有起付线、封顶线么?
答:参保人员在选定的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政策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没有起付线,一个年度内累计符合范围的费用总额为7000元(2020年减半)。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报销比例增加10%。
举例说明:未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就诊时,发生费用1000元,其中不符合支付范围和政策的费用100元,报销额度为:(1000-100)*60%=540元。在一个年度内最大报销额度为7000*60%=4200元。
问:如何享受慢性疾病门诊报销待遇?
答:在长春市城区内居住的省直参保人员,通过门诊慢性疾病鉴定备案后,即可在自主选定的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在异地就医人员若不能直接结算需参保人先行垫付,携带报销材料回省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享受待遇。未进行门诊慢性疾病备案的人员不能享受门诊报销待遇。
问:申请门诊慢性疾病鉴定备案所需材料?
答: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登录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官网下载);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病历或诊断书或近期相关检查和检验报告)。
问:在长春市城区内居住的省直参保人员到哪里去申请、怎么办理门诊慢性疾病鉴定?
答:本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吉林大学中日联医院南湖院区(咨询电话:89208150)、吉林省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85595335)、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四医院(咨询电话:86988576)、吉林省前卫医院(咨询电话:81967957、81967977)、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咨询电话:89912057)5家省直门诊慢性疾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提交申请,实行院端备案。鉴定通过后由鉴定定点医疗机构将有关信息上传至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进行审核备案,备案后,参保人员待遇即时生效。参保人员无需往返跑动。
问:在吉林省内异地居住的省直参保人员到哪里去申请、怎么办理门诊慢性疾病鉴定?
答:到就医地慢性疾病鉴定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疾病鉴定,实行网上自助备案。参保人员先登录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www.jlyb.gov.cn),在页面左侧“文件下载”栏目下载《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到就医地定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详情可拨打各地咨询热线,咨询热线见本问题下方二维码),鉴定通过后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省医保网上经办大厅(www.jlyb.gov.cn)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省医保经办机构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地选定的一家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慢性疾病待遇,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先行垫付,携带报销材料到省医保服务大厅申请报销。
问:在吉林省外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到哪里去申请、怎么办理门诊慢性疾病鉴定?
答:到就医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慢性疾病鉴定,实行网上自助备案。参保人员先登录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网站(www.jlyb.gov.cn),在页面左侧“文件下载”栏目下载《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到就医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鉴定(详细名单可登陆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鉴定通过后填写相关信息,通过省医保网上经办大厅(www.jlyb.gov.cn)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省医保经办机构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就医地选定的一家门诊慢性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慢性疾病待遇,所发生的医药费用若不能直接结算需参保人先行垫付,携带报销材料到省医保服务大厅申请报销。
问: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疾病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答:身份证;有效票据(加盖清晰的有效印章);费用清单(票据上有明细的可不另行提供);门诊病历手册(带有诊断的电子病历或处方签);报销本人或经办人的银行借记卡;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同时供《单位授权委托书》;由代办人办理的,需同时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若报销本人死亡的,必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