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俗字研究》疏误二(​“雜”与“襍”)

张先生以为“雜”据《说文》“本是从衣,集声”(具体见下图),後改為“襍”。

但比较奇怪的是“隹”韻部在微,而“集”韻部在緝,那《说文》中應為“隹”聲,為什麼反是“集声”呢?此聲是怎么取的呢?

“雜”字不见于甲骨金文,最早能看到的就是在《睡虎地秦墓竹簡‧秦律十八種》中,可以看出其有三种写法,如下图。

由于文字声音的改变一般滞后于其字形的变化,所以以音溯意是研究文字一種重要的方法(如:王念孙《广雅疏证》云“就古音以求古意,引申触类,不限行体”,章太炎先生《国故论衡》云“夫治小学者,在于比次声音,推迹故训,以得语言之本”)。可见《说文》“从衣,集声”,应该是保留了较为正确的音,而汉代字形已经讹变(汉代“雜”字,字形皆类

,如银雀山汉简、乙瑛碑、汉印等,而无其他两个字形),但东汉的《说文》没有去妄自改变字形迎合声音,也体现了其严谨性。

另外,在早期文献中“雜”通“集”,如《荀子》“并行而雜”;《吕氏春秋》“四方来杂”,高注云“雜,会也”,而《礼记·月令》作“集”。可見“雜”很可能是“集”的分化字,而這個分化字最早的形態應是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