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绥宁水口土话用字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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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口山村风光
绥宁水口土话用字举例
绥宁水口的土话里,有些词是能在字典里找到相关汉字的,但是院子里一些启示、广告、便条、字据等应用文中及大集体时期的记工簿中,父辈们却没有使用这些相应的汉字,而是用了同音字代替。也许是他们查字不方便的原因。今天兼南愿把自己发现的相关汉字贴在“古苗疆那些事儿”公众号平台上,供水口父老乡亲们及有志于研究绥宁土话者参考,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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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与水口话相关的一段文字于后,那是贺兼南1997年6月写的语言学论文。有兴趣的可以读完,没有兴趣的可以只读倒数第二段(“简言之”那一段)。
《绥宁方言中的人称代词》(摘录)
(至今没有找到能够在网上显示的降调、升调和降升调的国际音标符号,就让它在下文的“[ ]”中空着吧,反正紧挨着它的后面的已再用另一种在语言学中也通用的数字标调法标示了一次)
……
绥宁方言的人称代词可用“吾”、“女”、“其”来表示。它们发音特殊,用法古怪,与古汉语相近。
“吾”是第一人称代词,我们从声母、韵母、声调三方面来分析它的发音特点。
“吾”的声母是nɡ [ŋ],普通话的常用音节中无此声母,但如果你用包括绥宁方言在内的多种南方方言中的某一种来读“牙”、“岩”、“咬”、“爱”等音节,就能体会到这一声母的发音特点。
“吾”的韵母有两种:黄桑、东山、鹅公等地为ɑ[A],其他地方为o[o]。
“吾”的声调有基本调和变化调之分。基本调有四种:黄桑、东山、鹅公等地为全降调[ ](51);联民、麻塘、河口等地为高升调[ ](35);金屋、梅坪等地为中降升调[ ](313);而在市、长铺一带及比较典型的方言区──绥宁北部的水口、瓦屋、黄土矿、唐家坊等广大地区(以下简称绥北)却为低平调[˩](11)。变化调主要存在于绥北。绥北除了用来表示单数第一人称“我”的基本调以外,还有两个变化调:其一是用来表示单纯的复数第一人称“我们”的高升调[ ](35),其二是用来兼表某些领属关系的单数和复数第一人称的“我的”、“我们的”的高平调[˥](55)。
“吾”的特殊用法与“吾”的奇特发音有联系。在绥北广大地区,“吾”可以分别当作“我”、“我们”、“我的”、“我们的”来用。其中,“吾[ŋo˩](11)”就是“我”(如“‘吾[ŋo˩]’有”就是“‘我’有”),“吾[ŋo ](35)”就是“我们”(如“‘吾[ŋo]’有”就是“‘我们’有”),“吾[ŋo˥](55)”就是“我的”或“我们的”(如“‘吾[ŋo˥]’妹”就是“‘我的’妹”或“‘我们的’妹”,但是同“吾[ŋo˥](55)”搭配的中心语有一定的选择性)。
说怪也不怪,其实这也只是继承了古代的用法。例如《论语·学而》中“吾日三省吾身”,《左传·桓公六年》中“我张吾三军”的三个“吾”,就依次表示“我”、“我的”、“我们的”;《尚书·洛诰》中“我卜河朔黎水……我二人共贞……彼裕我民……”的三个“我”也分别表示“我”、“我们 ”、“我们的”。“我”、“吾”在古代都属“疑母”,声母为nɡ [ŋ],分属“歌”、“鱼”两个韵部。由汪荣宝先生的考证结论可知,这两个韵部在唐宋之前同为ɑ[A]韵,可见“我”和“吾”在古代曾是一对同音同义的异体字(说句题外话:到了今现代,很有一些人,包括一些大人物,认为“吾”字比“我”字古老一些而喜欢用“吾”字代替“我”字,其实正好相反,“我”原本是一种武器,是出现得很早的象形字,“吾”字倒是稍后出现的形声字,在用作代词时,“我”和“吾”都是假借字——借音。到目前止,公认的最古老的文章《尚书》,里面的“我”“吾”并用,而且“我”用得更多一些)。它们与今之黄桑、东山、鹅公等地的“吾[ŋA ](51)”的声母韵母全同,与绥宁其他地方的“吾[ŋo]”同声母,而与普通话中的“我wǒ[uo ](214)”的声母韵母全不相同。所以用“吾”字作绥宁方言的自称代词,能表达更多的方言特点,承载更多的古语要素,也能更准确地反映方音对古语的承传关系。
在绥宁方言中,“女”是第二人称代词,普通话中主要用“你”字来表示,读作“nǐ[ni ](214)”,由辅音[n]和元音[i]组成。但绥宁方言中这个代词没有元音,只由一个光杆的辅音[n]构成,与普通话中的“你nǐ[ni ](214)”字和“女nǚ[ny ](214)”字的读音都相去甚远,然而却与方言中“男女[n]”的“女”字读音相近。
方言人称代词“女”的声调也有同“吾”对应的“一音多调”,在绥北,“女”的用法也有同“吾”对应的“一词多义”:
其中“女[n˩] (11)”意为“你”(如“请‘女[n˩]’”即“请‘你’”),“女[n ](35)”意为“你们”(如“请‘女[n]’”即“请‘你们’”), “女[n˥](55)”意为“你的”或“你们的”(如“‘女[n˥]’老娘”、“‘女[n˥]’绥宁”即“‘你的’老婆”、“‘你们的’绥宁”,但同“女[n˥](55)”搭配的中心语有一定的选择性)。
“女”的这些特殊用法也同样是对古“女”用法的沿袭。上古无“你”字,常用“女”或“汝”表示第二人称。例如《论语·阳货》中“吾语女”,《诗经·择兮》中“倡!予和女”,《诗经·静女》中“说怿女美”等处的“女”,就分别表示“你”,“你们”和“你的”。与用“吾”字相似,用“女”字作绥宁方言中的对称代词,也能表达更多的方言特点,承载更多的古语要素,更准确地反映方言对古语的承传关系。
在绥宁方言中,“其”是第三人称代词。上古虽有一个“他”字,但当时的“他”还不是第三人称代词,而“其”则是常用的第三人称代词之一。造字之初,“其”就是“箕”,“其”与后来造的“箕”同音同义。对“其”字,我们也从声、韵、调三方面来分析。
“其”的声母:古时“其”属“见[k]母”,即声母为ɡ[k]。最近数百年里,“其”的声母分化,一种仍为ɡ[k],另一种演化为j[ʨ]。并非巧合,绥宁方言中的他称代词“其”也有两种声母:联民、麻塘、在市、长铺等地为ɡ[k],黄桑、东山、鹅公及绥北多数地区为j[ʨ] (黄土矿仍保留有ɡ[k]的读法)。在绥宁,没有一个地方的他称代词的声母读法同普通话“他tā[t‘A˥](55)”和“其qí[ʨ‘ ](35)”的声母相同。
“其”的韵母:绥宁境内,声母为j[ʨ]的地方,其韵母为i[i];联民、麻塘等地则为e[ɣ];在市、长铺等地为ê[ɛ]。
“其”的声调也有同“吾”、“女”对应的“一音多调”。在绥北“其”的用法也有同“吾”和“女”对应的“一词多义”。其中“其[ʨi˩](11)”表示“他(她、它)”(如“‘其[ʨi˩]’要”即“‘他<她、它>’要”),“其[ʨi ](35)”表示“他(她、它)们”(如“‘其[ʨi]’要”表示“‘他<她、它>们’要”),“其[ʨi˥](55)”表示“他(她)的”或“他们(她们)的”(如“‘其[ʨi˥]’外甥”即“‘他<她>的’外甥”或“‘他们<她们>的’外甥”,但同“其[ʨi˥](55)”搭配的中心语有一定的选择性)。“其”的这些特殊用法也同样是古汉语用法的延续。例如《左传·襄公十四年》中“以其通楚使也”,《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齐晋秦楚,其在成周,微甚”,《史记·项羽本纪》中“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易经·颐》中“虎视眈眈,其欲逐逐”等处的“其”,就分别表示“他”、“它们”、“他的”、“它的”。(当然,绥宁方言中“其”的用法也有与古汉语不同的地方,这就是改变了古代“其”通常不作一般宾语和一般主语的特点。)描写绥宁方言时用“其”字代替与方言读音毫无瓜葛的“他”字,能表达更多的方言特点,承载更多的古语要素,也同样能更准确地反映方音与古音之间的承传关系。
简言之,绥北广大地区的人称代词特点就是:
吾[ŋo˩](11)]=我;吾[ŋo ](35)=我们;吾[ŋo˥](55)=我的/我们的。
女[n˩](11)=你;女[n ](35) =你们;女[n˥](55)=你的/你们的。
其[ʨi˩](11)=他(她它);其[ʨi ](35) =他(她它)们;其[ʨi˥](55)=他(她)的/他(她)们的。
总之,“吾”、“女”、“其”的“一音多调”和“一词多义”的特点是地处雪峰山深处的绥宁地区客观存在的一种奇特的语言现象,它离古汉语近而离普通话远。分析这些特点,对绥宁的语文教学和语言研究工作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