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有效投融资”

本文系贾康先生在2020中国新能源高峰论坛上的发言(2020,9.7.江苏盐城)。
谢谢主持人。尊敬的曹市长和各位到会的领导,尊敬的参加会议的各位专家,各位嘉宾,各位朋友,大家好!很荣幸能有这个交流的机会。我发言的题目围绕怎么认识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有效投融资的机制。
首先要从新能源说起,大家都知道各方强调这个概念,是讲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这个产业的发展是我们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的基本国情,我们过去反复探讨过,本土资源禀赋决定的是“以煤为主”,所形成的环境污染因素的制约,必须以新能源的充分发展来加以化解。若干年前,中国基础能源70%以上来自于煤,我们用的电能这里面最主要的部分就是用煤发出的火电,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现在仍然有差不多60%基础能源仍然是来自于煤,一大半的用电仍然是来自于火电。煤的运用,在清洁利用这个概念之上是难度最高的,全球也没有我们可以去仿效和借鉴的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像欧美,都非常明确已经或者即将把煤排除出发电的能源这样一个领域,而利用其他的能源,中国别无选择,必须是在制约我们的这样一个基本国情条件之下,既努力使煤的利用清洁化,同时又要全力把新能源发展起来,在高度重视的情况下,抓住重点,把它可能的发展潜力充分释放出来。我们知道江苏和盐城都高度重视这个发展重点,这样一种工作重点的把握,使地方政府所在辖区的创新升级的发展,和国家战略形成紧密的结合。我来了以后有进一步感受。这次看到的盐城和几年前形成的盐城印象又大不相同。那个时候就看到盐城是在乘势追求超常规的发展,崛起为由沿海地区洼地变为增长极区域这样一个发展进程。现在更是已经有明确的盐城在新能源和相关的产业集群发展中间,崛起成为有特色的绿色发展、升级发展增长极区域的前景,海上风电已居全国领先位置,这是令人非常鼓舞的。当然,还要解决一系列的问题。
我们当前面临的整个局面,称得上是“复杂而严峻”,国内外各种矛盾交织在一起,2010年以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是一路下行,中央在强调稳中求进,扩大内需,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之后,最新的表述是要更为侧重内循环为主的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形成。那么在这个新发展格局里面,当然要使我们的消费潜力充分释放,但是我始终强调,可持续的消费潜力释放,一定要有作为前置环节的有效投融资这方面的大手笔。中国的发展一定要追求超常规的发展——哪怕是中高速,在全球来看,大规模经济体里它仍然是高速,没有这样的一种超常规发展态势,中国无法完成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常规发展不解决中国现代化的问题。我们是在工业革命以后被人家远远甩在后面,改革开放以后大踏步地跟上时代,现在应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要调动我们国内市场巨大的潜力的话,正确的顺序是统筹兼顾之后,把有效投融资作为创新发展前置的引擎以有有效投融资带出来的我们后续的发展后劲儿,它所带出来的老百姓有就业,有收入,收入增长局面,再加上社保体系更健全,那么才能在有收入以后“有钱花,敢花钱”,有后面我们意愿中的消费潜力的释放。这样一种内循环,顺序上一定要正确把握。今天我们资本市场论坛,所讨论的正是紧密结合有效投融资这个概念的,这种有效投融资它的进一步积极的部署和落实,当然在综合开发概念之下必然包括新能源的开发项目建设,它对于我们江苏盐城的意义已经非常明显,对于全局的意义更是值得加以强调。
新能源产业的项目建设,正像刚才曹市长所说,它具有投资规模大,资金回收期长的“资本密集型”特点。它特别需要可积极服务于优化结构的投融资机制的创新。光讲筹集资金还不够,可筹集的资金怎么用,政府的、企业的、社会民间可以调动的合在一起,这个合力形成里有什么我们必须抓住的创新的要点非常值得探讨。我认为在地方政府层面,这种针对着优化结构、提高综合的经济社会效益、提供支撑我们继续超常规发展长远后劲的有效投融资,它所应该匹配的运行机制的基本特征,必然是金融的双轨制。在双轨制这个概念下,有学术界不同意见的争议,有的学者断然否定双轨制在现在这个阶段上存在的意义。北京大学非常有影响的林毅夫教授说中国应该取消所有的双轨制。而我的研究结果,是不同意这样的论断。从金融的视角来看,和产业政策、技术经济政策密切相关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方面,这个有效投融资中商业性金融体系的加入当然是毫无疑义的,但是一定不能够离开政策性金融体系和商业性金融体系相辅相成、相互呼应的这样一种机制创新。如果说得再开阔一点儿,大家都关心的房地产领域,现在所谓“两新一重”的建设,新基建,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以及过去我们已经多年不断抓住要发展和升级换代的老基建,这里面如果说到房地产的概念上,一定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需要双轨统筹。说到老百姓的住房,既要有商品房,更要解决好作为托底的保障房。整个中国放眼看去,今后很多年,房地产市场这个非常重要的作为整个国民经济基础支撑的这个领域里,它一定是保障轨(或者叫政策轨)和市场轨双轨并行的局面。那么跟它匹配的金融,一定是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互呼应、协调配套的这样一种客观需要。同样,在新能源建设这方面,既要充分尊重市场,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也一定要配上有效市场后面的有为、有限政府的作用,而政府的作用在这里面它具有特殊的意义。正是因为资本密集型的新能源建设有十分特别的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一般的商业性金融支持它的发展,是力有不逮的。我们需要积极探讨怎么在商业性金融积极参加的同时,把政策性金融的机制在创新中间处理好、发展好。这是非抓不可的重点事项,在地方政府层面更是这样。
那么我想提出,与新能源产业相关的金融创新,要至少考虑三大要点。第一,商业性金融领域要以深化改革形成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的多样化,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升级发展。商业性金融领域已经有所谓“赤道原则”,不讲有什么政策因素注入的情况下,以非强制的引导性的新机制——包括世界银行和其他的一些国际上有影响的开发机构都认同的自愿原则之下,引导那些商业性银行和金融机构更加强调社会责任理念,来注重发展绿色金融,这是已经有的国际经验和中国人已经注意到的商业性金融轨道上和我们新能源开发应该对接的重要概念。
但这个显然还不够。我的基本看法是,一定还要接着往下说,第二,在地方政府的视野之下,以地方财政为后盾,要积极发展以财政贴息、政策性信用担保,特定的财政补贴方案、还有前面曹市长特别强调的在盐城已经高度重视的产业引导基金等等,比较传统的或者比较前沿的支持新能源产业和绿色经济发展的政策工具。这个方面的关键要领,是要以风险共担、阳光化、多重监督和综合绩效考评的机制,使这种政策轨的运行和商业性金融这个轨道的运行,相互协调呼应,产生乘数放大效应,实现健康可持续的“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杠杆式放大”的健康运行状态。这确实具有挑战性。在几十年里,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早早就提出了不可能只靠商业性金融。所以,我们上个世纪的90年代初,就组建了以国家开发银行为旗舰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后又有国家级的发展和地方大量的发展。前些年潜规则强制替代明规则在地方层面出现的至少以数千计,有人说是一万多家的地方融资平台做什么呢?做的都是政策性融资,按照地方政府发展战略客观需要,有浓厚政策色彩地倾斜性地支持某些特定的行业、特定的项目求得更快的发展。但这里面的挑战就是,如果处理不好,那么客观上会造成设租寻租、乌烟瘴气的种种不良现象,在管理方面还有一系列的专业水平够不够格的挑战。我们必须强调阳光化,强调风险共担,强调多重监督,强调综合绩效考评,这方面已经有一系列的从十八大到十九大的中央的指导精神。
这方面很多的经验,今天没有时间展开说了,我知道地方政府层面在这个所谓以财政为后盾的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杠杆式放大方面,已经有很多值得总结的经验,江苏,浙江,还有其他一些地方,非常值得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往前推进创新发展。
另外第三,我还想强调一下,这几年社会上高度关注、2014年以后李克强总理特别强调发改委和财政部作为主管部门要作为创新重点推动的PPP(就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这个创新机制,在支持地方辖区内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是大有可为的。PPP的特点,是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对接以后,政府是出小部分的钱,产生明显的放大效应、乘数效应,少花钱多办事。在某些连片开发,打包开发,综合开发的大手笔项目上,甚至直观的去看,政府都可以不出钱。北方有北京南边50公里河北固安地方政府和民营企业华夏幸福成功的连片开发、综合开发的PPP案例,南方有汕头特区,地方政府和央企中信下面的中信地产大手笔的连片开发的成功项目。那么我深信,在江苏在盐城,今后新能源开发的过程中,无论是具体的项目还是连片开发、综合开发的项目,都应该注重以PPP的方式把握机遇,政府少花钱,多办事,表现出“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和企业在一起,以有效投融资实现超常规发展和高水平的治理业绩。
具体要展开讲这些内容,今天时间不允许,欢迎朋友们在网上关注一个“贾康学术平台”微信公众号,这里面有一些关于PPP的具体问题探讨,包括最新我们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怎么认识PPP里面债务的性质。既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你不能设想政府作为合作的一方去做PPP,没有债务负担,这完全不可想象,但是怎么样让这个债务阳光化、可控化,把它相关的绩效水平提高,非常值得探讨。
今天就汇报这些初步的看法,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贾 康 介 绍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全国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特聘专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博导。曾长期担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是北京、上海、福建、安徽、甘肃、广西、西藏等地方政府特聘专家、顾问或咨询委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南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1988年曾入选亨氏基金项目,到美国匹兹堡大学做访问学者一年。1995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7年被评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高层次学术带头人。多次受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之邀座谈经济工作。担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财税体制改革”专题讲解人之一。孙冶方经济学奖、黄达—蒙代尔经济学奖和中国软科学大奖获得者。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委员会成员。2013年,主编《新供给:经济学理论的中国创新》,发起成立“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和“新供给经济学50人论坛”(任首任院长、首任秘书长,第二届理事会期间任首席经济学家),2015年-2016年与苏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给经济学》、《供给侧改革:新供给简明读本》以及《中国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获评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和央视的“2016年度中国好书”)》,2016年出版的《供给侧改革十讲》被中组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图书馆评为全国精品教材。2017年后又撰写出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模型与实践路径》、《供给侧改革主线上的未来财税》、《财政学通论》等多部专著。根据《中国社会科学评估》公布的2006~2015年我国哲学科学6268种学术期刊700余万篇文献的大统计分析,贾康先生的发文量(398篇),总被引频次(4231次)和总下载频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综合指数3429,遥居第一,是经济学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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