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洋诗则》的真相与文献价值

王渔洋幼承家学,长接启、祯故老游,崛起于顺治间,主盟康熙诗坛五十年;兼性喜揄扬侪辈,奖掖后进,天下望之如龙门,歙然归向,门生弟子几遍天下。其古唐诗诸选,家习户诵,奉为圭臬。渔洋身后,诗学著述由门人黄叔琳等陆续刊行;受业者书绅之谈,如郎廷槐、刘大勤所记《诗问》、何世璂所述《然灯记闻》等,也渐次流布。这些书在雍正、乾隆间风行一时,被以各种形式、名目翻印。现传各种版本的《诗问》及《渔洋山人定论》、《诗论正宗》等,都是这一风气下的产物。而《渔洋诗则》则是此类书中很可疑的一种。
《渔洋诗则》一书,传本颇罕。近代收藏诗文评类书籍最富的刘声木先生就曾说:“此书不特流传绝罕,且知之者亦甚少,从未见他人著录。”[1]今人知此书者就更尠。1982年刘永平先生在《文献》第13辑发表《<渔洋诗则>及其在诗律学方面的贡献》一文,根据武晋煊在零乱残书堆中发现的善补过斋藏本,对《渔洋诗则》的版本、内容加以介绍,这才引起学术界的注意。但由于此书问题复杂,更兼刘先生对清初诗学不太熟悉,不免作出一些与事实不符的判断,造成若干不必要的误会。因《渔洋诗则》传本较罕,寻常难以看到,这些误会若得不到澄清,难免以讹传讹,造成清初诗学研究中认识的混乱。
刘永平先生所见《诗则》不知现藏何处,我寓目的乃是上海师范大学图书馆藏本。全书共43页,仿宋体写刻,封面有“乾隆乙亥年梓”、“尘定轩藏板”字样,卷首列商邱陈淮序,正文分“声调谱”、“古今乐府论”、“杂论”、“渔洋论诗”四个部分,均与刘文介绍的情况相同。但书名四个隶字的写法却与刘文所附书影略异;卷首题名不作“新城王士正著,商邱陈淮望之校订”,而作“阮亭先生王士禛著,商邱后学陈淮望之校订”,“禛”字缺笔。从这署名的方式及两本刻印的精细程度来看,我判断上海师大的藏本是初刻本,刘氏所见殆为重刊本。这不是重要问题,真正值得讨论的是该书的内容、性质及撰著者的情况。
刘文据《诗则》论述渔洋的声律论及对诗律学的贡献,是基于肯定此书内容出自渔洋之手,然而这一前提却是靠不住的。还是让我们从陈淮刊《诗则》序看起:
《渔洋诗则》一编,阮亭先生手授家严,藏诸箧笥,迄四十载。先生为   诗家宗匠,著作不下数十种。是编见称艺林,而流布绝少。小子淮谨奉庭训,付剞劂以广其传,俾操觚者得窥先生之秘旨,识音律之楷模。
刘文据此推测“渔洋在1711年弃世之前,把一生研究声调图谱及阐明诗律学说的结晶《渔洋诗则》,亲自交给他的门人—陈淮的父亲”,并断言“《渔洋诗则》是一部完整的科学的的《渔洋诗则》,亲自交给他的门人——陈淮的父亲”,并断言“《渔洋诗则》是一部完整的科学的诗律学。有'总论’有'各论’。'总论’包括《渔洋论诗》、《杂论》和《古今乐府论》。'各论’包括《声调谱》的《前谱》、《后谱》、《续谱》。……《渔洋诗则》前后两部分已构成了有机的整体,是不能任意分割的。可惜赵氏只在《渔洋诗则》中抄袭了《声调谱》部分,而抛弃了阐明韵律变化法则的诗律学说,实则是十分遗憾的。”今案:赵秋谷《声调谱》是否抄袭渔洋之书还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但刘文将《渔洋诗则》视为渔洋手定的完整的诗律学著作则显然是因不熟悉清初诗学文献而导致的错误判断。因为他不知道,《杂论》实际上并非渔洋所作,而《渔洋论诗》也不出自渔洋手笔。只要取冯班《钝吟杂录》一比照就知道,《杂论》十五则全是节录冯书卷三“正俗”而成:第一则取“正俗”第一则“今按”以下至“宪章少陵”一段,仅改动三四个字;第二则系节取“正俗”第二则并括第三则之意而成;第四则节取“正俗”第五则“古人之诗”前的一段文字;第六则取“正俗”第八则,删末“此一字”以下一句;第七则取“正俗”第九则,删“聩聩已久”以下一段;第十一则取“正俗”第十七则,删“古诗十九首”以下一段;第十五则取“正俗”第二十一则,删末句;其余各则文字基本相同。如此看来,《杂论》系删节冯氏“正俗”而成,是毫无疑问的。
那么,又根据什么说《渔洋论诗》不是渔洋手笔呢?答案是这部分系改编郎廷槐、刘大勤二家诗问而成。第一至十一则取自郎廷槐问、渔洋答,第十二至十七则取自郎廷槐诗问、张笃庆答,第十八至二十六则取自郎廷槐问、张实居答,第二十七至五十八则取自刘大勤问、渔洋答。原文一问一答的对话形式已被改编为一条一条的札记形式。如第二则论唐人五古,原文为郎廷槐诗问(又名《师友诗传录》)第五则:
问:李沧溟先生尝称唐人无古诗,盖言唐人之五古,与汉魏六朝自别也。唐人七言古诗,诚掩前绝后,奇妙难踪,若五古似不能相颉颃。沧溟之言,果为定论欤?
阮亭答:沧溟先生论五言,谓“唐无五言古诗,而有其古诗”,此定论也。常熟钱氏但截取上一句,以为沧溟罪案,沧溟不受也。要之,唐五言古固多妙绪,较诸十九首、陈思、陶、谢,自然区别。七言古若李太白、杜子美、韩退之三家,横绝万古;后之追风蹑景,惟苏长公一个而已。
《渔洋论诗》将它改为:
唐人五言古固多妙绪,较之十九首、陈思、陶、谢,自然区别。李沧溟谓“唐无五言古诗,而有七言古诗”,此定论也。七言古若李、杜、昌黎三家,横绝千古,后之追风蹑影,惟苏长公一个耳。
请注意,这里引述李攀龙语,“有其古诗”已误为“有七言古诗”,以致与原意不符。这种错误是不会出现在作者本人手中的。又如第二十一则论学古诗门径,原文为郎廷槐诗问第九则:
问:五古句法宜宗何人?从何人入手简易?
萧亭答:汉魏古诗,如无缝天衣,未易摹拟。六朝绮靡,实鲜佳篇。故昔人谓当取材于《选》,取法于唐。宋(朱)文公谓学诗当从韦、柳入门,愚谓不尽然。盛唐诗或高,或古,或深,或厚,或长,或雄浑,或飘逸,或悲壮,或凄婉,皆可师法。当就笔性所近学之,方易于见长。严沧浪云:入门须正,立志须高。行有未至,可加工力,路头一差,愈紧愈远。由入门不正也。
《渔洋论诗》又将它改为:
学诗当取材于《选》,取法于唐。学唐人只就其笔性所近者效之。
从以上两例可以看出,《渔洋论诗》在改编时实际上是糅合问答双方的意见简括为现今形式的;其中不光有答疑者王渔洋、张笃庆、张实居的见解,还有问者郎廷槐、刘大勤乃至前人的看法(如例二之说即肇自元人)。如此看来,《渔洋诗则》一书实为合《声调谱》、冯、郎、刘四种书而成,其中起码包括王渔洋、冯班、郎廷槐、刘大勤、张笃庆、张实居六人的诗学见解;尤其是《杂论》中被刘文许为“系统地总结了沈约以来对声律学说研究的成果,并立下了承前启后的功勋”的一些论述,全出于《钝吟杂录·正俗》。刘先生不知就里,全作为王渔洋的诗学见解来看待,遂致议论流于无的放矢。
也许有人要问,就算《杂论》不是渔洋所作,难道他就不能加以删订,传授后学吗?同样,对《渔洋论诗》也可以这么问。但遗憾的是,《渔洋诗则》全书的内容和体例却并不支持这种质疑。此书有几点我觉得非常可疑。
第一,其《声调谱》与通行本赵执信《声调谱》文字、内容颇有出入。刘文由此断言,赵谱乃“因袭王氏之书,但经过篡改,已非全璧”。可是我们看《渔洋诗则》所收《声调谱》的序言:
古乐府须知其意旨,明其比兴,使气味音节皆得古人之致,可矣。其诗有转韵、一韵、长短句、近体、绝句之不同,不可选也。新乐府皆自制题,大都言时事,而中含美刺,所谓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此诗家真实本领,近代名公亡之久矣。亦宜全读,不必选也。其体同古乐府,少近体。五七言古、五七言律,前谱已尽,后但添入七言转韵而已。律诗后谱略采数首,不外于前举一隅也。
将此文与今传赵秋谷本《声调谱》一比较,就发现这篇序是赵谱“论例”的删节:“论例”原共五则,此取其第一、二、四则。第一则删末“须细会之”四字,第二则删末“读少陵所作自见”七字,第四则仅取今“律诗”以下十六字。全文溢出“论例”外者仅“五七言古”以下二十二字,其它文字全同。这两者之间显然有着因袭的关系。那么到底是《渔洋诗则》删节“论例”呢,还是正好相反,是“论例”取《渔洋诗则》敷衍之呢?从两篇文字的情况来看,我宁愿相信前者。我认为《渔洋诗则》非但不是赵谱的蓝本,反而可能是赵谱的派生!
这样的判断,仅凭两篇文字本身的比较,显然是难以确立、并让人信服的,它需要更广泛的考察和更有力的证据。于是就引出第二个可疑的问题,即这两篇文字作为《声调谱》的序,无论怎么说也是不伦不类的。它主要谈的是与《声调谱》内容关系不大的乐府体制问题。即使多出近三倍文字的赵谱“论例”,主要内容也是围绕着乐府;而且“不可选也”、“亦宜全读,不必选也”诸语,表明话题显然与乐府作品选读有关,与“五七言古”以下几句却不太衔接。原来,“论例”也不全是赵谱的作者所作,其第三、四则乃是截取冯班《古今乐府论》语错综之而成。今录其文以供分析:
(1)汉人歌谣之采入乐府者,如《上留田》、《霍家奴》、《罗敷行》之类,多言当世事。少陵所作新题乐府,题虽异于古人,而深得古人之理。元白以后,此体纷纷矣。总而言之:制诗以协于乐,一也;采诗入乐,二也;古有此曲,倚其声为诗,三也;自制新题,四也;拟古,五也;咏古题,六也;并少陵之新题乐府而为七,古乐府尽此矣。唐末有长短句,宋有词,金有北曲,元有南曲,今有北人之小曲、南人之吴歌,皆乐府之余裔也。乐府不难知,而今人都不解,请具言之:太白祖述《骚》、《雅》,下逮梁、陈七言,无所不包,奇之又奇;而字字有本,讽刺沉切,自古未有也。后人宜以为法。(3)乐府本词多平美,晋、魏、宋、齐乐府,取奏多聱牙不可通。由乐人于不合宫商者,增损其文;又或有声无文,声词混填,至于不可通者,非本诗如是也。(2)李于鳞乃取晋、宋、齐、隋《乐志》所载,截而句拟之,生吞活剥,谓之拟乐府。而宗子相所作,全不可通,陈子龙效之,读之使人失笑。王元美论歌行云有奇句夺人魄者,直以为歌行,而不知其为拟古乐府也。(4)乐府词体不一,汉人承《离骚》之后,故歌谣多奇语。魏武悲凉慷慨,与诗人不同;而史志所载,亦有平美者。班婕妤“团扇”,“青青河畔草”,皆乐府也。钟伯敬承于鳞之说,遂谓奇诡聱牙者为乐府,平美者为诗;至谓古诗某句似乐府,乐府某句似古诗,谬极矣。(5)古来言乐府者不一,惟《宋书》最详整,其次则《隋书》及《南齐书》,《晋书·乐志》不及也。郭茂倩《乐府诗集》为诗而作,删诸家《乐志》作序,甚明白而无遗误。作歌行乐府者,不可不读……
以上文字基本是摘录原文,它们在原作中的次序如上标序号所示,现在已被《声调谱》的编者重新编排。相对于《声调谱》的内容来说,它在“论例”中所占的比例无疑是太大了,而且与内容关系并不密切。考虑到赵执信对冯班的特殊景仰,这也不是全无理由。《古今乐府论》原收在冯班《钝吟文稿》中,但赵氏未必就是本自冯书。因为《渔洋诗则》中也收录了《古今乐府论》,所以现在还不能排除赵谱袭取《渔洋诗则》的可能。这个问题需要我们从《古今乐府论》本身来考察,于是又引出第三个可疑的问题,那就是《渔洋诗则》中这篇《古今乐府论》的构成。
现在《古今乐府论》包括四段文字,它们并不全是冯班论文《古今乐府论》的原文,而分别是冯氏《古今乐府论》、《论乐府与钱颐仲》、《论歌行与叶祖德》三文[2]及《钝吟杂录》卷四“读古浅说”中“赋出于诗……”(在《古今乐府论》中首四字作“诗变为骚”)一段,文字各有少许删节,后者删改较大。看来《渔洋诗则》的编者不仅欣赏《钝吟杂录》的论断,也很熟悉冯班的其它著作。他是将冯氏的学说作为重要理论内容来接受并把它与渔洋诗学结合在一起的。这个人会是渔洋本人吗?很难令人置信。
陈淮序说“《渔洋诗则》一编,阮亭先生手授家严,藏诸箧笥,迄四十载”,足见其尊人与渔洋绝非泛泛之交。起初我不知道陈淮其人的来历,后读蒋士铨《忠雅堂集》,其中屡次提到陈淮,乃知是陈维崧四弟宗石之孙。盖宗石入赘为侯朝宗婿,遂家于商丘,生子履中、履平。陈淮即履中长子,字望之,一字澄之,号药洲。乾隆十八年(1753)拔贡,捐赀候选知府,二十六年(1761)授廉州,累官至贵州巡抚,以罪回籍。《清史列传》卷六十六有传。蒋士铨与其兄弟都有交游,曾为陈淮撰墓志铭,即文集卷六《宁夏道雁桥陈公墓志铭》。《诗集》卷八又有《送陈澄之淮孝廉还商丘》一首,也是为陈淮作。陈淮承其家学,也能诗,袁枚《随园诗话》曾三度提到他,一是卷三:“己亥,省墓杭州。王梦楼太守来云:'商丘陈药洲观察,愿见甚切。’予不解何故。晤后,方知其尊人讳履中者,曾在尹制府署中读余诗而爱之,事已三十余年。其夫人李氏见余名纸,诧曰:'是子才耶?吾先君门下士也。’盖夫人为存存先生之女。先生名惺,宰钱塘时,枚年十二,应童子试,受知入泮。因有两重世好,欢宴月余。别后,观察见怀云:'早从仙佛参真谛,且向渔樵伴此身。’又曰:'犹记何郎年少日,新诗赏共沈尚书。’”[3]二是卷十一:“湖北陈望之方伯,为其年检讨之后人,诗才清妙,绰有家风。官楚时,适与毕(沅)、惠(龄)两公共事,可谓天与诗人作合也。第方伯诗,余只录见赠佳句入三卷中,此外未窥全豹。忽有松江廖某持《养鹤图》见题,中有方伯一绝,云:'美人自结岁寒盟,入座云山照眼明。料理鹤粮门尽掩,松花如雨扑簾旌。’清脆绝尘。尝鼎一脔,亦可知味矣。”[4]三是补遗卷一:“余尝求陈望之先生诗而不得,《诗话》中所载甚少。近日王梦楼从楚中归,诵其《月夜登黄鹤楼》云:'丹楼天外峙,皓月空中行。银涛与玉魄,相迸出光明。树暗汉阳渡,云低鄂渚城。不知何处笛,解作落梅声。’《泛舟登伯牙台》云:'伯牙台畔晓莺飞,梅子山前绿渐肥。舟共凫鹥聊泛泛,柳遮楼阁似依依。人琴千古知谁在?江汉残春照鬓稀。我欲临风弹一曲,落红成阵乱斜晖。’”[5]
陈淮父履中既然是陈维崧弟宗石长子,与王渔洋的关系就不一般了。陈维崧与渔洋交谊之密自不必说,宗石与渔洋也有往来。康熙十六年(1677)秋,宗石入都谒选,陈维崧曾有书札托渔洋照拂,云:“家四弟因家贫累重,勉狥微官。今入都赴选曹,一切唯推乌左右之。感甚感甚。”[6]二十二年(1683)九月宗石赴任安平知县,渔洋也有诗饯送[7]。然则履中以世侄受业于渔洋,获《渔洋诗则》之传,自是合情合理的事。但问题是,陈淮序称“谨奉庭训,付剞劂以广其传”,而不言“谨奉遗训”,表明乾隆二十年(1755 )乙亥刻书时老父尚健在,藏此本四十年而嘱其刊刻行世。其言之凿凿,貌似渊源有自,真实无虚,不知已漏极大破绽——由乾隆二十年上推四十年,渔洋授其尊人《渔洋诗则》应在康熙五十四年(1715),而其时渔洋已作古四年。即便“迄四十载”是个约数,渔洋传授《诗则》也必在暮年。以其文坛盟主、诗学宗师的地位,取他人之书改编以授门人,本身就说不过去。更何况冯班并非吴梅村、施愚山一流名公巨匠,虽才识卓荦而位卑不称,平生“动不偕俗,人目为狂痴”[8]。渔洋早年虽也曾称赞《钝吟杂录》“论文多前人未发”,但到晚年则鄙斥其不过拾钱牧斋牙慧[9]。赵执信《钝吟冯先生宅感怀二绝句》其二云:“敝庐未解相料理,枉被名卿妒范金。”自注:“阮亭司寇谓余尊奉先生,几欲范金事之,为不可解。”[10]可见渔洋本身也不喜欢冯班其人其学。秋谷《钝吟集序》提到:“《钝吟杂录》八卷,先生长子行贤尝携以入都,大为时流惊怪。中间《严氏纠谬》一卷,尤为巨公所深忌者。”[11]此所谓“巨公”应即指王渔洋。渔洋论诗夙尊崇严羽,“深忌”之说无论实有其事还是出于诽诋,都可以说明渔洋与“严氏纠谬”是格格不入的。既然如此,他怎么可能会删订冯氏《古今乐府论》及“正俗”用来传授门生?实际上,《古今乐府论》在理论上并无多少发明,只是针对明人盲目拟古之风还原古乐府的本来面目。渔洋在师弟问答中同样也指出过此类问题,这对他来说根本是个浅显的常识。如今《渔洋诗则》中收录冯班《古今乐府论》和《钝吟杂录》“正俗”、“读古浅说”,占全书一半篇幅,实在难以让人相信是出于渔洋之手。硬要做一个推测的话,也只有对冯班崇拜得五体投地的赵执信才有可能。这又涉及本文开头提到的两个《声调谱》的关系问题。
将两种《声调谱》加以比较,就发现通行本明显胜于《渔洋诗则》本:第一,前者文字旁边标有平仄符号,后者无之。第二,前者关于古、律、拗的说明比较详细,后者则相对简略。如杜牧《夏日送卢需秀才归王屋山将欲赴举》“茧蚕初引丝”一句,《诗则》本于“初”字下仅注“宜仄而平”,通行本则尚有“第一字仄,第三字必平”的说明;《诗则》本于“丝”字下注“第三字救上句,亦可不救”,通行本尚有“二句律,句中拗”六字。其它例子甚多。第三,前者正文、说明文的区别,格式明晰、正确,后者常出现错误。如岑参《与高适薛据同登慈恩寺塔》诗,《诗则》本总评曰:“结四句《选》体。无一联是律者,平韵古体以此为式。”而通行本“结四句选体”注于末句下,为末句评语,余为总评。这自然是通行本正确,《诗则》本易造成误会。第四,前者文字、内容很少出错,后者则不胜指摘。于鹄《秦越人洞中咏》“年年山下人,长见骑白龙”一联注:“上句是律,下句第五字用平。”通行本则云:“下句是律,上句第五字必平。第三字平.亦拗以别律。”又云:“上注言凡下句是律之调如此,非谓此句,而此句亦律也。”案:细玩诗句,当以后说是。王维《青溪》总评:“近体亦有仄韵者,与仄韵古诗却自不同。只在粘联及上句落句中,细玩之自见。”案:“落句”应如通行本作“落字”。“后谱”论律句云:“律诗平平仄仄平,第二句之正格;若仄平平仄平,则变而仍律者也。仄平仄平平则古诗句矣。此格人多不知,由一、三、五不论之说误之也。”案:“仄平仄平平”当依通行本作仄平仄仄平。因为此处谈的是不论第三字造成的“孤平”之病。又云:“起句第三字仄第四字平者,如仄仄平平仄或平仄平平仄或平仄仄平平俱可;若平仄仄平仄,则古诗句矣。”案:“平仄仄平仄”是拗律句,此处应如通行本作平仄平仄仄。诸如此类的鱼鲁豕亥之讹书中尚夥,不待枚举。第五,前者所选作品在诗体归属上偶有错误,后者则无。前者“齐梁体” 收沈佺期《和杜麟台元志春情》、白居易《宿东亭晓兴》,“半格诗”收白居易《小阁闲坐》、温庭筠《边笳曲》、李商隐《晴云》;而后者“半格诗”只收《小阁闲坐》一首,温、李二诗均属“齐梁体”。据作品考之,后者为是。由此可见,《渔洋诗则》所收的《声调谱》,与通行本相比是个很粗糙的本子。如果说它是出自传抄本,那么还可以猜测是赵谱的蓝本,赵执信在抄袭过程中对它作了修订。但偏偏陈淮序言之凿凿地说是渔洋手授乃父,这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它是否真出自渔洋之手了。谁能想象,王渔洋会将如此粗疏的未定之稿传授学生呢?更何况其“后谱”七绝部分,皮日休、陆龟蒙《夜会问答》二绝也不见于赵谱。所以,说它是渔洋的真传,赵谱乃抄袭而成,无论如何也是缺乏说服力的。
不过我们知道,《声调谱》的产生向来就是个谜,自乾隆以来便有不同传说。因此这个问题还有认真检讨的必要。据渔洋门人之孙惠栋《刻声调谱序》说,声律之学肇自钱谦益,钱氏之学传冯班。秋谷服膺冯班,得其论著。至于渔洋之学,实得自吴梅村[12]。赵执信自己在《谈龙录》中曾坦白他获得渔洋声律之学的本末:
阮翁律调,盖有所受之。而终身不言所自;其以授人,又不肯尽也。有始从之学者,既得名,转以其说骄人,而不知己之有失调也。余既窃得之,阮翁曰:“子毋妄语人。”余以为不知是者,固未为能诗;仅无失调而已,谓之能诗可乎?故辄以语人无隐,然罕见信者。[13]
乾隆三年戊午(1738)赵氏门人仲是保序《声调谱》,又称声调之说发自冯班,而钱谦益、程嘉燧和之。程以告吴梅村,渔洋复从梅村处闻知。秋谷乃直承冯班之学,益以得之渔洋者,指授门弟子及登门求教者。仲氏叙述当时的情况是:
有来叩者,即揭案头唐贤诗本,指示各体声调,不少吝。间或上援子建,下逮东坡,要亦随叩随应,偶举一隅,非竟作谱也。一时弟子辈从旁载笔,退集前后所录为谱,成一卷。后有叩者,辄以投之,意不欲以口舌劳先生耳。迩年来颇有解人频烦叩乞,元录失去,反求副于他所,倚模不无少错。余惧转倚转讹……请先生重加点注,录为定本,以待他日之授梓焉。[14]
然则乾隆三年录为定本以前,《声调谱》是以赵氏门人的记录本小范围流传于世的,而且与乾隆三年赵氏自定本容有不同。这就给我们留下一个假设的余地:与通行本微异的《诗则》本《声调谱》,会不会就出自赵门弟子的记录本呢?由秋谷自述观之,渔洋确有诗律学说,且为秋谷“窃得之”,但渔洋是否有成书则不得而知。事实上,赵谱是先刊布于世的。赵谱既出,渔洋后人及门生故旧出于争夺著作权或回击赵氏攻讦的动机,才陆续刊行渔洋这方面的著述,大抵称本自家传原稿,如《律诗定体》、《古诗平仄论》之类。按理说,清人从小诵习古诗,近体诗格律并不难掌握。《律诗定体》只能说是随手圈点、在家塾指示子弟用的蒙学课本,真正称得上研究心得的乃是古诗声调之说。渔洋与门弟子问答中论及声律,多数是讨论古诗声调。渔洋裔孙据说以家传手稿刊行的《古诗平仄论》,正是古诗声律学的发凡之作;翁方纲从渔洋门人黄叔琳学,所闻渔洋绪论也是《古诗声调谱》(《王文简古诗平仄论》序)。翁方纲审定王家所传《古诗平仄论》时,已见过此书其它版本并《渔洋诗则》、各种诗问(见序),认为“其论间有■(左扌右耆)拄,亦大同小异”。但对世传的《声调谱》,则断言:“相传秋谷得绪论于渔洋,及其笔之于书,抑又不屑墨守渔洋三平之式,故特于贞元之世,举此三篇,稍于三平之调润泽大略,以为五言之则具在此矣。然黄初以降,陶谢擅其精能;王孟以还,杜陵屹为砥柱。多师以为师,言岂一端已也。愚于此谱,信知是秋谷之所述,而非渔洋之原本尔。”[15]他在《赵秋谷所传声调谱》中每引《古诗平仄论》及渔洋其它著作论断赵谱之非。《渔洋诗则》本既然与赵谱多有出入,如果翁方纲认同《诗则》,岂有不据《诗则》纠正赵谱之理?由此也可见《诗则》在当时并不以刊刻者所宣称的来头为人所重。究其实,则乾隆年间这类声称出自渔洋手稿的传抄、翻刻之书实在太多,人们都将信将疑。况且《诗则》的文字较他本也并不见长,难以广泛流传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要之,渔洋虽研究诗律有得,也可能会有一些关于古近体诗声调的著述稿本传世,但决不会是《渔洋诗则》所收的《声调谱》,这部《声调谱》更不可能是赵秋谷的蓝本。试想,如上引《谈龙录》所述,渔洋是那么不愿其声调论流传,他会将《渔洋诗则》这么一部书传授给陈淮父亲吗?上述分析已表明,陈淮序所宣称的此书来源,有着极大的可疑性。而最能说明此书非渔洋所作所编的,莫过于《渔洋论诗》本身。由前文举证已可见,《渔洋论诗》乃是郎、刘两家诗问的改编,其中包括王渔洋、张笃庆、张实居三人的回答。郎廷槐《诗问》,渔洋、二张三家答原本是分开的,因为郎氏征答便是以书启录所疑分呈三人。其上渔洋诗问征答启及渔洋复函还保存在《江湖夜雨集》卷首。《诗问》第三则渔洋答问中“来教'必具悬解,另有风神.无蹊径之可寻,乃入其室’,数语尽之”一段话,也表明了这点。《诗问》直到乾隆年间才刊行于世,在此之前,三家答应该保存在郎、刘两人手中,不太有渔洋自己改编的可能。明乎此,我们就能断定《渔洋诗则》决非渔洋编著之书。其编者如果不是陈淮父子,那一定就是康熙末至乾隆初某个崇尚渔洋和冯班诗学的人。
在这里我想提出一个不无根据的推测:《渔洋诗则》的编者或许是赵执信。理由有三点:一、赵执信极崇拜冯班。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一载:“益都赵秋谷宫赞执信,少负才名,于近代文章家多所訾謷,独折服于冯定远班。一见其《杂录》,即叹为至论,至具朝服下拜焉。尝至吾邑谒定远墓,遂以私淑门人刺焚于冢前。”[16]当时《钝吟杂录》一书见摒于名流,赵氏与常熟陶元淳“独手录而习之”,自称“学之三十年,未能窥其万一,然后之宗法先生,莫有先焉者矣”[17]。他还在康熙三十九年(1700)秋游虞山[18],访得冯班全部稿本,六年后刊刻了《钝吟全集》。他摘抄冯班著作或加以改编,是完全有可能的[19]。二、赵执信《声调谱》有取冯班学说的直接证据——其“齐梁体”、“半格诗”之说皆本自冯氏。《钝吟杂录》卷三有云:“白乐天、李义山、温飞卿、陆龟蒙,皆有齐梁格诗。”今《声调谱》中所收“齐梁体”诗例正是以上诸人之作。何焯批《杂录》此则云:“辛巳春日过虞山遵王钱丈,出示其所著论诗语数纸,大抵本自冯氏为多。记其中有论半格诗者。”辛巳为康熙四十年(1701),可见至迟在渔洋下世前十年,冯氏诗律之学即已流传,为当时学人所祖。秋谷声调之学直承冯氏也是可能的。三、赵执信与王渔洋关系较近,曾窃得其诗学真髓。这不仅有《谈龙录》的自述为证,也有翁方纲“相传渔洋先生论古诗平仄之书,盖出于赵秋谷传写本”的记载可参考。他综合冯、王两家之学而成《声调谱》一书,实在是最自然不过的事。而《渔洋诗则》的内容和理论结构的确也很符合赵执信的诗学渊源,其蓝本最早出自他的手,似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假设。至于陈淮之父履中从何处得到这个本子,陈淮又因何冒称得自渔洋亲授,除了拉大旗作虎皮,欺世盗名(刻书的乾隆二十年,正是陈淮以拔贡捐赀候选之际,这对他是很需要的),或假托名公刊书牟利外,暂时还找不到更好的解释。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们丝毫不用担心被人识破。因为渔洋门人弟子遍天下,谁也不会怀疑他究竟有没有这么个门生。
综上所述,我对《渔洋诗则》一书的价值,将得出完全不同于刘永平先生的判断:这部书基本上没什么理论价值——它既未提供新的诗学文本,在版本方面也无甚优势,对理解、阐释渔洋诗学可以说毫无用处。它的意义只有一个,为冯班诗学的影响提供了有力的证明,提醒我们在研究明末清初的诗学时,别忘了在主席台上给冯班留一个位置。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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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声木《苌楚斋四笔》卷八,《苌楚斋随笔》,中华书局1998年版,下册第850页。

[2]这三篇文字后来被雪北山樵总题为《钝吟杂录》收在《花薰阁诗述》中,丁福保又据以辑入所编《清诗话》。(p7)

[3]袁枚《随园诗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上册第86页。

[4]袁枚《随园诗话》,上册第373页。

[5]袁枚《随园诗话》,下册第574页。

[6]陈维崧《与王阮亭先生书》,《迦陵文集》卷四,四部丛刊本。

[7]王士禛《九日慈仁寺阁同舍人侄赠张子石宗》、《九日慈仁寺送陈子之安平令》,载《渔洋续集》卷十六,康熙刊本。

[8]赵执信《钝吟集序》,赵蔚芝、刘聿鑫编《赵执信全集》,齐鲁书社1993年版,第373页。

[9]王应奎《柳南随笔》卷四已指出:“《池北偶谈》云:'常熟冯班博雅善持论,著《钝吟杂录》六卷,论文多前人未发。’而《夫于亭杂录》则云:'冯班著《钝吟杂录》,訾謷王李,不过拾某宗伯牙后慧耳。’前后议论何以相反如此?盖因阮亭作《夫于亭杂录》时,方与益都赵伸符有隙,而伸符颇推服定远,修私淑门人之礼,阮亭故欲矫之,议论遂自相矛盾。此出私心,非公论也。”

[10]赵蔚芝、刘聿鑫编《赵执信全集》,第246页。

[11]赵蔚芝、刘聿鑫编《赵执信全集》,第374页。

[12]惠栋《松崖文钞》卷一,聚学轩丛书本。

[13]丁福保辑《清诗话》,上册第310页。

[14]翟翚《声调谱拾遗》卷首,谈艺珠丛本。

[15]《赵秋谷所传声调谱》羊士谔《息舟荆溪入阳羡南山游善权寺呈李功曹》诗案语,丁福保辑《清诗话》,上册第246页。

[16]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一,第1页。

[17]赵执信《钝吟集序》,赵蔚芝、刘聿鑫编《赵执信全集》,第374页。

[18]详李森文《赵执信年谱》,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44页。

[19]关于赵执信与冯班诗学的关系,我在《清代诗学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第一卷第二章第三节“渊源于晚唐的二冯诗学”作了补充论述,可参看。

原载《苏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
排版|邹家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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