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和辅警的差别能被县公安局打破吗?

这两天,有一篇文章非常火,被涉警公众号转来转去,因为提法新颖,具有传播性,阅读量都不小,我仔细看看文章,决定写下如下文字。

这被多家自媒体转发的文章的题目是:《公安局打破“民警与辅警”的差别!》

文章始于南方一个县公安局的官媒,说的该县公安局以革命性的动作已经打破了他们局里面的五大差别,现在正在准备打破第六大差别。

前5大差别咱们就没必要知道了,这第六差别就是:民警和辅警的差别。

该文介绍说,打破“民警与辅警”的差别,体现为“三个打破”:从内打破到从外打破;从个别打破到整体打破;从物质打破到精神打破。

他们对“三个打破”的解释有一段话,比较深奥,他们的意思大概就是要实现民警和辅警一样的待遇,一样的精神状态,一样的成长环境,总之要打破不利于辅警发展的羁绊!

这个县公安局看上去是想按照无产阶级的经典作家的观点认识问题的。我们共产党人就是要缩小三大差别,即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终极目标就是要实现世界大同。

我要泼点冷水:辅警和民警之间的差别是不可能打破的。无论是消灭什么差别,辅警的法律地位和编制问题同民警的差别,都打破不了,而这恰恰是最根本的差别。

有大陆法系立法风格的我国,设置辅警是同海洋法系学习中得来。目前,在国家层面没有一部关于辅警的统一的法律,各地相继出台了一些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我国辅警的设置是依政策设置,辅警职能的实现的前提是“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工作”。

从实际工作上看,广大辅警确实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有的把生命奉献给了公安事业上,有的成为公安岗位上的行家里手,甚至成为了公安部的专家,有的经过努力成为了正式民警,辅警已经成为公安机关不可缺少的力量,他们当中的不少人比在职民警贡献还大。

被公安部选为“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专家组”成员的浙江嘉兴辅警施群峰

我毫不怀疑这个县公安局的打破民警和辅警差别的良苦用心,他们是要充分调动广大辅警的工作积极性,让他们在岗位上建功立业,但作为一家县公安局,无法改变辅警在法律中的地位,打破民警和辅警的差别无从谈起。所能做的,就是鼓励辅警通过考试被录取为正式民警,这种差别就彻底消灭了。

县局领导如此关心辅警,就应该创造条件尽可能多的改变辅警的待遇,让辅警同志得到广泛尊重,一味地提出打破差别,会使当地辅警产生误判,也会在工作中出现不规范的问题。同时会让外地辅警产生误解,他们认为希望来了,好事儿来了,可惜这是“人家的公安局”。

马克思、恩格斯要消灭差别,首要的就是承认差别的存在,很多差别要到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实现。我们要承认民警和辅警之间的差别,才会使辅警心平气和,否则就会怨声载道。

对每一个民警而言,都要认识到辅警是民警的兄弟,要善待自己的兄弟,这是一种情怀,一种道义,一种责任,也是为人之道。

打破民警和辅警的差别,把它作为目标,一个县公安局根本实现不了;把它作为口号,喊那么几嗓子,鼓舞一下人心,也算行吧,但不要把辅警带入实现不了的幻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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