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餐饭钱撑过一周! 这些难民申请人, 原来都是这么走过来的…

丽莎知道,

相信《丽莎知道》的忠实读者们都知道,难民申请人若是已经陷入无家可归,甚至是没钱买食物的困境,是可以向内政部申请庇护补助(Asylum support)的。

我们说过,庇护补助可以提供住宿和现金补助。获得现金补助的申请人,可以每周领取36.95镑来做为自己应急的生活费。

对于某些人来说,36.95镑可能仅是他们在餐厅吃一餐饭的钱。所以在英国这个高消费的国家,大家不免怀疑究竟难民们该如何用这笔钱来度过一周呢?

英国卫报最近就根据这方面写了一篇纪实性报道,丽莎看了很有感触。希望将这些真实的故事也写出来与莎粉们分享。

与此同时,丽莎还希望就此延伸,给予一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身处类似情况的莎粉们可以参考参考,也愿所有在移民路上、辛苦的申请人们都能越来越顺利。

我们知道,难民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等待移民局审核结果的过程中,由于尚未获得正式难民身份,所以既无工作权,也没有领福利的权利。

所以对许多急需帮助的申请人而言,这份庇护补助(Asylum support),也就是一周36.95镑的钱,就是仅有的生活费(甚至可以说是救命钱)。

有些申请人或许手边还有当时带来英国的存款可以挡一挡(不过这对于大多数难民来说,都是不太可能的)。

而对于手边存款早已花光的人,该如何好好善用这笔庇护补助,就是很大的一个疑问了。

今天,我们要分享的第一个故事是这样的:

娜斯林和班纳是一对来自伊拉克的夫妻,他们有两个女儿,分别是7岁的莎拉和1岁半的爱瑞雅。

班纳在英国读过硕士,在毕业之际,接到远在伊拉克的家人所捎来的信息,表示现在当地已经不安全,班纳一家若是回国会遭受生命危险。

于是,为了保护一家人的安全,班纳当时便报了难民。直到现在,班纳等待他的申请结果已经等了将近两年的时间。

现在班纳一家靠着每周共147.8镑的庇护补助来生活。

丽莎补充:为何是147.8镑?

看到这里可能有些莎粉会有疑问,不是一周36.95镑吗?为何他们有147.8镑?

其实原因是:36.95镑的庇护补助是每周、每人的配额。所以班纳一家共有4人,总共就可以领到36.95镑*4,也就是147.8镑。

另外,对于难民家庭来说,需要补充的是:

除了提供住宿和现金补助之外,获得庇护补助的申请人,也可以享有免费的NHS医疗服务;家中5岁至17岁的孩子,也可以享有免费就学。

还有一点:那就是通常可以拿到庇护补助的申请人,必须是有小孩的;如果是单身的,相比起来就会难很多的。

再回到故事本身。

7岁的莎拉目前正在上小学,她不理解为什么她不能像其他同学一样,可以跟父母要自己想买的东西;她也不理解为什么她的父母不能去工作,好让他们家有更多的收入。

班纳也补充:他和太太也尽量避免让孩子知道,他们一家是寻求庇护的身份,他们认为孩子不需要知道这些。

他们一家用每周领取的这份庇护补助的钱来买生活必需品、食物以及令他们头痛的交通费。

这其中还包含了他们买给孩子的玩具和零食(像是孩子爱吃的起司条,以及在二手市集淘到的1镑Hello Kitty玩具)。

说到交通费,他们一家人在今年3月为了难民上诉的案件,坐车到利物浦。这趟旅程花了他们总共50镑。

结果他们好不容易到的时候,却被通知案件被延期了,所以他们需要下周再来。

这也就表示他们下周又得从仅有的147.8镑中,拿出50镑来到利物浦(而这还不包括他们平常的交通费)。

娜斯林和班纳表示,为了孩子,他们基本已经牺牲了自己所有的嗜好,其中也包括上美容院。因为他们拿不出钱来负担这些……

第二个要分享的故事是一位来自阿富汗的43岁男子,他叫做莫赫曼德。

莫赫曼德由于曾在阿富汗当地担任人道救援工作,参与过联合国和红十字会的工作,结果遭到迫害,因此被迫于2013年来到英国,申请庇护。

超过两年后,他收到移民局的拒绝。在上诉后,又过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这次他终于拿到了难民身份。

在正式拿到难民身份前,莫赫曼德也是靠着庇护补助金来过生活(也就是每周36.95镑)。

莫赫曼德每个月的电话费是25镑(为了可以跟远在阿富汗的妻子和孩子联系,所以比较贵),而他也因为有家族病史,所以会固定去健身房运动(每个月15镑)。

再扣除每周的交通费12.9镑后,他大概每天可以有2镑的钱来买衣服和食物。

因此,他每天会在7点的时候到附近的超市,那时店员会开始在食物上贴上减价商标。

他最常买的就是鸡蛋,因为这是让他吸收蛋白质最便宜的食物(他买不起肉)。另外,他会每天到慈善机构去吃一份免费午餐。

在阿富汗的时候,莫赫曼德会穿着西装套装去上班,或是穿着上等的纱丽克米兹(当地的传统服饰)。

而在英国(等待难民申请结果期间),由于他没有收入,所以他的衣服都是从慈善商店买来的二手衣。

像是2镑的长裤,1镑的衬衫,1.5镑的夹克,和5镑的运动鞋↓

这些衣服有些是袖长太短,有些是拉链已经坏了。

此外,莫赫曼德还背着一个背包。庆幸的是,这个背包是他从阿富汗带来的,所以不必多花钱。

包里装着他申请难民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更加庆幸的是,这些文件都已派上用场,让他终于顺利地拿到了难民身份。

补助之外,申请合法工作权?

前面我们分享了两个故事。除了让大家更了解到难民的辛苦之外,更重要的,我们要告诉你关于申请合法工作权。

其实,前面两个故事中的主人翁,他们都算是符合可以申请合法工作权的情况。

所以我们猜想,要不是他们不晓得自己可以做这样的申请,不然就是他们不符合移民局所指定的工种,所以才会没有工作的。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如果难民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一年后,还是没有等到移民局的结果,可以向移民局申请在英合法工作的权利(request permission to work)。

拿到合法工作权后,难民申请人就能在等待结果的期间去打工来养活自己。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类合法工作权只允许申请人做“短缺工种(list of shortage occupations)”上的工作,而且不可以自雇。

短缺工种听起来很难,但其实涵盖的工种还是挺多样的,像是:护士,儿童与家庭领域的社会工作者,软件开发员等等(还有其他很多种)。

所以有需要的人不仿还是仔细看看列表,说不定就真的能找到符合的:https://www.gov.uk/guidance/immigration-rules/immigration-rules-appendix-k-shortage-occupation-list。

另外丽莎还要补充一点:对于想要申请到庇护补助(Asylum support)的申请人,记得要把证据准备充足。

因为要想申请庇护补助,其实就跟你想申请福利是差不多的概念。

想申请福利的人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是需要帮助的,这就跟想申请庇护补助的人所要做出的证明基本上没什么两样的。

申请人自然是需要证明自己真的连买食物的钱都没了,或是真的无家可归了,才有机会拿到补助的。

尤其是在“无家可归”的层面上,必须是迫于无奈的,而不能是自愿的。

有许多莎粉问过我们,像是他们本来住在朋友的房子,因为自己觉得不好意思,或是觉得朋友因此没给自己好脸色看,所以就决定搬走。

像是这种情况,可以说是你“自愿”搬走的,而不是被迫的。

所谓被迫的情况是说,朋友写了封“驱逐信”给你,不愿让你继续住在他或她的房子里;或者甚至是拿到了法院的驱逐令。

在这种情况下,你就是被迫无家可归的,因为没有人可以依靠了。所以这时你需要援助就是非常合理的了。

最后,针对今天的文章,难民申请,或者其他种类的移民申请,如果莎粉们还有更多疑问,欢迎随时在丽莎知道留言。丽莎律师行很乐意为大家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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