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系统的几点思考
一、怎么考虑一座建筑是否设高位消防水箱
怎么考虑一座建筑是否设高位消防水箱,对于采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给出了如下强条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非强条但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的建筑
1、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且小于30000㎡的商店建筑。
2、大于21米住宅(7层以上)。
那么除此之外的其它建筑是否需要设就看能否满足水系统最不利点静压要求,规范给出的要求如下: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2、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不宜低于0.07MPa;
3、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建筑体积小于20000m³时,不宜低于0.07MPa;
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5、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1款~第4 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除强条外,当设置水箱有困难时可采用且采用安全可靠的消防给水形式时,可不设高位消防水箱,但应设稳压泵。这种情况只有在单多层普通民用建筑及厂房、仓库中出现。高位水箱的容量规范有明确要求不再累述。
二、设了高位水箱的建筑是否要设水泵接合器
在此只需讨论设在单多层建筑中的消火栓系统,如下建筑需设:
1、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多层民用建筑。
2、超过四层的多层工业建筑。
3、超过2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人防工程、城市交通隧道。
三、怎么考虑一座建筑是否设消防水池
1、市政给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设计流量(考虑生活、生产用水的峰值情况)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
较常见远离市中心的工业、民用建筑,市政给水能力差的区域。
四、消防水池有效容量计算实例
备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需以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取其中最大者。
消火栓系统火灾延续时间,甲、乙、丙类厂房、仓库为3h;丁、戊类厂房、仓库为2h。高层建筑中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为3h,其他公共建筑为2h。
住宅为2h。
地下建筑、地铁车站及汽车库为2h。
建筑面积大于等于3000m2的人防工程为2h,小于3000m2的人防工程为1h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均为1h。
实例:有一幢22层(建筑高度75m)的办公楼,设计有临时高压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问:该建筑高位水箱的消防储水量最小不应低于多少?
答:一类高层民建且不高于100米,水箱有效容积不应小于36m3。
2问:该建筑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应分别按多少小时计算?
答:根据水消规对于消火栓系统要求,高层办公楼火灾延续时间按2h计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1h计算。
3问: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40L/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按30L/s计算,在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完全不能供室外消防用水,且不考虑延续时间的补水量时,该建筑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为多少?
答:消防水池有效容量不应于小684m3。
总用水量=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
总容量=40×2×3.6+40×2×3.6+30×1×3.6=684m3
4问:在第(3)题的基础上,在中庭的设置的防火卷帘处设置了防护冷却水幕,设计流量15L/s,在不考虑补水时,该建筑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为多少?
答:防护冷却水幕系统用水量=15×3×3.6=162m3
总用水量=第(3)问用水量+防护冷却水幕用水量=684+162=846m3
5问:在第(4)问的基础上,建筑有两路可靠补水,补水管路A补水量为20 m3/h,补水管路B补水量为18m3/h,该建筑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多少?
答:水池的最小有效容积=总用水量-补水量=846-18×3=792m3(超过500m3,消防水池要分两格)。
6问:如该建筑建有地下车库,考虑地上、地下使用功能不同,消防用水量地上和地下部分应分别计算后取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