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医护可休“痛经假”?心意领了,假就免了吧
从2021年3月1日起,辽宁省将实行《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1、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至少10分钟工间休息;
3、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日的适当休息。
女职工可休“痛经假”,这也就是说,在医疗界,辽宁省的女性医护人员,今后可以休“痛经假”了。
什么是“痛经”?相信有过痛经经历的女性都有深刻体会。
部分女性在月经前后或月经期间伴随小腹部或腰骶部痉挛性疼痛,伴随怕冷、乏力、出冷汗、脸色苍白,甚至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称之为痛经。
痛经分为原发性痛经和继发性痛经。原发性痛经,多为在月经期间子宫内膜分泌大量的前列腺素,而前列腺素会刺激子宫收缩,导致痛经。继发性痛经多是因为继发于一些疾病,如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发育畸形、盆腔炎症等。上述因素导致经血排出不畅,引起痛经。
一般女性痛经程度较轻,持续几个小时即自行缓解。这种情况多注意保暖,避免寒凉刺激,放松心情,注意休息,即可度过痛经期。有的女性痛经严重,应及时针对原因进行对症干预,疼痛严重者要及时就医,可应用一些缓解平滑肌痉挛的药物及对症治疗和护理。
而辽宁省出台的针对女职工的“痛经假”,就是针对上述痛经严重的女性的关爱和照顾。
“痛经假”为临床医护释放了哪些信息?
虽然“痛经假”只是地方性法规,尚未全面推广和普及,但无疑也为女职工们释放出了以下令人欣慰的正性信息: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其安全和健康,体现对劳动者的保护和关爱,让经受严重痛经病痛的女职工感受到来自组织的关怀和团队的温暖。
“痛经假”是每个女医护的劳保措施吗?
不是全体女职工的经期福利待遇。
并不是说,所有的女性医护人员都可以休这个痛经假。经期正常者没份,你必须是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痛经患者。
谁可以休这个“痛经假”?
如何确定可以休“痛经假”的女性职工?因为休假牵涉到员工的绩效考核管理,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制定出具体的休假管理制度,对想要休“痛经假”的女职工进行诊断,开具诊断证明,履行相关的请销假制度,让需要休假者享受到这一利好,让想钻空子偷奸耍滑的职工望而却步。
可以享受“痛经假”的前提:外单位女职工须经医疗机构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为严重痛经,医疗机构的女医护要经过医院的保健科医生进行诊断,开具相关证明。否则,在女职工为主力的医疗机构,有的科室甚至会因为经期想要休“痛经假”的女医护整的乱了套。
“痛经假”有在医院全面推广普及的可能性吗?
有。
部分有严重痛经病痛的女职工,她们在月经前后或月经期间伴随小腹部或腰骶部痉挛性疼痛,伴随怕冷、乏力、出冷汗、脸色苍白,甚至恶心呕吐等痛苦不适的症状,严重影响身体健康,需要立即休息不说,更难以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甚至需要立即就医,这在以女性医务人员为主导的医疗机构来说,严重痛经或经量过多的女性医护人员,并不鲜见。在120急救工作中,因严重痛经拨打120求救的女性,也不少。
这些严重痛经或经量较多的女职工,确实需要休息和对症治疗,以缓解病痛。此时,“痛经假”对她们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真实存在的人文关怀和集体温暖。
“痛经假”有加重女性就业歧视的可能吗?
会有这种情况的存在。
处于婚育期的女职工,本就是产假又是哺乳期需要特殊照顾的,现在,又来了一个月月都来“找麻烦”的“痛经假”,就更令用人单位对女性职工头痛的了。在女性扎堆的临床科室,这些各种休假如果都搅和在一起,搞不好,就是人事招聘管理上不待见女性的重要因素。女职工集中的科室,各种休假扎堆,很有可能会搅活得一个科室难以正常运转,出现医疗人力资源上的紧张情况。
后记
“痛经假”,美则美矣!在医疗机构内实施说易行难
如果各地也开始推广普及女职工“痛经假”,那么,医疗机构内的女医护也在保障范围之内。
在医院内实施“痛经假”可行是可行。但这个“痛经假”真的不好把握,还需要医疗机构制定相关的具体细则,严格管理,否则,区区一个“痛经假”,在女职工扎堆,本就饱受女职工产假、哺乳期照顾困扰人力紧张的医疗机构,无论是科室排班,还是医院人事管理,都是雪上加霜的现实管理难题。
算上去一个科室的医护总数并不算少,但除去休各种假的医务人员,实际上在岗的人力并不宽裕。比之婚假、产假、哺乳期特殊照顾等各种情况,相比之下,这个“痛经假”就有些被人看不上眼,真正想要休这个假的,你看别人经期都没休,就你折腾,还是算了吧。
这就是一部分人对“痛经假”的实施持不乐观态度的重要原因。“痛经假”,未来,在医院内科室里,会不会出现那种叫好不叫座的尴尬?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