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发票报销责任,会计不背“黑锅”
会计要主动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制度,来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明确报销者的发票责任
房老师在咨询生涯中接触了太多企业,其报销制度在涉税上几乎没有完全合格的。
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明确报销者的发票责任,导致报销人一旦完成报销,就
把发票责任转移给了会计,让会计承担起沉重的鉴别压力与法律责任。
所以,会计应该主导修改公司报销制度,加上如下的内容。
报销人对报销业务与发票的真实性负责。报销后,未来如果被公司或政府执
法人员证实业务或发票虚的,由报销人员负责换回真实发票,并对因此给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的语言表述可以不同,但精神必须一致。为了将其落实,在具体报
销程序规定上,可以进行配套,比如:报销人必须在所报销的每张发票背面签名等等。
以此落实发票的责任者。
有条件的话,还可以自制费用报销单、差旅费报销单等凭证,学习税务和保险机关的做法,在报销人签字处印上真实性申明:“本报销人申明:本人对所报销业务、发票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这样的完善,可以避免虚假发票、虚假业务出现后,由会计人员独立承担的压力。
业务人员完成自己的业务,会计人员承担发票的责任,这是不公平的。
让报销人承担真实性责任,同报销人共同善后,既是会计的自我保护,也保护了企业的权益。被税务处罚时让公司领导明白这不全是会计的责任,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内部人员的发票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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