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一句“你这狗太讨厌了”,结果被一拳击倒在地送进了医院

2021-07-10 11:22

近日,发生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罗马公园小区的一幕激起了网友的愤怒。

6月5日晚上七点多,小区居民王云英领着三岁半的孙子在小区里散步,突然窜出一条宠物狗向王云英老人的孙子狂吠,小孩顿时被吓得哇哇大哭起来。

气愤的老人随即找到宠物狗主人理论,并说了句,“遛狗也不拴绳,你这狗也太讨厌了,你这人怎么这么没素质?”

没成想,一句话竟给老人招来了灾祸。

宠物狗主人是一名壮男,竟然在众人围观下提起拳头向老人面部狠狠地打去。老人在毫无防备之下被击倒在地,头破血流陷入休克性昏迷。打人男子似乎并不过瘾,又朝着倒地的老人猛踢了两脚,在众人的劝阻下骂骂咧咧的离去,老人随后被送医院救治。

有人说,现在社会人情味淡了,与人相处不如与动物为伴。现在养宠物的越来越多,带来的扰民、随地大小便、邻里暴力冲突也随之增多。

据一份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2017年,我国有3500万家庭在养狗,养狗数量位居全球第三,仅次于美国和巴西。与此同时,我国每年有4000万只流浪狗被遗弃,游走在街头小巷。

流浪狗携带的犬瘟、犬细小病毒、疥螨、蠕形虫、真菌或是其它细菌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我国是全球第二大狂犬病高发国家,狂犬病的死亡率为100%,每年有近2000人死于狂犬病引发的喉咙肿胀、癫痫发作、肾脏衰竭。

面对犬只数量急剧增加带来的社会隐患,各地也是纷纷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要求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必须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等等。

尽管法律层面已经对养犬进行了规定,但由于处罚较轻,对养犬人达不到有力的震慑,加上部分养犬者本身素质的问题,使得法律规定被堂而皇之的忽视了。

前不久,成都一名女主持人外出遛狗没有拴狗绳,宠物狗差点咬伤邻居家小孩,小孩家长愤怒之下一脚将狗踹开,引发了双方冲突,最后女主持人被打伤住院。

广西桂林一位70岁老人路上行走时被恶犬攻击,导致手臂肌肉被撕碎露出骨头,血流不止;江苏南通女子被野狗咬伤后不治身亡.......

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有时候那些看似温顺的宠物狗也会袭击自己的主人。2016年4月成都某小区住户家,一只拉布拉多犬突然“发疯”,攻击主人,极度凶恶,被赶来的民警击毙。

在大多数欧美国家,对于养狗都有极其严格的规定,不论购买或领养,都需办理相当复杂的手续,并接受“是否适合养狗”的资格审查,只有审核通过者,才可养狗。若狗伤人,主人要承担全部责任还会受到额外处罚,伤人的狗也会被“处理”。

在德国,新人养狗需要考取养狗执照,养狗需要每年交50-150欧元不等的“第三方责任险”,并且一旦领养就不能遗弃,否则会被判监禁两年。

人们选择让宠物来陪伴自己,甚至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去疼爱。可宠物再有灵性,也不是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它们无法约束自己的行为,只能靠主人来看顾和管理。你眼里的天使,在别人看来可能是游荡的死神。

修养从小处做起,一个人的素质,可能通过一根狗绳就知道了。这是对他人的尊重,又何尝不是对宠物的一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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