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外放提示声响扰民,起诉状样板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XX,性别:X

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X

住址:XX

身份证号码:XX

联系电话:XX

被告:XX

地址:XX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XX

一、诉讼请求:

1、 拆除或彻底关闭XXX路公交车所安装的外放转弯、倒车提示音喇叭装置, 停止侵扰本人的生活安宁。

二、事实与理由:

XXX所属XXX路公交车安装转弯请注意外放提示装置,在车辆打开方向灯时,循环播放转弯请注意提示声响,在经过XXXXX号附近一个站台时,制造噪声影响距离XX米远处本人生活居住地,导致早上6点30分左右就被吵醒。

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相关标准规定:

12.13.2.规定: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声响。

这里提到的提示音并非车辆转弯提示音,而是低速行驶提示音,应根据国家推荐标准《电动汽车低速行驶提示音》执行,车辆转弯提示音应按照《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及试验方法》推荐标准执行,其中规定了提示音应使用蜂鸣声或蜂鸣与人声组合提示,使用组合提示,人声不得超过蜂鸣声响。

但XXX公交车的转弯提示音没有使用蜂鸣声响,就是单纯的人声转弯提示音,且喇叭没有安装在车辆右侧所规定的位置,左转弯也会发出人声提示音声响,都可以认定是违反国家推荐标准,进而违反标准法第27条,企业执行的标准应自我公开和监督,生产或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公开的标准要求。

这种违法行为制造的噪声,侵犯了本人的生活安宁,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致

XXX第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

XXXX年XX月XX日

附文:

凡是与噪声有关的起诉案件,原告能提供噪声违反《声环境质量标准》的司法鉴定证明,或提供噪声导致的医学损害等证明,表明自己被噪声损害,或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则可认定噪声侵权,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明,则只能要求被告停止制造噪声的过错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等。起诉常会遇到几种情况,和解、调解结案和诉前、诉中撤诉等,网上需要多查阅资料,综合考虑,如果开庭调解或诉前被告已经关闭了提示音,没有影响到自己的,则根据自己情况选择撤诉或调解结案。

个人起诉公司,在全国企业公示网查询到结果,截图或点击打印页面作为执照,自己提供视频证明噪声与自己生活权益有关联,提供相关法律规定截图,具体违反哪条规定,一般来说违法的噪声侵犯了个人的人格权,隐私权中的生活安宁,起诉不要以噪声污染为由,因为那需要自己提供噪声司法鉴定,确认超标才算违法,只要认定提示音违反标准法即可,诉求不要写降低音量即可,不然也毫无参考音量可言,睡觉需要绝对安静,就算很小声,都可能侵扰到自己,所以一定要写彻底关闭或者完全拆除提示音喇叭。

当然,人声提示音的噪声问题,根本原因是国家推荐标准《车辆右转弯提示音要求及试验方法》,大家应该向其主管部门工信部提交个人建议,要求废止提示音相关标准,并在相关标准中明确禁止车辆发出提示音,如此才能根本改变提示音扰民的现象,蜂鸣倒车声响大小合适,还可以勉强接受,转弯非常频繁,提示音也应该禁止。

汽车有喇叭提示足够,有了提示音很多司机更不会减速行驶,喇叭噪声越大,越不会减速,2021年修订的喇叭噪声标准,要求汽车喇叭声响达到105-118分贝,而国外汽车最高限定值才85分贝,搞不懂工信部为何把喇叭声响弄那么大声,害怕人们听得不到?喇叭的作用是提醒,而不是惊吓!

个人生活安宁的隐私权要得到有力保障,还需要继续完善法律,进一步细化,比如生活安宁如何界定,标准依据是什么,对于违法行为产生的噪声、明显可以降低或消失的噪声,只要有相关视频或录音,能证明噪声存在侵扰,法院就应该给予原告支持。起诉之前可以先信访投诉,或向机动车提示音标准的主管部门工信部投诉,机动车执法部门交警投诉。

侵权起诉提供相关的视频或录音证据,表明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不用提供噪声超标的司法鉴定证明,噪声就算没有超标,只要影响到了自己的生活,都可以起诉,提供相关视频或录音等证明,需要制作成光盘的形式作为证据, 数量为起诉人数再加一份,比如有五个原告,证据和起诉状就要准备六份,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和被告分开各备一份,一并提交到立案庭,被告是公司的,要写公司名而不是法人,简易案件可以自己应诉,不用找律师,还可以直接向法官申请网络庭审,相关资料简单的可以手写,内容多自然适合Da印。

民事或行政诉讼,不能因为标准或法律有问题,侵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就去起诉制定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并要求他们修改或删除有问题的内容,或者承认有过错、公开道歉等,因为行政部门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决定,不在法院受理范围,所以只能向相关部门提出信访意见进行反馈。对于其他个人或企业执行了有问题的标准,并违反了相关法律,以及没有严格执行标准,都是一种过错行为,导致侵害了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造成损害的,还可以索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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