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4月20日三场新闻发布会释放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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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态化关注一行两会等金融主管部门的政策动向外,还应关注财政部、国资委、发改委等部门释放的政策信息,事实上一行两会作为资金的主要提供方、主要资产的流通场所,往往服务于或支撑着后面三个部门的政策实践,因为后者决定着基础资产的提供。

2020年4月20日,除1年期与5年期以上LPR非对称下调外,还有财政部、发改委与国资委等三场新闻发布会值得关注。我们大致梳理及解读如下:

一、财政部新闻发布会

(一)疫情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有所迟滞,二季度仍将继续冲击财政收支

1、除基于对重点企业信贷投放的财政贴息以及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外,疫情还将通过减少财政收入和提高财政支出等两个层面加大财政负担。特别是还要考虑到新冠疫情对财政的影响会有滞后效应,意味着二季度我国面临的财政收支压力仍将非常大,例如今年1-3月全国财政收入分别下降3.9%、21.4%、26.1%,下降幅度呈扩大态势。

2、具体来看,今年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国税收收入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分别下降14.30%、16.40%和12%。其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税收分别下降33.2%、27%、19.6%。

3、整体上看,一季度的支出上上升幅度并不明显,主要体现在中央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地方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两个方面,具体来看仅卫生健康支出和债务付息支出有明显增加。这也反映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压力进一步恶化了其债务偿还能力。

4、综合来看2020年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赤字达到0.93万亿(中央盈余1.40万亿、地方赤字2.33万亿),政府性基金预算赤字达到0.72万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赤字达到0.16万亿。

因此目前地方政府的赤字规模仍然较大,仅一季度便高达2.40万亿元,未来仍然需要中央的一般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支撑。

例如,2019年四季度财政部已提前下达转移支付6.10万亿元、今年以来预拨均衡性转移支付70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06亿元。与此同时,为进一步缓解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地方政府也开始考虑通过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来增加非税收入,如今年一季度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分别增长14.5%、1.1倍。

(二)财政部已经推出九项减税降费举措

已经推出的减税降费举措具体包括九项,且仍将延续。

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给予税费优惠。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给予税费减免。

3、加大鼓励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力度。

4、对防疫补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5、加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

6、出台扩大汽车消费的税收政策。

7、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以及推出支持稳外贸的税费政策。

9、针对央行推出的再贷款资金给予财政贴息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截止2020年4月19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452亿元。

(三)地方专项债券累计下达限额将达到2.29万亿,超过2019年全年

1、3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4月20日的财政部新闻发布会明确“近期拟再提前下达1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这实际上均是政策层面力求扩大有效投资的要求。

2、如果加上2019年11月25日与2020年2月10日财政部预算司分别下发的1万亿元新增专项债限额和0.29万亿元新增专项债限额,意味着2020年新增地方专项债的提前下达限额将累计达到2.29万亿元,这实际上已经超过了2019年全年的2.15万亿元限额。而未来这一限额仍将有提升空间,我们预计2020年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将累计达到3.50万亿左右。

二、发改委新闻发布会

(一)明确“新基建”内涵

发改委在4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新基建”内涵,具体如下表。

整体来看,“新基建”仍然建立在传统基建的基础上,即帮助传统基建进行改造升级的信息技术以及推动这些信息技术进一步研究的创新基础设施等等。因此,“新基建”本身并不独立,且社会效益需要借助于传统基建兑现,同时还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工程,是未来的投资。

(二)针对“外资企业撤离中国”事件的回应

随着疫情的发展,一些国家相互转移矛盾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西方国家因疫情而导致的本国失业问题愈发突出等困境,使得其对企业回流非常迫切,甚至不惜以免费补贴的形式催促企业回流。

对此,发改委表示将以进一步扩大开放力度来加以应对,如进一步推动外资项目和企业复工复产、出台2020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出台2020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继续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以及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等。事实上,我们应该理性看待该事件:

1、此事件的起因既是疫情冲击造成的信心危机,同时导火索则是4月10日BBC的一则新闻,因此某种程度上来说仍是舆论事件。不过本质上来看由于中国目前的工业体系已经最为齐全和完备,已经成为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因此这种去全球化或去中国化对中国的打击是非常严重的,对其它国家亦是如此。

2、当然考虑到美国、日本、欧洲等西方经济体的市场利率水平处于低位、资本回报率较低甚至为负以及要素成本较高,因此一些外资企业是否有动力回去或回去之后是否能够持续也值得深思,也即这并非是一个短期或突发事件。

三、国资委新闻发布会

(一)疫情之下,央企同样受到明显冲击

中国经济面临的困难不仅仅局限于中小微企业,作为中国的总量构成主体,央企同样受到了明显冲击。

今年一季度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6万亿元,同比下降11.8%,其中超过8成企业营业收入下滑。央企今年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304亿元,同比下降58.8%,其中57家企业净利润同比下滑、26家企业经营净亏损。可以看出,央企受到的冲击并不亚于中小微企业(当然后者面临更多的是倒闭破产冲击)。

特别是在需求大幅萎缩、大宗商品价格急剧下跌、向社会让利的背景下,石油石化、航空、汽车、电网等一些能源类央企受冲击明显。

(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今年将会推出

国资委提及“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正在走审批程序,今年可能会尽快出台。事实上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指出,要制定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与此同时2019年底召开的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也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

因此可以预期的是,2020年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第一年,国企改革将进入由点到面全面铺开、各项政策不断落实的阶段。

四、五个小建议

(一)建议积极争取与专项债券项目有关的市政主体

考虑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均对应于具体的项目,且相关项目一般均为地方重大项目,且有相应的融资来源支撑和政府信用支持,因此我们建议商业银行在授信时可重点关注与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有关的市政主体,这一类市场主体通常有比较稳定的债务偿还资金支持以及金融机构和当地政府支持,具有地方系统重要性,理应作为商业银行的授信争取对象。

例如,201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随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央行、审计署、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六部委就该《通知》进行了答记者问。应该说专项债券项目有严格标准,因此和一般项目相比,专项债券项目更有保障。

(二)习惯于未来较长时期内全球政治经济金融的不稳定性环境

从资本逐利的角度来看,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全球化已成必然趋势,而这种全球化将因就业吸纳能力而造成日益无法调和的持续性矛盾,西方国家在催促其本国企业回国无法奏效的同时,可能会通过破坏我国经济发展路径、恶化我国经营环境、打压外资企业在我国的生存环境等方式来倒逼外资企业退出中国。

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也意味着未来较长时期内我国很可能将持续面临国外的打压,以造成我国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上升。因此,我们也要习惯全球政治经济金融环境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将变得非常不稳定这一现实,因为主要经济体的脆弱性已经明显上升,特别是在这一轮QE之后。

(三)后续政策对国企的扶持力度应不会小于中小微企业

当前阶段,中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分别面临不同的风险,前者是生存风险,后者则是亏损风险。考虑到今年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的第一年,以及在一季度央企经营遭到较大冲击特别是国资委已经明确要发挥国有企业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方面的引领作用,以对冲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意味着后面政策对央企的扶持力度应不会小于中小微企业,毕竟国企是国本,中国经济的恢复需要国企来带动。

同时还应关注到,在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困境较为突出的当下,国有资本可能会通过成立政府性投资基金等形式进入民营企业,助其纾困或扩大对产业链的控制深度,这意味着未来的投行业务机会既包括资本市场改革下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重组,亦包括国有企业之间以及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并购重组。

(四)需要进一步明确“新型城镇化”内涵

财政部提前下达专项债的目标是为了扩大有效投资,而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要聚焦短板领域特别是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同时发改委还明确了要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并大力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这算是第一次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即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因此扩大有效投资的内涵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基建与新基建)、新型城镇化以及连接城镇与城镇之间、城镇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各类传统基建项目等等,这也意味着加快城市群、都市圈建设将是未来5-10年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而4月9日的两份政策文件(即《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和《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正是为此服务。

(五)为配合地方债发行,预计央行于5月底前仍将有降准等举措

财政部在明确近期将下达1万亿元新增地方专项债限额的同时,还要求新增地方专项债限额需在5月底前发行完毕。有发行就要有认购,因此这意味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5月底前认购地方债的力度也会加大,而作为配套举措,预计央行在5月底前仍将会通过降准、MLF、TMLF等方式释放流动性,以配合商业银行等认购新发行的地方债。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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