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人以何为美,中国人误解了三千年,甲骨文揭开真相
数千年来,人类科技不断进化,如今已经掌握了毁天灭地的能力,但古今人性却一直没有变化,现代人爱美,古代人也爱美,区别在于时代变化之后审美细节略有差别而已。
如今,人们对何为美有一套审美标准,那么数千年前的古人以何为美?由于中国文字的特性,古人创造的每一个文字的一笔一画,背后反映的往往是较为普遍的时代认知,因此想要探究这一问题,最直接、最可靠的办法就是找到初始版的“美”字。
甲骨文出土之后,学者们根据“美”字字型,发现古代文献中的“羊大为美”是一个错误的结论,原来中国上古先民的审美观,与世界上很多民族没有什么太大区别,我们在影视作品上早已见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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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美字,古籍中观点比较统一,几乎都是认为羊大为美。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甘是五味之一,而五味之美皆曰甘,因此被引申为凡好皆谓之美的意思。
比许慎更早的《周礼》记载:“膳用六牲。始养之曰六畜,将用之曰六牲,马、牛、羊、豕(猪)、犬、鸡也。膳之言善也。羊者,祥也。故美从羊。此说从羊之意。”从这一段话中还可以看到,中国文字真的非常有趣,膳与善的关系大约是“有肉吃、有饭吃谓之善”,月字旁本为肉的意思,羊与祥的关系大约是“用羊祭祀祖先祈福谓之祥”,祥字左偏旁(示)是祭台之意。
清朝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解释:“羊大则肥美。”这是今天广为人知的“羊大为美”观点的最直接来源。
直至宋朝时期,中国人还是以吃羊肉为贵,因此羊在古人食谱中的地位很高,加之后世“美”的确由“羊与大”组成,由此自然容易得出“羊大为美”的结论。然而,甲骨文中的“美”字却推翻了这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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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的“美”字,下部是一个大字,上部却不是羊头,而是像羽毛之类的装饰物。甲骨文中的大即是人,因此合二为一就是一个站立的人,头上装饰着高耸弯曲的羽毛或类似的头饰状,古人认为这就是美,所以才据此造字。
从上图4开始,羽饰由四根变为两根,上部变得与“羊”相似。到了西周时期,上部已经看不出羽饰模样了,反而更像“羊”。
近代鲁迅曾把美字解释为“戴帽子的老太太”,非常符合甲骨文的本意。鲁迅时代,甲骨文已经出土,不知道鲁迅有没有见过甲骨文中的美字。鲁迅如果见过,作出这一判断不足为奇;如果没有见过,作出这一判断就有些惊世骇俗了。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凭什么认为美字上部是羽饰之类,而不是“羊”?原因很简单,可以看一看甲骨文中的“姜”与“羊”,姜与美字字形比较相似的一个字,羊是最直接的参照字。
姜字上部的羊的特征非常明显,下部是一个女字,学者李学勤等将之定义为牧羊的女子。后来,通过甲骨文中的“羌”字等,最终认定姜是女羌人,羌是男羌人。
羊字的上部与姜字上部非常相似,与美字上部却大相径庭。透过“羊”、“姜”、“美”的上部,可以清晰地看到美字与羊无关,上部应该是类似羽毛的装饰品。
通过美字的演变,今人可以推测出,周朝人之所以得出“故美从羊”的结论,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美字已经变形,上部逐渐像“羊”靠拢,于是望字生义的认为“故美从羊”。汉朝之后,就更难看出美字上部的羽饰模样了。简而言之,不是古人曲解美字本意,而是他们没有亲眼看过甲骨文中的“美”字,无从得知初始版的美字写法。
03
其实,还有两个原因也能佐证美字初始本意与羊关系无关:
一是商朝时期,都城是在河南安阳,中国已经进入农耕社会,羊并不算太普及,至少相比于游牧民族,商朝缺少“羊大为美”的造字现实基础。艺术源于生活,文字是应现实表达需要应运而生,汉字的创造更是要符合当时社会较为普遍的认知,基于这一造字逻辑,中国先民不太可能以羊大为审美共识。
二是自古相传华夏二字来源,即“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服章之美说的是穿着打扮,说明中国先民非常重视仪表,令周围诸族羡慕不已,而这一点正与美之本意契合,而与羊是不是肥大无关。
综上,美字初始本意与羊无关,而是与头戴羽毛装饰有关,这一点与世界上很多民族一样,文明之初大多是头上戴着一堆漂亮的羽毛饰品。可见,人类在文明发展之初,各个民族的审美观大差不多,都喜欢在头上装饰羽毛饰品,但中国先民审美进化得很快,很早就大致摆脱了这种较为低一级的审美观。
参考资料:《甲文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