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将50种特殊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发布时间: 2018-11-29 16:18
“治疗胃间质瘤的格列卫纳入了医保报销,我的病有希望治了。”近日,从市医保处得知自己的特药申请已核准通过后,退休职工刘大爷的心情终于舒畅了。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共报销特殊药品费用519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共报销772万元。
娄底市高度重视减轻群众用药负担问题。市医保部门从2016年开始,将16种大病特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今年8月1日起,新增了格列卫、爱谱沙等17个特药品种;11月1日起又新增了阿扎胞苷、奥曲肽等17种抗癌药品,大病特药总数达50种。
由于大病特药使用周期长,适合药店和门诊供应保障,娄底将上述特药不仅纳入了医保目录乙类药品,个人自负一定比例后纳入住院统筹费用报销,而且经特药责任医师审核签字后,在特药协议药店或门诊购药也可报销,其待遇标准为:城镇职工发生的特殊药品合规费用在6万元以内的(含6万元)按70%、6万元以上的按60%报销,城乡居民发生的特殊药品合规费用在6万元以内的(含6万元)按60%、6万元以上的按50%报销,超过12万元的特药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目前,娄底确定了特药责任医师19名,特药协议供应医药机构7家,承担全市参保患者在娄底的特药医疗及供应保障服务工作。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娄底市按照“只跑一次”改革要求,将原来的特药资格专家评审制简化为备案制,强化特药责任医师责任,即时办理待遇申报核准业务。同时,实行特药供应协议管理,群众购药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协议医药机构定期结算,省时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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