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标准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二级。

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1项技术装备:

(1)2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2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4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50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承包工程范围

二级资质可承担项目投资额8亿元以下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或3亿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

注:海洋石油工程大中型项目划分标准对照表

建设项目 单位 大型 中型 备注

海洋海洋油气 亿元 ≥8 8-4 项目投资额

石油开发工程

工程海底管道工程亿元 ≥3 3-1 项目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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