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清还是抗清:作为“贰臣”的钱谦益
钱谦益在历史上是个颇具争议的人物,近人钱基博说钱谦益“以明代文章钜公,而冠逊清贰臣传之首,人品自是可议”;而陈寅恪却视之为复国英雄,对于钱氏“应恕其前此失节之愆,而嘉其后来赎罪之意,始可称为平心之论”。那么,钱谦益是何时被带上“贰臣”的面具的?其内心深处是否真的降清了?我们从其若干文字中或许可以窥得其隐秘的心思。
钱氏文名颇盛,在清初文坛乃煊赫一时的人物。身在明、清鼎革之际,其经历与其他文人并无不同,不过,因清高宗乾隆的注意,钱谦益身后又卷起了一阵不小的风浪。乾隆二十六年(1761),沈德潜将其编著的《国朝诗别裁集》呈请乾隆作序,不料,却遭到了乾隆的严厉斥责。沈氏在集子中将钱谦益列为国朝之首,这引起了高宗的极度反感。他在序中言:
高宗完全从道德的角度,批评钱谦益为“非人类”,他将“忠孝”作为评诗的一种标准。乾隆于三十四年(1769)翻检了钱谦益的《牧斋初学集》,这次却不只是批评那么简单了,随即下诏禁毁钱谦益的所有著作,非但如此,在任何他人之著作中,但凡涉及或者引用钱氏文字,皆要一律销毁。
乾隆四十一年(1775),高宗下令国史馆编纂《贰臣传》,次年对该传的具体编排又作出了新的指示,他要求将列入《贰臣传》的传主,按照其行谊细分为甲、乙两编。进入甲编的,要能“颇树劳伐”,“屡立战功,勋绩并为昭著”,这些人“虽不克终于胜国,实能效忠于本朝”,而进入乙编的,这一类则是“行素不端”“进退无据”,“先授伪职,旋更投顺本朝,并为清流所不齿”。在乾隆看来,这两类人虽然皆是大节有亏,但程度不一,甲编之类,虽未能践行“有死无二之义”,然“申国士之报,后之人无不谅其心而称其义”,乙编之类,“非复人类”“覥颜持禄”,“毫无事迹足称”。乾隆四十八年(1783),高宗又下令编纂《逆臣传》,此专门为降清之后又反叛之人而设的。在以上这些标准中,钱谦益被安排进了《贰臣传》乙编。乾隆对钱谦益等人作如此处理,无非就是想表明,道德上的忠要压倒一切,而忠的对象当然最终要落脚到本朝,违背这个准则,其他皆无从谈起。
在《贰臣传》的记载中,钱谦益可谓“劣迹斑斑”。传记中细致捋出他的行踪,参与明末党争、与宦官为伍,经常受到弹劾、贬职,不仅如此,在清兵南下时,钱氏先是迎降,获得新朝之位后,又托病南归,在江南策划反清活动。传后还特别罗列了清高宗分别在乾隆三十四年、四十一年、四十三年贬斥钱谦益的三道谕旨,严斥钱谦益“反侧贪鄙”,“大节有亏,实不足齿于人类”,著作则“荒诞悖谬”,“诋毁本朝之处,不一而足”,理应在《贰臣传》,“俾斧钺凛然,合于《春秋》之义”。钱谦益作为“贰臣”的形象由此确立下来。
钱氏是否真是如乾隆所判定的“贰臣”呢?我们从他著作中的一些看法来看,似乎并非完全如此,他的诸多论断皆表达了“尊周攘夷”之论,实则隐微地表明尊明反清,亦即是说,投顺清朝是其表,而遵奉明朝乃其里,钱氏在政治认同上,在明而非清。
钱谦益不独文学,对经学亦有一套自己的见解,且时常对“虏”“戎”“夷”“狄”问题加以讨论,潜藏着隐秘的心曲。钱氏多次指出,通经乃为了谋王体而断国论,“诚欲使天下学者通经学故,谋王体而断国论,以董子、胡氏为仪也”。亦说《春秋》有折大狱,断国论之用:
他指出,经学与国政之关系紧密:“是故经学与国政,咸出于一,而天下大治。及其衰也,人异学,国异政。公卿大夫,竞出其聪明才智以变乱旧章。”“经学之不明,国论之不一,其关于存亡治乱之故,犹病之著于肌表,诊视者可举目而得之,不待医和及缓而后知其不可为也。是可视为细故哉?”钱氏将经学不明、国论不一,归结于存亡治乱的因由,他甚至常常将明末的内忧外患的国势与经学式微联系起来理解,他在给复社领袖张溥之母六十寿辰所作的序文中说:
入清之后,他亦认为明亡的陆沉板荡之祸与经学荒芜相关:
钱氏在不停地反思,明季面临“虏寇交讧,国势削蹙”的局面,最终导致灭于异族之手的关键在于经学。若细究下来,在钱氏看来,不讲《春秋》大义,即是造成神州陆沉之祸的直接原因。
《春秋》是一部最讲夷夏之辨、内外之别的书,钱谦益特别着意这一点。他十分推重宋人胡安国的《春秋传》,强调尊周攘夷,严夷夏之防。这绝非偶然的,钱氏既然指出通经致用,他持有此论则是有的放矢。实际上,钱氏早年对《胡传》并没有较高的评价,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他在《春秋胡传翼序》指出,胡安国对《春秋》的解释有过度之处,并不是其所谓的“史外传心之要典”:
崇祯六年(1633)六月,他在给邹德溥的《春秋匡解序》中说:
崇祯十一年(1638)七月,他在给刘永年的《左汇序》中接着说:
钱氏的两段文字都在指斥王安石行新学,贬斥《春秋》,倡“三不足”之说,以至于“戎狄乱华之祸”“神州陆沉之祸”,世道衰迟,将宋亡于异族归咎于此。钱氏对王安石屡存讥议,却对胡安国颇加称赏,以为其“信而有征”。他在给吴希哲的《麟旨明微序》中继续说:
胡安国的《春秋传》在元代立为官学,明朝继续悬为功令,成为《春秋》科考的经目。钱氏认为,胡安国生逢南渡之时,对王安石新学有所矫正,其申发君臣、夷夏大义,乃“三百年持世之书”,不能以解诂的方式来理解,对于“搘柱新说,扫荡和议”皆有意义。顺治十三年(1656),钱谦益在《与严开正书》中说:
入清后,他依然推重胡安国《春秋传》所表达的“尊周攘夷,发抒华夏之气”之义,可以“用以斡持世运”,而不可以经义观之。
胡安国乃完全站在理学家的立场,将《春秋》作为“传心之要典”,申发尊王攘夷大义,钱氏早年即持批评的态度,而后来却得到他的屡次称赏,这是何故?他对《胡传》中“攘夷”的态度,前后有如此大的转变,我们将他写这三篇文章的时期作一番分析,便清楚其中的原委了。
《春秋胡传翼序》《春秋匡解序》《麟旨明微序》分别写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崇祯六年(1633)、崇祯十四(1641)年略早之前。万历二十九年(1611),清人的威胁并没有降临,故《胡传》对钱谦益而言,其中的“攘夷”主张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吸引力。而等到崇祯六年(1633)之后,钱谦益称赏胡安国《春秋传》,表达夷夏之防,尊周攘夷的观念,与清兵屡屡南犯、明朝国势日蹙这一时政背景有关。崇祯初年,清兵屡次来犯,明朝国势愈发严峻。崇祯二年(1629),皇太极率后金十万精兵,绕道蒙古,由喜峰口攻陷遵化,直逼明朝京师,兵临北京城下,京师戒严。崇祯四年(1631),后金兵围大凌河城,明军惨败。崇祯九年(1636),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大清,随即派兵自喜峰口入关,进犯京师。崇祯十一年(1638),清军再次入侵,直逼京师,京师戒严。崇祯十二年(1639),清兵进犯济南,随即与明军在松锦展开激战。他在序中所言的“戎狄乱华之祸”“神州陆沉之祸”,即是清人在崇祯时期的南犯之事。
《与严开正书》写于顺治十三年(1656),彼时,满人已入主中原多年,他在信中再次提及胡安国《春秋》的尊周攘夷、华夏之气,亦隐含着对清人这一异族的抵触情绪,犹然以夷狄视之,与其参与反清、抗清之事若合符节。明朝亡后,他虽一度降清,但后来又曾多次参与反清、抗清活动。顺治四年(1647),他因参与山东起兵之事,遭到清廷逮捕,在柳如是的斡旋之下,乃得获释。顺治五年(1648),黄毓祺海上起兵失败被捕,钱氏曾留宿其家,并许资助招兵,亦遭逮捕。顺治六年(1649),钱谦益以“楸秤三局”为比,寄书瞿式耜,支持其反清之举。顺治七年(1650)至顺治十三年(1656),钱谦益曾三次劝说马进宝反清,皆未果。顺治十六年(1659),郑成功发起第三次进攻长江的军事行动,遭到失败,钱氏仿杜甫《秋兴八首》作《后秋兴八首》,以诗来表达对郑氏的声援。
无论是亲自参与,还是诗文中隐秘地参与,钱氏一系列的抗清、反清的政治行动都与其持守的“夷夏之防”观念紧密相关的。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曾指出:“在解释文本时,最富有成果的方法不是专注于作者确认了什么信念,而是把作者看作是在介入不断进行的社会辩论之中。”钱谦益屡言的“尊周攘夷”不是空穴来风,亦好似处在“社会辩论”之中,只不过其辩论的对象不是某个特定的人,而是整个清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