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定,边农边读的四十二岁状元

黄定(1130-1198),字泰之,永福里龙仕乡(今一都镇一都村)人。他只念了三年私塾就辍学了,因为他是家里的老大,弟妹年纪还小,家里需要他参加农业劳动,帮父亲一起挑起养家的担子。但他没有放弃读书报效国家的梦,利用晚上和农闲读书不止,二十几年如一日。南宋乾道八年(1172),黄定42岁,弟妹们都成家立业了,刚好会试开考,他就去了。很多人都不看好他,用现代的话说,小学还没毕业去考大学,简直是异想天开。结果出人意料之外,他不但会试金榜题名,而且在殿试中,经皇帝、皇后、主考官和相国评议,钦定为头名状元。理由是,当年的考题“论国策”,黄定在考卷中提出的内修朝政、外抗金兵、保境安民的国策,立论严肃,论据坚实,堪称治国良策。当殿授黄定国子监祭酒(公卿、大夫子弟的学校——国子太学的主官,从四品)。不久,黄定被派往广东潮州担任知州(相当于唐代的刺史),后升为广东提举(比知州大两级)。因为他在任期间,革除弊政,抑制豪强,为民解困,政绩卓著,因此得到民众的拥戴。他离任时,城里万人空巷,百姓举着万民伞相送。后来,潮州人民还为他建祠纪念,称作“贤守祠”。有一个传说与史实相去甚远,但在民间,人们似乎更愿意传诵这个口口相传不断加以丰富的故事,题为《金头银项状元郎》。说的是黄定中状元后,皇帝喜欢他的才貌,当殿决定招为驸马,官封七省巡按,赐尚方宝剑,先斩后奏。黄定在湖广巡狩时,发现太师之子在地方横行霸道,为非作歹,欺压百姓。黄定经过调查取证,掌握了确凿证据,把太师之子就地正法,为民除害,当地群众无不拍手称快。但是太师却怀恨在心,捏造事实,向皇帝诬告黄定收刮民财,在老家建造状元府,占地万亩,另有千里鱼池,比皇宫还富丽堂皇,分明隐存谋逆之心。皇帝听信谗言,下旨就地杀了黄定。公主闻讯,悲痛欲绝,认定驸马有冤,要求父皇重查,还驸马一个清白。皇帝只好另派钦差到黄定家乡实地调查,这才发现黄定在家乡建的状元府只是一落四扇厝,门口莲池不足半亩,别说跟皇宫比,就是跟当地有钱人家建的房子比,也只能说小巫见大巫,人家的六扇的、八扇的都有。状元府与众不同的是,厅堂高悬着皇帝御笔亲书的“状元及第”金字牌匾。还有一副黄定亲书的帛对联:“青山御史第;乔木状元家。”皇帝得到真实情况后后悔莫及,但人头已断接上去也活不了,故赐金头银项厚葬状元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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