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分享 |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 2024-06-09 18:38:55 文 | 盛烽律师 近日,我的委托人找到我,称为什么我的民间借贷案件申请过保全,也胜诉了,申请执行却还是执行不到钱?通过了解得知,在案件执行阶段,委托人的债务人曾与第三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将名下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我们便接受委托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该房产的交易信息(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完税证明、买房身份信息等材料),发现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从受让人的身份信息也可发现与债务人之前存在亲属关系,且房屋买卖合同还存在多处瑕疵,可以看出这是债务人故意规避债务的行为,故我建议委托人可以提起债权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该份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何为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行使撤销权应具备哪些条件?1、从客观方面看,应该具备以下条件:(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会导致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减少,使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2、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来看,应当具备下列几个条件:(1)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2)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本案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律师认为:(1)申请法院委托房地产估价公司就涉案房产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用以证明债务人在明知其应当对债权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的情况下,仍然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价不足市场价的70%)转让房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2)债权人提起本案撤销权之诉,并未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一年,律师认为,本案不应当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或者变更登记之日起算,因为该行为并不足以证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而应当从民间借贷案件裁定终结之日起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赞 (0) 相关推荐 胜诉!夫妻间恶意签订协议转移财产?判决撤销!——姜某《民事代理词》|执行辩词 民事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合议庭: 受原告姜某委托,经江苏九州祥和律师事务所指派,由我们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现就庭审争议焦点,结合本案的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向其妻子章某(即第 ... 欠债不还还转移财产?我们有办法 在生活中常常有人询问说,债务人欠了他一笔钱,但是对方已经把财产都转移了,这钱是不是要不回来了,这种情况下应该要怎么办? 通常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说的转移财产是一种恶意转移的情形,比如债务人无偿的将自己的财 ... 最高院:债务人怠于行使外设质权的解除权,受妨害债权人可行权之 作者:初明峰 刘磊 郑梦圆 编者按: 本案判决中的体现论证思路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合同相对人享有的约定解除权,妨碍了债权人对债务人债权的实现,因此允许债权人行使债权人撤销权以撤销债务人与合同相对人 ... 被执行人财产转移了怎么办?没关系,法律规定,我们还可以这样做 很多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没有抵押物.没有查封到财产.连被执行人都找不到.法院查询的都是实时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而往往被执行人都是在诉讼之前就转移了财产,这时候该怎么办?答案是尝试 ... 最高法:第三人撤销之诉裁判规则9则,以及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的回复意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普通债权人一般不属于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格主体 01 案号:(2016)民申836号 普通债权人并非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第三 ...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的回复意见[2021]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的回复意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1-27 15:05:05 字号:小中大 打印本页 <债权人撤销权之 ...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十大疑难问题辨析 合同法设置的"债的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人代位权之诉两种法定类型.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下,部分市场主体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了花样繁多的债务逃避行为,故充分运用" ... 最高院新发布: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的回复意见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的回复意见 全文如下: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一件,经研究,提出如下回复意见,请审示. 关于债权人撤销之诉案件 ... 2021.1.27!最高院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的回复意见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一件,经研究,提出如下回复意见,请审示. 关于债权人撤销之诉案件的性质,实践中存在不同认识: 一种观点认为,债权人撤销之诉属于形成之诉,即权利人请 ... 刚刚,最高院发布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的回复意见(2021.1.27) 关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的回复意见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案件性质.诉讼费用咨询>一件,经研究,提出如下回复意见,请审示. 关于债权人撤销之诉案件的性质,实践 ... 我为群众办实事|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司法实践困境与对策 编者按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作为专研司法实务研究的公众号,"至正研究"致力于把党史学习同司法 ...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十大疑难问题辨析(一) 合同法设置的"债的保全"制度包括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和债权人代位权之诉两种法定类型.在目前经济下行压力下,部分市场主体因资金链断裂而引发了花样繁多的债务逃避行为,故充分运用" ... 民事辩词|同一法官不应参与同案不同程序的审理——债权人撤销权之诉《回避申请书》 按语:笔者代理原告皮某禾提起的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于2019年8月20日被NJ市JY区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详见<"老赖"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民事起诉状&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