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沙曼翁甲骨文作品,不知大家作何感想!
沙曼翁甲骨文书法作品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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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信朋友圈有朋友连续转发了一批沙曼翁先生的书作。这一现象出现在当前的甲骨文热潮当中,一点也不奇怪。特别是一些初涉甲骨文的年轻朋友,热情极高,他们想从前辈书法名家那里广泛吸取营养,以加速自己的成长。这种积极性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是也必须看到,正是由于初涉甲骨文,对前辈书家,特别是那些声名显赫的书家,哪些值得学,哪些不应当学,往往还认识不清。这里有必要提醒一下年轻朋友,有几个问题必须留意。一是前辈书家所使用的甲骨文字,只反映了当时甲骨文字的考释水平,有些字在当时书写时不能算错字,但是今天看来就是“错字”了。二是,有些作者当时就把字写错了,或者写了一些自造的“假甲骨文”。据我所知,有些朋友为了查找某作品里的一个未见过的字,翻来覆去查字典,浪费了很多宝贵时间,而这当中有时候就是为了查出某个前辈书家所自造的“假甲骨文”。
还有比用错字更严重的问题,就是创作态度问题。大家一定不会想到,某些名家所发表的“名作”,居然不是原创,而是“抄写”的别人的作品。
我们知道,从上个世纪20年代起,先后有罗振玉、丁仁、简琴斋、董作宾等发表了甲骨文集联、集诗词等,这些诗词、联语公诸于世,除了供人们鉴赏之外,无疑也可供初学者作为学习的范本,供人临习。如果用这些文辞进行创作也无不可,只是应该在款识中注明文辞的出处。这应该是书法爱好者最起码的操守。如果参赛或者参加重要的纪念活动,则必须提交自己的原创作品。一个严肃的展览,是不准临摹别人的作品入围的。这些“规则”应该是写书法的人的常识。
大家可能不会想到,一代甲骨文书法大家,兰亭奖和终身成就奖获得者沙曼翁先生,作为他在书坛复出关键一次获金奖的参赛作品,竟是临写的罗振玉的一付对联。在纪念中日建交30周年中日联展中提供的作品是临写的简琴斋的集古诗。最近朋友圈转发的10幅作品,全都是临的别人的作品。迄今为止,笔者还没见到有哪一幅作品是他自己的原创。下面,我们给大家展示一下他的作品与相应的原作。
图 一
1979年,刚创刊不久的全国第一家专业书法刊物《书法》发起主办“全国首届群众书法评比”活动,在国内引起广泛的注目,年逾花甲的沙曼翁先生以一副书卷气十足的甲骨文对联在数万件投稿中脱颖而出,在总共只有十名金奖中占得一席。这一评比活动对随之而来的全国范围的“书法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积极作用,而十名金奖得主自然也成为众多书法爱好者追逐的偶像。遗憾的是,这幅作品并非沙先生的原创,而是临写的罗振玉一幅对联。图一右部是沙先生提交的作品,左部是罗振玉的书写的对联。稍有书法常识的人就可看出,这不仅仅是抄写了罗的联语,而是逐字临写,每一字的结构体势与原作完全一致,只有一个“归”抄错了。
图 二
图二是2002年提交的中日联展的作品,是临写的简琴斋的《甲骨集古诗联》,但款识中只字未提诗文的出处。不难看出各字的体势完全是模仿原作。这时,甲骨文的“心”字已经释出,他仍照抄了原作的字形。
下面,让我们再来看看最近朋友圈转发的十幅作品以及相应的原作。
图 三
图三是抄临简琴斋的《甲骨集古诗联》,字形体势悉从原作。“郷”字原作误用了一个“既”字,他也照抄不误。有趣的是“好”字,原作无误,沙氏抄错了。
图 四
图四中“春”字依原作仍用旧释,“秋”字改为今释,这应该予以肯定,但并未改变“抄临”的本质。
图 五
图五中“天”、“雨”、“中”、“秋”四字与原作有异,但明显的可以看出仍是“抄临”简琴斋的《甲骨集古诗联》。
图 六
图六是抄临罗振玉的《集殷墟文字楹帖汇编》,其临写的功力还是很强的,字的风格明显与抄临简琴斋的不同。
图 七
图七又是抄临简琴斋的《甲骨集古诗联》。值得注意的是几个细节:⑴“前”字原作行部的左侧写反了,沙作完全忠实照抄;⑵“臤(贤)”字原作取左高右低斜势,沙作亦然;⑶“乐”字原作两个幺部下面用一圆弧链接,下面木部的上段用一小短横,沙作均照抄不误;⑷“物”字下面牛部,原作不出头,沙作忠实照抄;⑸“子”字原作不但用错了字形(此为地支用字),而且写错了,下部多写了一竖笔,沙作也完全忠实于原作;⑹“为”字原作“又”部写的奇小,沙作亦然。款识中赫然写着“集殷墟文字”,仿佛是书者自己所集。
图 八
图八是截取了简琴斋《甲骨集古诗联》中的两句,原作“及”字用了个错字,沙作照抄不误。
图 九
图九也是临写的简琴斋《甲骨集古诗联》,只有“中”字与原作有異。
图 十
图十又是临写的罗振玉《集殷墟文字楹帖汇编》,“車”字的构形只有罗氏使用过。
图 十一
图十一也是临写的罗氏《汇编》。
图 十二
图十二也是抄临的罗氏《汇编》,与前面不同的是作了一点手脚:将原作的七言联中的前四字的“头”砍掉,用另一付四言联换上去。这样一来,原来是仄起的句子,变成了平起。好在甲骨文集联平仄要求并不严格,因此也还说的过去。
看了以上十二幅作品,不知大家作何感想。沙先生复出之后,给人们的印象是甲骨文书法大家。谁能料到其1979年关键的得奖作品,就非原创,中日联展作品也非原创,抛开作者自身作为“艺术家”的基本素质如何,这些活动的组织者,评审者难道没有责任吗?为什么冒牌的甲骨文作品能在中国书坛畅行无阻的流行数十年?不是很值得人们深思吗?
一起学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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