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立法意在促进家校生活的良性互动
8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家庭教育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次审议稿拟将家庭教育法的名称修改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同时提出家庭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家庭,政府特别是司法机关不宜过度干预,更不宜采取罚款、拘留等过于严厉的处罚措施,建议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相衔接。
全国人大这一修改意见,给予学校及一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一个非同寻常的启示:务必控制自己将家庭变为学校的冲动和意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必须尊重家庭,必须尊重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的规律,而家庭教育主要是生活教育的鲜明特色尤其需要尊重。
去年底,《中国教育报》评选的“中国家庭教育2020年度十大热点”之一,就是《两亿学生居家学习,学校家庭共同经历“停课不停学”挑战》。在这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实验”中,有些家庭生活单调、节奏混乱,使原来就存在的亲子沟通、自理能力、健康意识等诸多问题集中而激烈地爆发出来……让很多家长意识到自己其实不会高质量地陪伴孩子,让教师意识到自己并不了解学生家庭的情况,指导不到位”。
这段评论耐人寻味。良好的家庭关系是家庭教育最坚实的基础,也是家庭教育最重要的起点。“停课不停学”暴露了家庭建设的短板,家庭教育的本质属性是生活教育,居家学习只有符合家庭生活教育的规律,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生活即教育,这是教育家陶行知的核心思想。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家庭生活是更为重要的生活,具有更持久、更深刻、更富有个性化的影响,是任何学校的影响力都难以超越的。
实际上,家庭生活是家庭教育最直接、最丰富的源泉,也是家校协同育人的珍贵资源。父母和家庭是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者,而国家制定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家校生活的良性互动,从而在丰富多彩的实践中实现立德树人的核心目标。
生活教育,是家校协同育人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新视角,也是规律和原则,落实的路径至少有四条:
一是将推进家庭生活教育作为家校协同育人的重要宗旨,进一步丰富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设与追求。家校协同育人的方向不是把家庭变成学校,而是让家庭更像家庭,要积极促进家庭建设,具有美好而完整功能的家庭最有利于孩子成长。
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历史更悠久、内涵更丰富、方法更多样、影响更深远,家庭教育的天然优势是亲情联结与情感培育,家庭教育的独特魅力是生活教育,而生活教育是对孩子成长最为有益的教育。家庭教育的这些特点和优势,对于学生的健康发展是极为重要的资源,家校协同育人要给予尊重、支持和利用,而不是忽视、消解和扭曲。
二是在家校协同育人过程中要尊重家庭的传统与个性,激发家庭生活育人的活力。要尊重家庭的传统与个性,注意发现和总结家庭的成功经验。例如,某些学校引导学生画家庭树,即画出父母双方数代的发展脉络,从而了解自己家族的历史;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从家庭老物件和老照片入手,开展“学家史、寻家训、传家风”家庭课程,对孩子成长很有益处。
三是家校协同育人要坚持寻找美好家庭,用先进父母的经验带动广大父母提升育人水平。榜样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坚持不断地寻找和推介美好家庭,就是家庭教育富有活力的发展方式之一。
例如,苏州市科技城实验小学推出“家庭培育指导师”项目,用先进父母的力量带动广大父母一同前进;河南省家庭教育学会会长陶真带领微信群妈妈们创造“百日早餐不重样小打卡”活动,让许多孩子爱上家庭生活;扬州市小学生缪苇杭在疫情期间学会做几十道菜,成为家务劳动小模范……一个从来都不做家务的孩子,即使学业再好,将来都难免生活的缺憾。无数人的人生经历告诉我们,会做饭会生活的人更可能独立并创造幸福,不会做饭不会生活的人难以独立并可能成为别人的负担。
四是在家校协同育人过程中以教育引领生活,注重儿童参与,积极改造那些不适合孩子成长的生活。不是所有的生活都是好的生活,更不是所有的生活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北京市史家小学四年级学生朱子薇倡议“放下手机,让我们真正在一起”,半年来,一千多个家庭的父母响应孩子的建议,每天晚饭后两个多小时与孩子在一起聊天、游戏或者学习,有效促进了亲子关系的融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让家庭教育回归美好生活,是家庭教育发展的根本原则和必然趋势。家校协同育人要引导广大父母在家庭生活中鼓励儿童表达自己的意愿,阐述自己的需求,让儿童成为家校协同的建言者、参与者、受益者,父母与孩子一起创造美好生活,才是真正富有生命力的家庭教育。
(作者系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副会长,教育部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中国教育报》2021年09月12日第4版
版名:家教周刊
作者:孙云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