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第十七 釐王(晋纪武公卅九年)全文翻译解释
今本竹书纪年
◎釐王西元前682-677年
名胡齊。
元年庚子春,齊桓公會諸侯于北杏,以平宋亂。
三年,曲沃武公滅晉侯緡,以寶獻王,王命武公以一軍為晉侯。
四年,晉武公三十八年。晉猶不與齊桓公之盟。
五年,晉武公卒,子詭諸立,為獻公。王陟。
古本竹书纪年译注
【古本竹书纪年译注】所纪釐王年世,列于晋纪。
晋武公
三十九年①齐人②歼于遂③。
①武公三十九年,鲁庄公十七年,周釐王五年,西元前六七七年。
②齐人,齐国驻守遂地的兵卒。鲁庄公十三年,齐国灭遂,并派军队戍守。【左传·庄公十七年】云:『遂氏饗齐戍卒而杀之。』即此事。
③遂,鲁地名,在今山东宁阳西北。
【译】武公三十九年,齐国戍卒被遂地之人全部杀死。
【案】引【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此事在【春秋·庄公十七年】,故【存真】、【辑校】列于晋武公三十九年。
武公灭荀①以赐大夫原氏黯⑨,是为荀叔③。
①荀,国名,姬姓,在今山西绛县东北。
⑧原氏黯,晋先轸之后代,【水经·汾水注】引作原氏;【文选·北征赋】【注】引作『原点』。荀叔,即原氏黯,亦称荀息,武公时大臣。
【译】武公灭了荀,把荀地赐给了大夫原氏黯,原氏黯就是荀叔。
【案】引【汉书·地理志】。另见【水经·汾水注】。此条原引皆不系年,雷学淇【义证】卷二十九列于晋武公三十八年,【辑校】系于晋武公三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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