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顶之灾?北京拟限制健身场馆预付费不超过3000元|BonGym场馆邦
“先存钱、再消费”的预付式消费,却频频遭遇“跑路”事件,消费者忍无可忍,也引发了有关部门的重拳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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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北京市市场消费环境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起草了《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份文件,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管制范围将教育培训、美容美发、洗车、洗浴、洗染、家政等普遍采用预收费方式经营的业态一网打尽,健身场馆也被重点提及。
健身房预付不超过3个月,面额不超3000元
健身房是预付款消费大户。
《北京市体育健身经营场所预付式消费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体育健身收费项目与价格应在经营场所收银台、前台、网站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原则上不应发售有效期超过3个月、面额(预付额)超过3000元的预付健身产品。
当售卡体育健身经营场所无法持续提供服务时,应提前1个月发布经营风险,及时退还消费者预付余额,或妥善解决后续服务问题,并依法承担经营主体责任。
该细则特别规定,体育健身经营场所取得合法运营资格之前,不得提前预售;不得预售超出房屋租赁有效期的体育健身服务产品。消费者在交易合同7天犹豫期内提出退费的,体育健身经营场所应在10天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
丨图片及视频来源:网络、
丨编辑:羽白
健身场馆运营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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