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认缴出资如何做账务处理?

会计学堂了解到,从2014年3月1日起,新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变为认缴登记制,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额,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额的规定。

因此,对于股东认缴出资,其账务处理如下:

认缴注册登记时是不做账务处理的。

待实际收到投资后: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

同时,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账务处理:

实际收到资本注入时: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之前是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股东认缴出资,上述小编带来的账务处理,您现在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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