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杆子里不一定出政权,谈出来的中华民国,结局震惊海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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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句话现在可以说是深入人心了。但是其实更多的时候政权是谈出来的。谈不拢了才打,而打出来的江山虽然有所谓的革命彻底性。但是究竟是和平的手段造就的政权,少了不少血海冤魂。
而清王朝与国民政府的和平谈判则可以称的上是谈出来的政权的典型。当油尽灯枯的清廷将《关于大清皇帝优礼之条件》递交给南方民国代表时,很打脸的来了记下马威。“清帝退位清室已亡,还有什么大不大”最后几经南方代表商议便改成了《关于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
接着便是第一款:【大清皇帝尊号,相承不替,国民对大清皇帝,各致其尊崇之敬礼,与各国君主相等。】这一款的大清自然被南方代表厌恶改为清帝不提。这尊崇二字自然也被南方代表厌恶,直接删除。于是第一款自然被改成了【清帝逊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以待外国君主之礼相待。】
第二款:【大清皇帝岁用,每岁至少不得短于四百万两(当时国库收入不过数千万两银子,你一个没落皇室一年就花四百万两银子,焉有不亡国之理!)永不得减额。如有特别大典,经费由民国担任。】这第二款对于民国来说也是最棘手的问题,毕竟革命党手里也没有余粮呀!最后商议决定四百万两银子改为四百万元。至于大典,你清廷还是少折腾一点吧。最后商定下来的条款是【清帝逊位之后,每岁用四百万元,由中华民国给付。】
第三款:【大内宫殿或颐和园,由大清皇帝随意居住,宫内侍卫护军官兵,照常留用。】本来南方议员里面就有许多皇汉愤青,不仅要将满清皇帝赶出大内宫殿(今故宫),颐和园都不许他们居住。好在南方代表中有不少圣母心发作。最终将这一条款改成了:【清室逊位之后,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侍卫照常留用。】
第四款:【宗庙陵寝,永远奉祀,由民国妥慎保护,负其责任,并设守卫官兵,如遇大清皇帝恭诣陵寝,沿途所需费用,由民国担任】这一条看似人畜无害,但是坏就坏在了这“沿途所需费用”早就说过革命党也没有余粮。每年给你四百万大洋那已经是从牙缝里抠出来的了,再多一两银子也别想要!于是这条改成了【清室逊位后,其宗庙陵寝,由民国妥善保护】(“妥善保护”出了个孙殿英,逼着溥仪做了日本走狗。)
第五款:【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敬谨妥修,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经费,均有民国担任。】对于深受慈溪压迫,变法失败的光绪皇帝,人们还是有相当的同情的。所以这一款只是略微变通了文字【清德宗崇陵未完工程,如制妥修。其奉安典礼,仍如旧制,所有实用经费,均有民国支出。】
第六款:【宫内所用执事人员,均由大清皇帝留用】这一款南方代表只加了数字【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得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偏偏这一项小清廷执行的最不到位)
第七款:【凡属大清皇帝原有之私产,特别保护。】任何文明国家都保护个人私产,这一条自然也没有什么异议只是改为【清帝逊位之后,其原有私产,由中华民国特别保护。】(冯大炮入紫禁城驱赶溥仪,却是违约侵犯私产在先,一个冯大炮一个孙殿英,不由溥仪不反!)
第八款:【大清皇帝有大典礼,国民得以称庆。】这一款却是脱了裤子放屁,清帝既已退位,自然没有大清帝国的臣民,只有中华民国的公民,凭啥你过个红白喜事啥的,要中华民国的公民为你庆祝!这一条自然被毫不留情的删除了。
第九款:【禁卫军名额俸饷,仍如其旧】虽然说到禁卫军,大家第一印象就想到传说中的大内政坛,搁现在就是顶级特种兵,中南海保镖呀。但是那时候能当禁卫军的自然是旗人出身,英法联军,八国联军侵入北京的时候这帮孙子跑的比谁都快。所以战斗力几乎为零。但是如果不养着点这帮人,毕竟他们在大帝都,闹出点啥事也不好。于是民国政府决定将这支禁卫军编入陆军部加以约束。于是这一款便成了:【原有之禁卫军,归中华民国陆军部编制,其额数俸饷,仍如其旧。】
这便是《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全文,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皇帝和“匪”心平气和的坐一起谈出来的政权。当时这个条文通告全国,照会各国自不需提。而且还准备指挥海牙万国平和会存案。(没错,就是今天粪青们骂了千万遍的海牙!)这可以说是契约精神在中国最成功的运用,虽然结果只能用呵呵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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